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8 14:47 原文链接: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迫在眉睫:我们或住在毒地上

   “土壤污染立法需要加快进程!”7月15日在武汉大学闭幕的“首届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上,与会专家纷纷发出呼吁。

  该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来自立法、司法、执法、学界等领域的几十位专家学者围绕“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的主题探讨交流。

  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处长林丹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有望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此之前,《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先行一步,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成为首个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我们可能正居住在比垃圾更具危害的毒地上”

  众多专家学者呼吁加快立法的背景是越来越严峻的土壤安全形势。

  2013年曝光的湖南省“镉大米”事件让土壤污染开始走进公众视线,许多人这时才发现土壤也会“藏毒”。

  事实上,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的土壤超标率为19.4%。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介绍,我国大部分食品都来自农产品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而作为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源头——土壤污染,却常常被人们忽视。

  他把这比作一个“管涌”,如不加以控制,未来很可能发展成为“溃堤”——爆发大面积的土壤污染,引发严重的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问题。

  周珂认为,“由于对土地拥有的是有期限的使用权,有些农民对土地是掠夺式经营,不注重保护土壤质量”。

  耕地之外,城市地区的土壤同样未能幸免。

  《公报》披露,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等地块及周边土壤超标率均在20%以上,最高达36.3%。

  “城市中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污染场地,是因为在工业结构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城市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陈德敏教授说。

  据悉,2007年1月,原属武汉市农药厂的武汉赫山地块,在施工时有工人中毒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获救。

  在城市化进程中,国外城市也曾发生“毒地围城”的困局。美国拉夫运河小区中毒事件是一个经典案例。拉夫运河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在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住宅和学校。调查发现,在1974至1978年间,拉夫运河小区出生的孩子56%有生育缺陷,妇女比搬进来之前流产率增加了300%。

  陈德敏向大会提交的一篇论文提到:“由于我们对所住社区用地的历史数据几乎一无所知,导致了一个可怕的现实——虽然没有人愿意生活在垃圾场旁边,但我们可能正居住在比垃圾场更具危害的毒地之上。”

  现行标准不尽完善

  土壤严重污染背后隐藏着的是一个不尽完善的标准体系。

  会议当中,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一案多次被提及。2016年,这一震惊国人的事件导致该校641名学生被送医检查,个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的源头——与该校一路之隔的原化工厂旧址,成为建设用地原本就不在该标准适用范围之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王海燕博士表示,现行土壤环保标准体系的确存在覆盖土地类型不全的问题,只包含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均不在其内。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也指出,1995年印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经滞后,“超期服役,20多年未进行修改”。

  此外,现行标准体系指标的不合理设定、不同标准之间的冲突也受到相关学者的批评。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吕忠梅关心的是环境健康标准的缺失。

  她介绍,在云南某地的5所小学曾做过一项调查,被调查的学生铅和砷的摄入量均超过了国际标准,而在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中,却查无根据。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将土壤定义为地球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因而操场、教室等非植物生长环境的尘土不能适用此标准。

  然而,上述调查发现,这些尘土是学生们污染物摄入的主要来源。

  “现行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学校吗?”“现行的土壤质量标准关注的基本是土地能不能生长东西,却很少关注人本身。”吕忠梅对此很忧虑。她认为,环境法规的理念应当转变,要“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

  “好的应当更好,坏的不能再坏”

  今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中明确突出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

  据悉,“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定名,突出“防治”二字。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认为,土壤污染的“防”和“治”是辩证关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符合现实的立法原则。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参与起草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也是国内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

  湖北省环保厅也算过一笔账,一亩受污染的耕地要达到现行的土壤质量标准,要耗时三四年,花10万元左右。如果乘以全国的受污染土地面积,这一数字将是惊人的。

  “好的应当更好,坏的不能再坏。”多次参与土壤污染立法工作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王树义概括自己的主张。

  从上述《公报》的数据中,王树义看到的是我国目前应该还有80%左右的土壤尚未受到污染,“保护这80%的清洁土壤才是首要的,其次才是防止现有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这一主张与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的思路是吻合的。今年3月11日,陈吉宁在答记者问中谈到土壤问题时指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任务,排在第一位的正是保护未污染的土地,其后是处理正在污染的土地,管控和修复已污染的土地。

相关文章

预算报告:中央财政2023年污染防治资金这样安排!

3月6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发布,其中提到,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

涉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这5项含质谱等检测标准6月实施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

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

朱利中:如何打赢净土保卫战

朱利中,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工程专家,长期从事土壤污染物相关研究,带领团队解决了土壤修复的关键技术难题,构建了复杂有机污染场地土壤协同修复的技术体系,提升了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技术水平,先后获得国家科技......

最高罚200万!北京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施行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北京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

珠海: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杜绝非法倾倒固体废物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2020年底以来,珠海市发生多起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事件,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数量巨大,因清理处置难度非常大,已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为......

环境中的土壤污染及检测手段研究

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本文拟对环境污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检测技术的分析,为我国的环境检测技术发展提供借鉴,从检测做起,积极落实环境保护工作。1土壤的相关污染类型概述土壤环境的污染源......

污染农田土壤中原位镉固定化策略及其评价研究取得进展

近日,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生态中心李志安团队在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中原位镉(Cd)固定化策略及其评价研究中取得进展。原位钝化修复技术是当前较受推崇的治理方法,通过施加土壤钝化剂原位稳定重金属而减少作物吸......

镉污染?低镉小麦已现世

中国科学院农业资源研究中心李小方研究组与李俊明研究组合作,系统表征了黄淮麦区近30年来育成的主栽品种及其衍生的优异品系苗期在镉胁迫下的表型变异,并应用该自然群体的SNP标记数据进行了全基因组关联分析,......

科技部开展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依规确定了可进入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