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pedia LOGO WIKI资讯

陈晓红委员:大数据助力生态监测管理从试点开始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多部门积累了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但部门监测网络分割,信息壁垒普遍存在;监测体系有待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尚存瓶颈;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健全等突出问题,无法满足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要求。 针对数据共享这个老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建议,可以从初步试点开始。比如,在京津冀地区建立雾霾监测大数据平台,成立京津冀雾霾监测大数据平台办公室,统筹布局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平台。通过大范围、高密度网格组合布点,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测。 陈晓红建议,首先整合分散在京津冀地区各部门各地方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按照大数据平台框架重构,清洗整理已有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管理、共享和分析服务基础平台,为大数据平台应用提供支撑。建立大数据运维服务中心,形成运营调度、服务能力。 “再分地区,从局部到整体地推动大数据生态监测管理信息化平台体系化建设。”陈晓红表......阅读全文

315“打假”环境监测数据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开播,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为国人多年的习惯。多个行业的“打假”,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黑幕与陷阱,维护了公平正义,改变了不知多少人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是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者,其权益同样需要维护。在环保领域,打假也同

麻城搭建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年初以来,麻城市不断夯实环境监测基础,努力搭建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管理。  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做好污染防治与排查,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麻城市在去年10月完成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浮桥河、三河口)的基础上,今年分别在举水流域出口郭玉断面、举水三桥许家断面建设

环境监测数据应从源头“打假”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为困扰政府和业内的大问题,造假的既有污染源排放企业,也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建议,避免数据造假应从根源入手。 资料图片  编者按  我国推行监测市场化已经有一段时间,但监测市场发育并不完善,政策法规并没有跟上,市场秩序存在混乱,同时,数据造假现象依然严重。  对此,环境保

环境监测数据的主要特性

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为了使监测数据能修准确地反映水环境质量的现状,预测污染的发展趋势,要求环境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监测结果的“五性”反映了对监测工作的质量要求。一、代表性(representation)代表性是指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地点,并按规定的采样

环境监测中监测数据审核

监测数据审核监测数据原始记录执行三级审核制度,采样―分析原始记录―报告;第一级审核为采样人员之间及分析人员之间的互校;现场采样人员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并进行互审;第二级为分析人员将分析数据交校对者校核或室负责人的审核,第三级为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背后

  日前,山西省临汾市环保数据造假事件尘埃落定。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和第三方运维有关人员均被刑事处理。这是继陕西省西安市数据造假之后,又一起引发社会各界关注的事件。图片来源于网络  “环境监测活动客观评价生态环境工作成效,已成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只要考核就涉及排名,属于敏感事项,容易发生造假

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么《意见》有何亮点?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专家为你解读。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员工爬上大烟囱检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起底:企业伪造数据花样多

  “前不久,我们通过在线监测,发现一家企业的排放数据超出正常范围,系统也自动报警。但到企业调查时,他们死不承认。最后通过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只用了几帧图片,就证明有人做了手脚。到了这个程度,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不得不承认篡改了数据。”去年12月29日,河南省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执法人员赵娜对《第一财经日报》

方大九钢主动公开环境监测实时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9月3日,一块内容实时更新的环境监测数据液晶显示屏醒目地立在方大九钢东区大门一侧,吸引了过往人们的注目。把环境监测实时数据“亮在阳光下”,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现该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和保护环境的决心。   这块环境监测数据液晶显示屏上公布的数据包括东区和西区的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清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颇受外界关注的是,《解释》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作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违反国家规定,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