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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品局探索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广泛征求意见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行业禁止和行为限制的规定,强化退出机制,保障处罚有效实施,维护执法严肃性的一项积极探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力求通过打击个别严重违法者,对违法行为予以警示和震慑,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重点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鼓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所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公布,完善监督制度,从而将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者与一般信息公开的违法行为作出严格区分。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受到行政处......阅读全文

淮南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淮南近日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制度》明确8种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这8种情形包括:依法受到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自身过错发生重大

山东省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6种应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予以公布的情形: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

北京将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

  4月1日开始,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实施。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   据了解,细则出台旨在加强药品和医疗器

云南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实施《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云南省将采取谁认定谁公开和逐级汇总集中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县、州(市)、省三级联动在网站上公布涉案企业“黑名单”。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将通过

国家药监局拟建药品安全黑名单

  昨日(5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出《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纳入“黑名单”的八种情形,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

北京将建药品安全“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督

  北京市药监局称,4月1日将建立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黑名单”将公布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并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管。   北京市药监局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

实验室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特殊药品主要是指用于实验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其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分述如下。一、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1.麻醉药品定义麻醉药品(narcotic drug)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麻醉药品具有两重性即麻醉镇痛性和依赖性,如吗啡(Morphine)、

国家食药品局探索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广泛征求意见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

实验室毒性药品的安全管理

1.毒性药品定义毒性药品是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简称,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2.毒性药品品种范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将28种中药和12种西药列入毒性药品。(1)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鸟、生白附子

陈谞:我国正研制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制度

   7月8日,“第二届中国-意大利食品安全对话”在意大利驻华大使馆举行。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发言。    7月8日,在“第二届中国-意大利食品安全对话”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情况。他透露,中国食品药品管理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