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6 09:38 原文链接: 农产品进厦须提供证明市民微信可查农产品检测报告

  开栏语: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乃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蔬菜农产品检测标准

  目前,厦门正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今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西晨报》共同开辟“食品安全监督台”栏目,通报近期检查出的各类不合格产品,提醒市民注意饮食安全,从源头守好市民的菜篮子。

  ­

  掏出手机用微信扫一扫生鲜农产品的外包装上的条形码,就可以看到该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信息。近日,“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新增“一查到底”功能,让市民在购买蔬菜等生鲜农产品时更加放心。

  ­

  在保障生鲜农产品安全方面,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了很大功夫,一方面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加大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度,从源头把控,守护市民“菜篮子”。

  ­

  农产品进厦门须提供证明

  ­

  从8月30日开始,厦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

  据统计,厦门目前75%以上的食用农产品来自外地,其中,大多数外地食品须通过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进入厦门流通。为加强对厦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

  按照《规范》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个人,在将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准出到进入厦门市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都必须提供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两种材料。

  ­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安全可控、来源可溯,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还应查验并留存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者中任意一项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

  此外,厦门还将加强“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与“厦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推动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的可追溯。

  ­

  重大民生食品每月抽检

  ­

  自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厦门市加大了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等违法行为。

  ­

  同时,厦门加大对乳品、食用油、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涉及重大民生品种的抽检监测力度,对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涉及重大民生的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

  ­

  微信可查农产品检测报告

  ­

  进入“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一查到底”,可查询近20万种食品信息,包括在厦门市面上流通环节的预包装食品及70个农产品追溯点生产基地生产的带包装的生鲜产品。预包装食品可查询的内容详尽,不仅有食品基础信息、商品流向,还有生产厂家证照和检测报告。生鲜产品记录包括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信息,甚至连用过什么农药都写得一清二楚。这些实用的信息无疑让市民在购买食品时更加安心。

  ­

  该微信号的“追溯互动”模块还有“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功能,实时更新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包括抽检时间、抽检内容、抽检批次、抽检结果等,及时曝光不合格食品信息。同时,厦门市食安办还邀请食品专家,对抽检中不合格项目的具体问题、对人体的影响等方面做详细解读,为市民提供最权威详细的科普知识。

  ­

  情况通报抽检中发现部分农产品不合格

  ­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蔬菜类农产品有以下几类不合格情况。

  ­

  执法人员在莲花北路一果蔬摊抽检时发现,有一个批次韭菜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追溯了不合格产品的进货情况,当事人表示这些产品是从批发市场购进的。他曾向批发商索取上市凭证,但因为同时购进的蔬菜数量较多,批发商随机选了几种品项打印上市凭证,其中未包含上述批次被抽检的韭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元整、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追回已经销售的上述涉案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上述涉案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

  执法人员在金尚路附近一果蔬摊抽检发现,一个批次的小白菜抽检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小白菜的上市凭证和相关索证资料,也未制作销售记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元整、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追回已经销售的上述涉案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上述涉案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

  此外,思明区一蔬菜摊被抽检的老姜,检验结果也为不合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事发24小时内启动处理工作,执法人员将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于7月12日在其摊位前张贴召回公告,开展召回不合格食品工作。由于当事人在其摊位中所销售的老姜为未经加工的植物产品,且其无法提供该批老姜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存在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违法产品,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文章

设备购置费超4亿,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获批

近日,广东发改委就“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设备及其他部分)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24601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40475万元。批复内容显示,项目(设备......

六盘水: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2月9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许松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该局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救治方面的做法成效。“过去一年,我们联合......

零陵:“快检”技术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近日,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食品快检技术,深入辖区各大农贸市场,开展“零距离”食品安全筛查,以“技防”手段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您好,我们......

北京海淀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探寻果蔬清洗最优方法

12月5日,在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往位于该区的东升镇文化活动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通过一场直观的农药残留对比测试,帮助市民破解果蔬清洗选择难题。活动现......

福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岗位练兵活动重点考察液相、液质等检测技术

日前,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福建省质检院承办的2025年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岗位练兵活动在福州市举办,旨在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强化“食安卫士”履职能力和业......

江苏筑牢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日前,由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主办,江苏省食药安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经验交流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作为连续7年在国务院食安委评议考核中获得A等次、群众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连......

湖南出台监管新规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替代《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办法》将于12月18日起实施。《办法》共24条,对各......

这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27批次样品,检出39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寻味老店(......

两部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生产规范》)(GB17405—2025)。《生产规范》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700万采购6套仪器!杭州食药检院食安仪器第二批招标启动

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就2025年(食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第二批)公开招标,招标预算总金额为700万元,招标货物包括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薄层色谱扫描仪、总有机碳测定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