禁忌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3、本品不应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後者的治疗作用。
4、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於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若,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有加大。
5、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1、治疗前观察肌酐阆清试验;2、甲氨喋呤剂量後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於5×108mo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3、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後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肝量,用药24小时肌酐大於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4、甲氨喋呤用药前用药後每6小时应监察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值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300ml/㎡);5、本品与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後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剂量甲氨喋呤後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有要求血浆浓度等於或大於甲氨喋呤浓度。
6、对维生素B12缺乏所致的贫血不宜单用本品。
7、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