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9 16:53 原文链接: 高血压急症的诊断

  1.当怀疑高血压急症时,应进行详尽的病史收集、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评价靶器官功能受累情况,以尽快明确是否为高血压急症。

  2.诊断高血压急症的血压标准是短时间内(数小时至数日)血压急剧升高,一般收缩压>180mmH和/或舒张压>120mmHg。

  3.血压测量应选择符合计量标准的水银柱血压计或经过验证的电子血压计,并使用大小合适的气囊袖带,气囊至少应包裹80%上臂,肥胖者或臂围大者应使用大规格气囊袖带,儿童应使用小规格气囊袖带。测量血压前应至少坐位安静休息5分钟,30分钟内禁止吸烟或饮咖啡,排空膀胱。测量时上臂应置于心脏水平。

  4.在血压急剧升高基础上伴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即可诊断为高血压急症:①高血压脑病;②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③急性左心功能不全;④急性主动脉夹层;⑤急性肾功能衰竭;⑥急性颅内血管意外:出血性脑血管意外、血栓性脑血管意外、蛛网膜下腔出血;⑦高儿茶酚胺状态:嗜铬细胞瘤危象,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酪胺的相互作用,骤停抗高血压药物。

  5.应注意血压水平的高低与急性靶器官损害的程度并非成正比。一部分高血压急症并不伴有特别高的血压值,并发急性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