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9 18:10 原文链接: “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申报指南

国科发资〔2020〕227号

国资委: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国资委。

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8:00至11月2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20年11月6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附件:(、)

科 技 部

相关文章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BCEIA金奖申报通知

近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发布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BCEIA金奖)申报通知。随着时代发展,原有评奖范围已经不适应当前分析测试仪器的颜值和生产,因此2023年度BCEIA金奖的申报将分析......

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采集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采集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中国科协“一体两翼”组织优势,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稳步推进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工作,现组......

奖金300万/人!2023年“科学探索奖”申报工作启动

新年伊始,新一届“科学探索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科学探索奖”是由腾讯基金会出资、科学家主导的公益性奖项,奖项设立的出发点是鼓励青年科学家探索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的“无人区”,探索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长效......

药品注册注意了,现在需电子申报

为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国家药监局决定药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实施电子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

10年内投入100亿元,最高获2500万元!科研资助开启申报

7月1日起至9月30日,“10年内投入100亿元”的“新基石研究员项目”首次开放申报。该项目由科学家主导、腾讯公司出资运营,旨在长期稳定地支持一批杰出科学家潜心基础研究。该项目设置“数学与物质科学”“......

科技部发布2022年17项重点专项“揭榜挂帅”申报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

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申报评审通知发布

科协普函信字〔2022〕12号各有关单位:为推进落实2022年中国科协科普工作要点,中国科协科普部拟组织实施“科普中国青年之星创作大赛项目”和“网络科普创作者调查研究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通知发布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2/3/474835.shtm科协普函础字〔2022〕1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

国家杰青申报,迎来重大调整!

日前,《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式发布。青塔注意到,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政策,有了重要调整:国家杰青、优青项目的申报限制,由此前的“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

放宽限制!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申报迎来重大调整

2022年的国家杰青和优青的申报政策迎来重大调整。2021年,有不少杰青项目申请人因同时申报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而失去了杰青答辩机会,也有不少优青项目申请人因同时申请了青长或青拔,而不能进入优青答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