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6 17:22 原文链接: 2019年甘肃评价性抽检:18批次样品不合格

  3月24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评价性抽检情况。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甘肃省辖区内食品开展评价性抽检共2123批次,抽检合格2105批次,不合格18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超半数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1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多。其中,有6批次样品为鸡蛋,分别为:秦州区江荣鲜蛋批发部销售的鸡蛋、景泰华联购物广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甘肃省定西市好乐乐生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皮散称鸡蛋、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大厦店销售的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天水市麦积区道北添福生活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天水玉红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的鸡蛋、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金都商厦店销售的标称来自何家村养鸡厂(供应商)的鲜鸡蛋检出氧氟沙星。

  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均为已批准可用于动物性食品的兽药,但在产蛋鸡中禁用。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还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瀛池市场(马振祥;摊位:西区B-2号)销售的牛肉检出磺胺类(总量)超标。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药物在食品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还有,华亭县志强蔬菜经销部销售的白菜检出氧乐果超标。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甘肃省定西市好乐乐生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检出孔雀石绿;天水市麦积区桥南美乐购综合超市销售的黑鱼检出氧氟沙星。

  饮料和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料和1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分别为:泾川县南星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众帮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发酵复合芒果汁饮料(规格型号:41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9/3/6)和益生菌发酵复合猕猴桃果汁饮料(规格型号:41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9/3/6);延安尚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嘉岭店销售的标称甘肃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猪耳朵(酱卤肉制品)(规格型号:200g/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4/13)。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5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泾川星鼎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东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景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醋(规格型号: 350mL/包 生产日期/批号: 2019/1/21)检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泾川县新家福乐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景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米香醋(规格型号:350mL/包 生产日期/批号: 2019/1/21)检出总酸(以乙酸计)、菌落总数两项不合格;甘肃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夏占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老抽王(酿造酱油)(规格型号: 50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9/3/8)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泾川县金红商店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洪源酱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酱油(规格型号:32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8/9/5) 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两项不合格;临夏市百盛超市团结北路分店销售的标称甘肃义顺莲花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陇宝醋(酿造食醋)(规格型号:35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8/12/29)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总酸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按照国家标准《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规定,酿造食醋中的总酸应≥3.50g/100mL。

  氨基酸态氮亦称氨基氮,是酱油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是酱油鲜味的主要来源,是由制造酱油原料中的蛋白质水解产生的,是区分酿造酱油与勾兑酱油,展示酱油质量的重要指标。《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中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需≥0.40g/100mL。

  对评价性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召回、予以行政处罚等方式核查处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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