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9 09:53 原文链接: 两部门召开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和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010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在北京一〇一中学联合举行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和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王小岩副司长出席会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上指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学校食堂无论从硬件改造还是软件建设上都有了显著进步,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正在稳步提高。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

    对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边振甲强调指出,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切实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监管。二是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各类学校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八个方面的严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同时鼓励各类学校食堂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要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要在各地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学校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稳步提高。四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农村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尽快提出本地本校的具体整治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增强整治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对每一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不放过、不漏过每一环节,每一处隐患。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档案理制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落实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落实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市101中学郭涵校长和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赵正分别代表全国各类学校及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推进会上发言,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93号),决定在全国深入开展以“安全、放心、营养、健康”为主题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是对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化,以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通过8个月的集中整治,力争在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整改与检查三个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将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结束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有关领导对北京一〇一中学食堂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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