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28 09:32 原文链接: 消毒碗重复使用起争执建议协商处理或举报投诉

  如今许多快餐行业都使用一次性的消毒餐具,但消毒餐具在使用过程中不太规范。近日记者在埌东菜市就遇上了一位女士就消毒碗是二次重复使用的问题与粉店员工争吵的事情,最终员工让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称,消毒碗是否重复使用的问题难以取证确认,建议消费者出现问题后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再向监督部门举报。

  消毒碗重复使用起争执

  10月25日,记者在埌东菜市一家连锁粉店吃午餐。粉点的人很多,正在排队的记者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争吵声。“这个碗已经有问题,我不要,换另外一个给我。”抬头望去,看到前面一位女士指着一个碗对粉店员工说。

  “这不是已经消毒过的碗吗?有什么问题。你们碗上的消毒标签还没有被撕掉。”对于消费者的指责,粉店员工显得不太理解。

  “这个碗是消毒碗没错,可是它已经是重复使用并被污染。你给前面的人打包,打包的碗就放在案台上,案台很脏,打包碗沾上了不干净的东西,这个碗已经被打包碗污染,我不能再要。”女士抗议说。

  “案台都擦了好多遍,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谁知道你们是用什么来清理案台的,说不定是抹台布清理的,表面看不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并不代表着就是干净的。你换不换,不换,我就打电话去投诉了。”粉店的员工一愣一愣的,沉默了几十秒后,重新拿出另外一个碗来。而存在争议的那只消毒碗则被搁置到另外一旁。

  “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不换,我是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的。”该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员工给别人打包后,再把打包碗放在那只碗上面,被污染的碗已经被重复使用而且污染,粉店使用这样的碗已经违反规定。

  建议协商处理或举报投诉

  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各餐馆饮食店不能重复使用碗筷,已经使用过的餐具只要经过清洗、消毒,消毒达标就可以使用,而消毒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用消毒柜、用开水煮沸等等,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使用由消毒中心统一消毒处理后所提供的消毒碗筷。

  对于该女士认为装粉的消毒碗已经二次使用的问题,南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道理上说已经被打包碗污染的消毒碗存在着二次使用的事实,按规定是要经过消毒后再使用。由于碗上“已消毒”的标签还没有被撕掉,即使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如果粉店员工拒绝承认,也难以取证证明该碗是二次重复使用。

  由于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第一步先是和餐饮企业协商解决,企业一般都会按消费者的意见进行更换,不会把事情闹大。“如果企业员工坚持不肯更换的,再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不迟。”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企业的消毒管理工作加强管理,除了领证时强调要做消毒工作,还不定期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抽查检验,如果遇到不合格的,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

  消毒餐具规范使用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不管是餐馆企业还是消费者,对消毒餐具的规范使用已经有防范的意识。但餐饮行业的消毒餐具使用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餐饮企业。

  埌东菜市周边共有五六家粉店,据记者观察,这些粉店使用的多由消毒中心统一配送的消毒餐具,因为上面都贴有“已消毒”的标签。在这些粉店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复使用。最明显的就是打包所用的餐具,外面套上塑料袋后,多次使用,而打包完后就直接放在其他已经消毒的碗上,给已经消毒完毕的碗造成了直接的污染,而被污染的碗不经意间又用在消费者身上。

  “有的粉店没有经过严格消毒,把碗洗干净后晾干,就直接给消费者使用。”记者认识的一个粉店老板透露,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于消费者过多,粉店原预订的消毒碗不够,负责配送消毒碗的企业不能及时把消毒碗送上,粉店只好“自行解决”。

  虽然《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用具必须消毒达标后才能使用,但这一规定在一些餐馆行业形同虚设。记者注意到,一些餐饮行业如南宁人喜欢的“煲仔饭”,所使用的瓦煲有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消费者根本不得而知。

  记者在一家“煲仔饭”用餐时看到瓦煲上根本没有贴上“已消毒”标签。问起原因,老板称,瓦煲已经经过大火的烧烤,“比正规的消毒还要干净”。

  消毒餐具的不规范使用,很多消费者都有切身的体会。一位朋友告诉记者,10月20日他到江南客运站旁边的一家粉店吃饭,当粉煮好后,员工把粉直接倒进一个套有塑料袋的碗里,而不是提供消毒碗筷。当朋友提出要使用消毒碗筷时,煮粉员工才很不情愿拿出一个贴有标签的消毒碗,很不情愿地把粉装上。这一幕让朋友感到很不舒服,但钱已经先交,朋友只好窝着一肚子火把粉吃完。

  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食品安全是事关健康安全的头等大事,而规范使用消毒餐具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规范使用消毒餐具,不仅是企业的职责,也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更是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只有各个方面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并自觉遵守和履行义务,《食品安全法》才会真正贯彻落实,健康都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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