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的基本用途
用作辅酶类药物。肌苷是机体内ATP、辅酶A、核糖核酸及脱氧核糖核酸的组成部分,参与机体的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它能提高机体ATP的水平,可转化为多种核苷酸,并参与蛋白质的合成。肌苷对细胞膜有良好的通透性,能直接进入细胞,转变为核苷酸,再进一步变成ATP参与代谢,有促进肝细胞恢复,防止脂肪肝的作用,并能提高各种酶的活性,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在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导致肝功能异常时,肌苷可作为一辅助保肝药使用,也可用于抢救肝昏迷。......阅读全文
去羟肌苷的杂质类型
质IC5H4N4O136.11 次黄嘌呤杂质ⅡHO OH C10H12N4O5268.23 肌苷杂质Ⅲ C10H12N4O4252.23 2-去氧肌苷杂质ⅣH OH3-去氧肌苷杂质V C10H10N4O4250.21 2,3′-脱水肌苷 杂质ⅥHO C10H10N4O3234.21 2,3′二去氧2
肌苷口服溶液的检查方法
pH值应为7.5~8.5(通则0631)。其他应符合口服溶液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23)。
肌苷口服溶液的检查方法
pH值应为7.5~8.5(通则0631)。其他应符合口服溶液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23)。
肌苷片的鉴别方法
(1)取本品2片,研细,加水10ml振摇使肌苷溶解,滤过,取滤液,照肌苷项下的鉴别(1)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肌苷的鉴别方法介绍
(1)取0.01%供试品溶液适量,加等体积的3,5-二羟基甲苯溶液(取3,5-二羟基甲苯与三氯化铁各0.1g,加盐酸使成100ml),混匀,在水浴中加热约10分钟,即显绿色。(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
关于肌苷的鉴别测定介绍
1、取0.01%供试品溶液适量,加等体积的3.5-二羟基甲苯溶液(取3,5-二羟基甲苯与三氯化铁各0.1g,加盐酸使成100mL),混匀,在水浴中加热约10分钟,即显绿色。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
肌苷三磷酸的结构组成
肌苷三磷酸(ITP)是细胞的正常成分,参与许多生化反应,是参与嘌呤代谢途径的中间产物,存在于ATP和GTP的生成中,不是利巴韦林。肌苷三磷酸包含一个肌苷核苷酸,包含三个酯化到糖部分的磷酸基。结构式为:IUPAC英文名称:(((2R,3S,4R,5R)-3,4-Dihydroxy-5-(6-oxo-3
肌苷片的含量测定方法
溶出度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溶出条件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75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样。供试品溶液取溶出液10ml,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100m1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对照品溶液取肌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
肌苷胶囊的鉴别方法
(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肌苷0.2g),加水10ml振摇,使肌苷溶解,滤过,取滤液,照肌苷项下的鉴别(1)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肌苷胶囊的含量测定方法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供试品溶液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研磨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肌苷0.1g),置100ml量瓶中,加水约7oml,充分振摇使肌苷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ml,置100m1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
肌苷的含量测定方法介绍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10:9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48nm。取肌苷对照品约10mg,加1mol/L盐酸1ml,80℃水浴加热10分钟,放冷,加1mol/L氢氧化钠1ml,加水至50ml,取20ul注入液相色谱仪,肌苷峰与相邻
简述肌苷的药理作用
本药为人体的正常成分,为腺嘌呤的前体,能直接透过细胞膜进入体细胞,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能量代谢和蛋白质的合成。 本药能活化丙酮酸氧化酶系,提高辅酶A的活性,活化肝功能,并使处于低能缺氧状态下的组织细胞继续进行代谢,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并参与人体能量代谢与蛋白质合成。 本药能提高ATP水
肌苷的类别和贮藏方法
类别细胞代谢改善药。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关于肌苷的用法用量介绍
1、口服:成人每次0.2~0.4g,每日3次,必要时如肝脏疾病用量可加倍;小儿每次0.1~0.2g,每日3次。 2、静注:每次0.2~0.6g,每日1~2次。 3、静滴:成人每次0.2~0.6g,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生理盐水20mL稀释滴注,每日1~2次;小儿每次0.1~0.2g,每
