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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保局公布2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昨日,昆明市环保局官网发布了通过备案的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省环境保护厅进行资格认定的第一到第三批机构中,共有28家机构在昆明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这些机构包括: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云南云水间监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昆明邦恒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曲靖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中皇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道达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环境科学院环境分析、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云南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科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华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地矿环境检测中心、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阅读全文

监测报告溯源可查服务信息动态管理

  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示首批入围“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名单,53家入围机构中,有2家来自惠州本土。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这53家机构正式入围后,也将是惠州构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公开登记平台后首批“入库”的服务机构。   “近年来

广东加快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步伐

  近年来,随着排污门槛的逐步提高,环境监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政府监测机构显得有些分身乏术。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服务需求?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环保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全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

广东公布首批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部分机构存在数据合理性差的问题,有的甚至相差一个数量级。这说明在社会化监测逐步放开的同时,亟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广东发布《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入围标准》,考虑到环境监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标准对人员、检测项目、仪器设备、仪器资产、业绩等指标有严格要求

粤推名录制规范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环境监测社会化是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之一,目前我省已有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和肇庆等5市纳入改革试点。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我省将把原来试点的机构认证制改为名录制,即通过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择优确定并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各试点地区在名单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服务。近日,省环保厅

114家!河北通报: 暂停、缩减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10月组织对河北省28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经检查,24家机构资质条件不满足资质认定能力要求,71家机构存在违规行为,13家机构现场部分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1家机构未主动参加京津冀能力验证项目考核,5家机构现场能力考核不合格

震慑弄虚作假行为 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为配合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刘舒生介绍说,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关

江苏“三法宝”监管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

  近些年,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也在逐年上升。仅仅依靠省、市以及区县一级监测站的人力和物力,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逐步开放环境监测市场,引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已成为环境监测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江苏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第一

315“打假”环境监测数据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开播,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为国人多年的习惯。多个行业的“打假”,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黑幕与陷阱,维护了公平正义,改变了不知多少人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是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者,其权益同样需要维护。在环保领域,打假也同

上海发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第三方机构终获"入场券"

  据悉,在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行业自律、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下,社会化服务机构可以承接环保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环境监测业务。昨日,《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这就意味着第三方机构终于获得环境监测“入场券”。  2016年7月28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6

重罚与严管双箭齐发 剜根治理环保数据伪造

  处罚不严,违法成本低而获利成本高,这是绝大多数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的主要原因。要杜绝环保数据伪造的现象,还得是治病又剜根,把所有利益金字塔上的部门和企业全部打散,重罚的同时也要严管,加大环保监管力度。  从2015年12月29日,环保部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严厉打击环境监

广东关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入围标准》(粤环〔2015〕105号),经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入围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如对拟入围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有异议,

云南公布31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日前,省环保厅官网公布了“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名单中包括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名单中还公布了这些公司的等级、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些公司可以从事的环境监测业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非污染类建设项目竣

2019年环保产业的10件大事

  1 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两度考察黄河,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

这些环监站通过地表水中氨氮、总磷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关于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2020年第一轮)。本次考核中,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考核结果 “满意”的单位分别为1162家、1077家、999家。关于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2020年第一轮)各有

绵阳市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绵阳市环保局于2016年4月下发《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绵环发〔2016〕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印发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环保部网站获悉,近日,环保部印发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负责环境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机构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运行维护合同对监测数据承担责任。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

江苏省发布VOCs监测方案 要求保障所需人员、设备和经费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要全面推进VOCs监测工作。要保障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监管所需人员、设备和经费。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2018 年年底前, 各 VOCs 重点管控企业应安装 V

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发布

  日前,江苏印发《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江苏省各市要全面推进VOCs监测,保障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监管所需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名录库中应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行业分类、排风量、排放总量等内容。要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工作等。  全文如下: 

篡改环境监测数据 地方将被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下称《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地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县域生态考核的,环保部门将建议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减少或者取消当年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近年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现

曹方超: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仍需多方发力

  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逐渐受到广泛关注的基础上,社会中对其成因的讨论也愈发热烈,除了数据造假单位受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外,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处罚力度过低,以及地方部门无法完全落实监管措施等因素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   日前,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

湖南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湖南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行为,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

环保领域行政性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尾气检测造假曝光半年仍未全面查处 全链条造假

  编者按/ 从检测者到生产检测设备者的全链条式造假,令汽车尾气检测这一重要环保举措形同虚设,令公众惊诧。但相比于德国大众尾气排放造假,这件牵涉更广阔的丑闻,在被曝光6个月后,仍未有全面查处和深度纠正,一方面因相关部门不作为,深层则在于源头监管缺失、部门间利益掣肘……  一线调查  尾气检测造假溯源

山东:开创监测数据造假入刑处罚先河

  山东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感动山东人物(群体)和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日前公布,“在全国率先开展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从167个评选名单里脱颖而出,上榜最具影响力的40个事件。  此次活动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委党史研究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最具影响力事件选取在山东改革开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

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效期满被注销

  关于注销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9家机构资质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明确目标重在行动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六)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继续发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出台 体制改革仍难启动

  雾霾肆虐之下,《环境保护法》修订备受社会各界瞩目。  4月24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进行的首次重大修改。据悉,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法案在雾霾治理、信息公开、环保执法等方面有

环境保护法修改破例进入四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21日~24日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将进行第四次审议。草案在雾霾治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根据现行《立法法》,法律修改草案一般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此次《环境保护法》则将迎来第四次审

《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方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介绍说,党中

构建和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的务实举措

  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年12月,又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和印发〈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试行)〉等四类设施工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