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15:44 原文链接: 感冒清热冲剂的注意事项

  (1)素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发热、咳嗽加重,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该药应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不适用于风热感冒。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在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开水、避风寒和忌食生冷油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