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988--2007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头孢氨苄、头孢匹林和头孢唑啉残留量检查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cefalexin,cephapirin and cefazolin residues in foodstuffs of animal origin for

import and export--LC-MS/MS method

2007-08-06 发布,2008-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

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食品中头孢氨苄、头孢匹林和头孢唑啉的制样和液相色谱窜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肌肉、肝脏、肾脏、鸡蛋和牛奶中头孢氨苄、头孢匹林和头孢唑啉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测定低限(LOQ)

头孢氨苄为2μg/kg;头孢匹林为1μg/kg;头孢唑啉为0.5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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