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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唑草酮等2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15年12月16日,台湾地区发布G/SPS/N/TPKM/378、379号通报,修订蔬菜和谷物中唑草酮等2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动物源性食品中多菌灵等3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具体内容如下:序号中文名称作物类别限量标准(ppm)备注1唑草酮玉米0.1除草剂2氯虫苯甲酰胺白凤菜、芳香万寿菊、枸杞菜、红凤菜、香椿、茼蒿、龙须菜、阔包菊3.0杀虫剂花豆(干)、红豆、豇豆(干)、大豆、落花生、绿豆、树豆(干)0.33四氯异苯腈杏仁0.05杀菌剂4环虫酰肼洋葱、红葱头、蒜头、荞头0.05杀虫剂珠葱、蕗头1.05丁氟螨酯杏仁、美洲胡桃0.01杀螨剂6氯氟氰菊酯蒜头0.04杀虫剂7环唑醇洋葱、红葱头、蒜头、荞头0.05杀菌剂珠葱、蕗荞0.28环丙氨嗪红葱头、蒜头、荞头0.2杀虫剂9灭线磷蔬果类0.01杀线虫剂谷类0.01茶类0.0510氟吡菌胺罗勒3.0杀菌剂11氟酰胺毛豆、花豆(鲜)、扁豆、豇豆(鲜)、菜豆、莱豆(鲜)、豌豆、翼豆、......阅读全文

台湾地区修订唑草酮等2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15年12月16日,台湾地区发布G/SPS/N/TPKM/378、379号通报,修订蔬菜和谷物中唑草酮等2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动物源性食品中多菌灵等3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具体内容如下:序号中文名称作物类别限量标准(ppm)备注1唑草酮玉米0.1除草剂2氯虫苯甲酰胺白凤菜、芳香万寿菊、枸

台湾地区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等

  2017年7月28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302081号公告,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2项,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3条附表1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3条修正草案,删除以上标准中有关果蔬产品和动物源性食品中农药硫丹的最大残留限量,禁止硫丹用于以上产

台湾地区拟增修订阿维菌素等31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2013年11月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1144号公告,预告修正"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第三条之附表一、第六条之附表四,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增修订阿维菌素等31种农药在180种作物类别的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修订农药阿维菌素在包叶

美修订茶叶农药残留限量

  近日,美国环保局发布通报,确定了喹螨醚在干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9mg/kg。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反对意见及听证会将于今年7月24日举行。  喹螨醚,又称螨即死,是上世纪80年代末发现的一种新的喹唑啉类杀螨剂,于90年代初商品化,具有杀菌活性,可通过对昆虫细胞的毒性从而杀死害螨,对叶

美修订茶叶农药残留限量

  近日,美国环保局发布通报,确定了喹螨醚在干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9mg/kg。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反对意见及听证会将于今年7月24日举行。  喹螨醚,又称螨即死,是上世纪80年代末发现的一种新的喹唑啉类杀螨剂,于90年代初商品化,具有杀菌活性,可通过对昆虫细胞的毒性从而杀死害螨,对叶

台湾地区修订阿巴汀等残留农药安全标准

  2010年6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公告,拟修订「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按规定,残留农药含量超过安全容许量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此次新增修订阿巴汀等14种农药在53种作物

台湾地区拟修订吡虫清等15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1年11月3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SPS/N/TPKM/242号通报:拟修订吡虫清、氟唑虫清、毒死蜱、噻虫胺、乙螨唑、喹螨醚、氟啶虫酰胺、氟虫脲、氟吡菌胺、吡虫啉、双炔酰菌胺、霜霉威盐酸盐、螺虫乙酯、噻虫嗪、布洛芬在水果、蔬菜、谷物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通报的批准日期、发布日

欧盟修订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11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条例(EU) No 617/2014,修订法规(EC) No 396/2005附件II和III中有关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这7种农药包括:乙氧嘧磺隆(ethoxysulfuron)、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烟嘧磺隆(nicosulfuro

欧盟修订12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欧盟网站消息,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7/623、EU 2017/624号委员会条例,修订(EC)No 396/2005中关于12种农药残留限量的标准附录II和附录III。   这12种农药包括:灭螨醌(acequinocyl)、双甲脒(amitraz)、蝇毒磷(coumaphos

日本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2010年11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09第1号通知,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1 、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四唑嘧磺隆、氯甲酰草胺、环氟菌胺、螺甲螨酯、蚊蝇醚、ピリミスルファン、プロチオコナゾ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