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卫生”变身“食品安全”的这三年里,两字之改实则是观念之变。“卫生”强调食品一时的干净,而安全则更多关注吃了食品之后可能存在的危险。从文字的内涵与外延上看,卫生并不一定安全,安全却包括了卫生
2月28日,跨越两届人大历经四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终获通过。这部共十章104条的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将同时废止。
从“食品卫生”变身“食品安全”的这三年里,两字之改实则是观念之变。
“卫生”强调食品一时的干净,而安全则更多关注吃了食品之后可能存在的危险。从文字的内涵与外延上看,卫生并不一定安全,安全却包括了卫生。2004年阜阳暴出“大头娃娃”事件,受害婴儿所食用的“劣质奶粉”也许是卫生的,却造成了严重的安全事故。对食品而言,光有卫生还远远不够。
也正是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促成这一立法理念的变身。从“苏丹红”事件到福寿螺事件;从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到食品包装袋苯超标;从三鹿奶粉“结石宝宝”事件到猪肉瘦肉精引发大范围中毒等待。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让立法者痛下决心,将原本对《食品卫生法》的修改,改为别立新法,并命名为“食品安全法”。
新法亮点: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原则
由此带来的第一个法律变化是,生产经营者被明确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新法实施后,卫生部门将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转而由质检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则负责发放餐饮业许可证。
“三聚氰胺”让人们闻“食品添加剂”而色变,蒙牛OMP再度引发“添加剂”能否使用,如何使用的大讨论。食品安全法规定,只有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且技术上是确有必要的食品添加剂,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而对于企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管其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除了要求一般性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也意味着惩罚性赔偿责任借助于食品安全法登陆中国。
从内容上看,食品安全法亮点还有很多,较之食品卫生法,最主要的是突出了“全程监督管理”这一原则,即监管要覆盖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环节。而在整个监管链条里,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被尤为强调。这种事前预防的制度设计无疑是值得认可的。我们也期望食品安全法在实现了从关注“卫生”到关注“安全”的转变之后,能真正带给公众以“食品安全”。
多头监管:并非食品安全的立法缺憾
食品安全法虽已获高票通过,但围绕食品安全的讨论并未停歇。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仍然可见为数不少的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议案或提案。这其中,最受关注的,当数食品安全的“多头分段监管模式”。
注意到不少记者和评论人均将“多头监管”视为食品安全立法的缺憾,似乎“多头”不去,食品的安全便难以保障。但问题在于,即便变“多头”为“一头”,困扰食品质量监管的种种难题就都迎刃而解了么?在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的当下,在这个特定的转型时期,权力的高度集中只会带来绝对腐败。对于那些心存不分之想的唯利者来说,一定更欢迎“一龙治水”。很简单,以前在食品产销上要干点非法的勾当或打打法律的擦边球,要跑好几个部委。而在“一头监管”下,搞定一个部门就行了!
从技术层面来看,食品安全法并未实行“一头监管”,倒不失为立法理性的体现。以往“九龙治水”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之所以病灶重重,并非因为多头管理,而是因为权责不明,究责不力。立法的故意模糊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相关部门有利就抢,无利就让;一方面制造执法冲突,一方面又制造执法真空。
解决执法冲突和执法真空的最佳办法并不在变“九龙”为“一龙”。农业、工商、卫生、质监乃至公安等部门,确各有其权属,这些不同性质的执法本就不宜、也难以集中到某一个部门。以触犯刑律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例,有权管辖的就必须是法定的侦查机关。而对于这些案件,还要继续区分是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还是涉嫌职务犯罪,进而才能决定应由公安机关查处,还是应由检察机关查处。如我们所知,由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管辖的规定较为具体,我们很少听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案件管辖上存在过争议。
应当承认,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监管体制上,对各部门监管职责的明确较之以往,有了不少进步。对于可能发生的部门冲突,立法将协调的重担压给了一个名叫“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上。但食品安全法却回避了该“委员会”的权与责,而只是在第四条里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同时,法律也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现在离《食品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们期待国务院能够在实施细则和相关行政法规中进一步明确权责,打造出一个足以协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实现无缝联接,让多头管理也可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就象当年的《食品卫生法》并不能保证食品的当然卫生,今天的《食品安全法》也并不能保证食品的当然安全。食品安全还在立法之外,在《食品安全法》的切实执行——而没有公众的监督,没有媒体在追求真相上的努力,这部法律注定得不到切实执行。食品安全,实则维系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
12月9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许松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该局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救治方面的做法成效。“过去一年,我们联合......
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近日,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食品快检技术,深入辖区各大农贸市场,开展“零距离”食品安全筛查,以“技防”手段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您好,我们......
12月5日,在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往位于该区的东升镇文化活动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通过一场直观的农药残留对比测试,帮助市民破解果蔬清洗选择难题。活动现......
日前,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福建省质检院承办的2025年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岗位练兵活动在福州市举办,旨在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强化“食安卫士”履职能力和业......
日前,由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主办,江苏省食药安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承办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经验交流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作为连续7年在国务院食安委评议考核中获得A等次、群众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连......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替代《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办法》将于12月18日起实施。《办法》共24条,对各......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27批次样品,检出39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寻味老店(......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生产规范》)(GB17405—2025)。《生产规范》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就2025年(食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第二批)公开招标,招标预算总金额为700万元,招标货物包括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薄层色谱扫描仪、总有机碳测定仪......
记者14日了解到,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检查员专业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