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11:06 原文链接: 中国抗癌药品费用为何过高?国家卫健委回应

近期,有关部分抗癌药品价格过高的话题被舆论聚焦,12日,国家卫健委药政司对中新记者回应称,抗癌药品费用高主要由于研发成本高、保障能力有限、诊疗能力不平衡、带瘤生存期不断延长等。该委会同相关部门拟研究采取一些保证急需用药多快好省的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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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品费用为何过高?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介绍,目前,中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其中进口66种,进口独家27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人民币,近几年年均增速超过16%,明显高于世界7%的平均水平。抗癌药品总体上价格贵,患者负担重,群众呼声高。

 

根据国家卫健委药政司提供的数据,据调查统计,2014年中国6种常见癌症(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肝癌)例均诊疗费用近6万元,分别是当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倍和5.7倍,其中药品费用占比45—53%,例均约2.7万元。同时,治疗必需的支持性辅助用药约占药品费用的20%,如放化疗杀死很多白细胞,必须使用升白针升高白细胞,长效升白针每针约2000元。

 

国家卫健委表示,抗癌药品费用高主要有四点原因:

 

——研发成本高

 

近年来,大型药企加大抗癌药品前期研发投入,重点领域包括靶向、小分子、生物制剂等,但新产品研发成功率只有2%左右,研发平均成本超过7亿美金,上市后企业需通过高定价收回前期投入。这些抗癌药品多为专利、独家品种,缺乏市场竞争,临床刚性需求大,医疗机构议价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降低价格。

 

——保障能力有限

 

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不到700元,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大病保险报销后,部分患者自负费用负担仍然很重;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发挥作用不够;加之公平、共济的原则,难以充分照顾部分癌症患者个性化的用药需求。

 

——诊疗能力不平衡

 

癌症治疗优质资源不足,服务能力差异大,诊断、治疗方式选择以及新技术使用不规范,药物治疗管理等药学服务有待加强,加之癌症患者往往求医心切,重复诊治、多次转院、异地寻医等,加重了经济负担。

 

——带瘤生存期不断延长

 

癌症防治技术进步,新药上市速度加快,疗效提高,可长期控制病情并维持高质量生存,在给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客观上增加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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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39个国家药品谈判品种已平均降价50%以上

 

国家卫健委表示,为了让群众用上质量更高、价格较低的药品,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处于全球低价位水平。

 

这其中包括17个抗癌药物,如治疗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从1个疗程2.45万元降至7600元,降幅达70%(每个疗程为3周、用1支,中位生存期约20个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硼替佐米(万珂)从1.36万元/支降至6116元/支,降幅55%(每个疗程为4周、用1—2支,中位生存期约30个月)。

 

国家卫健委表示,这些药物已经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各地均已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采购。经初步汇总,药品价格谈判的2个药品(非小细胞肺癌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2016年下半年至今年4月18日已为患者减少支出11.7亿元;医保准入谈判的15个药品,2017年10月至今年4月18日已为患者减少支出29.09亿元,受到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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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品零关税后将采取哪些供应保障措施?

 

国家卫健委在回复中表示,根据国务院要求,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为将这项顺应民生期盼的好政策传导到癌症患者临床终端,该委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拟研究采取一些保证急需用药多快好省的后续措施。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配合国家医保局对已纳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对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品实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

 

此外,协调科技部鼓励抗癌药物研发创新。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对于国产抗癌药品研发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完善国家新药研发体系,提升国家新药创新能力。确定急需抗癌药品清单,优先支持研发,鼓励对抗癌新靶点、新机制药品的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急需抗癌药的仿制研究,提高药品选择性。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配合国家药监局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对治疗罕见病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药品简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资料等直接申报上市,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在3个月和6个月内审结。

 

该委还表示,开展抗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坚持抗癌药品临床价值导向,综合运用循证医学证据和重点抗癌药长期疗效、结局改善等多中心数据,系统分析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依从性,科学评估抗癌药品临床应用实际效果与效益 ,为完善国家抗癌药物政策提供循证依据和技术支撑。

 

此外,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加强癌症规范诊疗能力建设。继续加强抗癌药品使用管理,研究制订癌症临床路径,完善并推广癌症临床用药指南,严格科学安全用药管理,有效提升癌症防治药学服务能力和综合诊治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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