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4 08:19 原文链接: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第二季度严重违法的医药保健类广告

  8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广告类别包括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等。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包括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等。这些广告涉及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及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其发布媒体有安徽阜阳新闻频道、云南《都市时报》、湖北《楚天都市报》等。

  违法化妆品广告包括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和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这些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或使用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

  记者发现,在此次曝光的违法食品广告名单中,又出现了“全松茶”的身影。颐玄虫草全松茶食品广告、国老问肝茶食品广告以及同仁修复口服胰岛素保健食品广告和金王蜂胶苦瓜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均被曝光,上述广告均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使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上述违法广告发布媒体包括海南省《南国都市报》、山西卫视、贵州卫视等。

  本次被曝光的违法医疗广告为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宣传诊疗技术,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其发布媒体包括福建东南卫视、广西卫视、内蒙古卫视。

  据悉,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相关文章

药监局又公布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共51批次不合规化妆品公布,其中包括多种染发膏和洗发露。详细信息如下: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

水很深!大牌化妆品涨价背后玄机

中国商报抱团涨价,似乎成为国内高端化妆品市场的新春序曲。“大牌化妆品品牌的涨价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且也更加频繁。”春节刚过,进口化妆品代理商王津晶就收到了多张来自大牌化妆品品牌的调价单。“单品价格上涨了......

广州打造全球化妆品制造中心:重点实验室将获扶持1000万

2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广州化妆品产值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培育一批......

征求这10项拟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化妆品安全性评价

各有关单位:根据《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年度复审安排,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复审并报送复审结论。经论证,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拟废止《化妆品安全性评......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

​关于举办2022年度食品、化妆品行业评审员持续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2022年度食品、化妆品行业评审员持续培训通知......

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公布,多款染发膏在列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根据《化妆品......

化妆品补充验证方法发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批准《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测定(BJH202203)附件:化妆品中16......

国家药监局:含透明质酸钠化妆品不应宣称医疗用途

目前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除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应用外,还常用于化妆品、食品等领域,部分产品用途介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边缘。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以下简......

如何借助一台涡旋揪出隐藏在化妆品中的抗生素真凶

疫情以来,对大家最明显的改变就是佩戴口罩。长期戴口罩不仅导致呼吸不顺畅,还会催生出各种皮肤问题。据了解,超过六成的消费者产生了佩戴口罩引发的皮肤敏感、屏障受损等问题。维持肌肤健康、修复损伤成为护肤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