去羟肌苷的检查方法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则定。溶剂流动相A-流动相B(92:8)。供试品溶液临用新制。取本品适量,加溶剂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g的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取去羟肌苷杂质混合对照品适量,加溶剂溶解
异丙肌苷的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1.5g,每天2~3次。兽药配方推荐:推荐该产品与适宜的药物进行复配治疗病毒性疾病,如与氟苯尼考、阿奇霉素等配合治疗蓝耳病继发的呼吸道疾病;与喹诺酮类复配用于治疗腹泻病毒继发的肠毒血症等。该产品还可以与紫椎菊多糖、黄芪多糖等复配用于治疗非典型新城疫、禽流感和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圆环
简述柚皮苷的用途
柚果富含柚苷,其含量达1%左右,主要存在于果皮、囊衣和种子中,它是柚果中的主要苦味物质。柚苷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可用来制作二氢查尔酮类新甜味剂,以及防治心血管疾病、过敏和炎症等药剂。 1.可用作食用添加剂,主要用于胶姆糖、清凉饮料等。 2.可作为合成高甜度、无毒、低能量的新型甜味剂二氢柚苷查
注射用胞磷胆碱钠肌苷的基本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异丙肌苷的适应症
1.用于多种病毒感染,包括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急性病毒性脑膜炎、带状疱疹、皮肤疱疹、流行性感冒及鹅口疮、疱疹病毒角膜炎、葡萄膜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免疫缺陷病等。2.作为治疗剂用于恶性淋巴瘤、骨髓瘤、早期恶性黑素瘤、与手术合用治疗食管癌、胃癌、直肠癌、甲状腺癌术后患者。
肌苷二磷酸的结构组成
中文名称肌苷二磷酸英文名称inosine diphosphate;IDP定 义由肌苷与两个磷酸基团连接而成的化合物。应用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一级学科),核酸与基因(二级学科)
简述肌苷的适应症介绍
1、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治疗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肝硬化、肝性脑病。 3、用于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的辅助用药。 4、用于预防及减轻血吸虫病防治药物所引起的心脏和肝脏的毒性反应。 5、用于眼科疾病(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
异丙肌苷的适应症
1.用于多种病毒感染,包括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急性病毒性脑膜炎、带状疱疹、皮肤疱疹、流行性感冒及鹅口疮、疱疹病毒角膜炎、葡萄膜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免疫缺陷病等。2.作为治疗剂用于恶性淋巴瘤、骨髓瘤、早期恶性黑素瘤、与手术合用治疗食管癌、胃癌、直肠癌、甲状腺癌术后患者。
关于肌苷的理化性质介绍
一、基本信息 化学式:C10H12N4O5 分子量:268.226 CAS号:58-63-9 EINECS号:200-390-4 二、理化性质 密度:2.08 g/cm3 熔点:222-226°C 沸点:670.5ºC at 760 mmHg 闪点:359.3ºC 折射率:1
去羟肌苷的鉴别方法
(1)取本品与去羟肌苷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流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μ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容液与对照品溶液。照有关物质项下方法试验,以流动相A流动相B(90:10)为流动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0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肌苷口服溶液的鉴别方法
取本品,照肌苷项下的鉴别(2)项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肌苷口服溶液的含量测定方法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肌苷20pg的溶液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肌苷含量测定项下
肌苷胶囊的类别及贮藏方法
类别同肌苷。规格0.2g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肌苷胶囊的鉴别及检查方法
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肌苷0.2g),加水10ml振摇,使肌苷溶解,滤过,取滤液,照肌苷项下的鉴别(1)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检查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肌苷胶囊的鉴别及检查方法
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肌苷0.2g),加水10ml振摇,使肌苷溶解,滤过,取滤液,照肌苷项下的鉴别(1)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检查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肌苷胶囊的鉴别及检查方法
鉴别(1)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肌苷0.2g),加水10ml振摇,使肌苷溶解,滤过,取滤液,照肌苷项下的鉴别(1)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检查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