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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遏制环评乱象须斩断权力寻租

中央第三巡视组日前向环保部反馈了巡视意见,环境影响审批和监管成为问题集中爆发的领域。这些问题包括: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背后隐藏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逐步细化了基本建设项目环评的范围、内容和程序。2002年,环评的地位获得空前提高,以《环评法》的立法形式,将环评规定为审批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可以说,一个建设项目能够开工上马,环评是第一关,也是“一票否决”的前置环节。 环评是环保部门从“软柿子”部门转变为强势部门的杀手锏,更为重要的是,它是遏制污染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刚性手段。在环评法刚刚实施......阅读全文

生态环境部: 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并非放松监管

  环评被认为是阻挡污染的“第一道防线”,但《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等。生态环境部2月13日表示,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并非是放松监管,向宁夏等四省移送环评机构问题线索,释放了严管信号。  环评机构存在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  本次移送涉及的环评机构共四家,分别是宁夏智诚

环保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为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效力,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环评改革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在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就曾介绍过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多家环评机构和工程师被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监管

  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2017年度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查处情况。2017年度各级环保部门共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43家环评机构予以行政处理255家次,对256名环评工程师予以行政处理266人次。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8]3号  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查处情况

环评啃不下硬骨头 就等于监管缺席

   近日,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名单,包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内的29家重点企业上榜,被广州市环保局、广州市监察局联合挂牌督办。本次被挂牌督办的原因是“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仍未全部完成”。  广州石化可谓前科累累。早在今年4月份,广东省环保

浙江启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从7月起,浙江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将以这一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  此次改革中,浙江省根据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推行免于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

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改善环境质量是“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根本途径就是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末端治理是重要手段,源头预防更是不可或缺。规划环评是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的有效工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都明确“一地、三

生态环境部:对环评作假零容忍新污染物将纳入环评体系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

环境部发文:全国碳排放进入环评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

河北加强“园区”环评管理预防环境污染

  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河北省今年将加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聚集区规划环评管理,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原则,从源头预防园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设立的各类园区应在批准成立之日一年内,完成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并报省或市

环境部官方解读环评资质正式取消文件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后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