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制定《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评价程序,研发评价系统,并开展试点先行。吉林拟以手工的方式对10~20家企业开展预评价,为全面推开信用评价奠定基础,力争于2018年前建成覆盖全省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由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个方面的内容构成。通过对4个方面20项指标的评定,将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境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4个等级,并在环保部门、发改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承担编制《细则》任务的吉林省环科院院长梁冬梅介绍说:“公众对环境的诉求在不断提升,信息渠道及时性差,往往导致环境信息的不对称。我们在编制《细则》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并将实现公平公开、及时有效作为编制评价体系的大前提。”......阅读全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新编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获悉,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内容如下: 环境保护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委托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后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
关于通报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我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涉及北京市、辽宁省各级审批部门
2015年3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指出,决不允许戴着红顶赚黑钱,环境保护部下属8个环评单位将从环境保护部脱离。 至此,一场自上而下的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开始。一年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环评管理改革转型为主要任务,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巡
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西藏银监局联合制定的《西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日前印发,旨在加快建立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江白介绍说,这一环境信用等级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获悉,江苏省环保厅凭借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在2012年省级示范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中获得一等奖。 江苏省是如何建设环保信用体系的,在实践中又将如何运用?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信用体系如何升级? 江苏省环保厅法规处调研员龚志军告诉记者
2月17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标准是我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不断完善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强调指出:“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笔者认为,放大环保信用杠杆效应,必须传播文化理念、创新评价平台、健全惩戒机制,做到“三忌”。 传播环保信用文化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近日首次公开发布《青岛市重点企业环境绩效2012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市93家重点企业2012年的环境行为首次以成绩排名的方式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据《报告》显示,93家重点企业2012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分值最高为92.36分,最低为18.4
近年来,环保信用评价越来越重要,关系着企业的环评审批、信贷融资、水价电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办法》沿用了江苏环保信用评价传统的“绿、蓝、黄、红、黑”五色等级划
第三方与分类评价值得期待 对于“办法”编制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及不足,广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郑则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的制度设计方面,尤其是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等,目前都有待继续研究。 一是在评价主体上,究竟是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独立评价,还是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汪键介绍了“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8月份例行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48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干杰 2018年1月1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7日起施行。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促进第三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受环保部相关司局委托《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已由广州市环保局起草完毕,从而为这一环境经济政策由广东、浙江试点向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这一针对企业“环保守法”的信用评级将影响到上市融资、贷款利率、政府采购等方面。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立规在即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
3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省环保厅副厅长管言明在会上公布了“2017年度山东环保十大事件”。 这十大事件,涵盖了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保督察、体制改革等方面,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砥砺奋进、不断进取,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的集中体现。 管言明告诉记者:“目前环境质量改善
环境服务业篇:引领未来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创新是关键 近年来,环境服务业,特别是环境综合服务业、环境咨询服务业已经成为未来拉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增长点。“十三五”规划对环境服务业给予了高度关注,梳理下来,有6个方面的任务。 1. 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提升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和环保服务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企业环保行为信用评价等级结果。125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4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被评定为差。 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银川市制定了《企业环保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并依据《银川市企业环保行为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开展企业环保行为信用等级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寇江泽)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2020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评价因子、降低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
我国技术市场建设通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技术市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制约了知识产权流动和技术转移工作的开展。 技术交易本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交易,是交易双方提供技术创新产权与货币的对价过程,技术卖方提供知识创新产权信用,以获得技术需求方提供的货币信用,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13年年初,江苏省环保厅发布《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对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环境行为评价,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评定企业环保行为从高到低的等级。日前,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2012年度本市71家国控重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其中绿色企业有3家,黑色有 1家。
2019年6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介绍,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结构性改革转型期,环境治理也迈入了全面整治攻坚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就曾指出,2016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工作任务艰巨。 那么,2016年已然结束,为了确保“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国家各部门
2016年7月2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条例》,现就其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修法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更为复杂,原《条例》已
《经济参考报》4月30日刊发题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获通过 将逐步实现“洋垃圾”零进口》的报道。文章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