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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环保局1232万元检测仪器大单揭晓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FGP20113107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12月9日 定标日期:2011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 A包: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超纯水装置、1台原子吸收(单火焰); 中标供应商名称:A、廊坊市科学器材站;人民币2600000元。 B包:1台原子吸收(火焰+石墨炉)、1台低本底α/β检测仪、1台全自动萃取仪、2台大气降水测定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B、廊坊市运达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币1485000元。 C包:1台离子色谱、1台快速溶剂萃取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C、廊坊市科学器材站;人民币1512000。 D包:1台凝胶净化、1台固相萃取仪(带浓缩)、1台土壤研磨机、2台土壤干燥箱; 中标供应商名称:D、河北万铭通达科技有限......阅读全文

廊坊环保局1232万元检测仪器大单揭晓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FGP20113107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12月9日 定标日期:2011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   A包: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

上海环保局1353万检测仪器大单揭晓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环境监测、执法和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大型检测仪器采购项目组织招标,并于2011年11月29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发布招标信息,2012年2月7日13时30 分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评标。   经评标委员

我国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设七条“红线”

  我国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设七条“红线”  违者列入“黑名单”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供应商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这七种情形是: 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偏向对我转让技术的供应商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指出,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办法强调,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这一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办

浙江疾控中心千万元仪器采购大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发布信息,本次预中标总金额为1130万元,分23个包项。详情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号:CTZB-

政府采购,拒绝“特供”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2%。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钱都花在了哪些地方?采购的过程是怎样的,能否做到物美价廉、公开公正?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去年服务类采购增长72.9%,涉及养老、培训等  

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将采购500万检测仪器

  2010年5月13、14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毒理学设备采购项目”及“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机废气吸附剂的研究与烟气污染现场检测平台项目”进行招标,金额达495万人民币,仪器种类涉及环境监测方面的烟道气测汞仪、便携式在线级烟气分析

粤将实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有法可依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实施办法》,届时广东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将有法可依。   据介绍,新制定的上述《实施办法》是在去年11月份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实施办法》共分为6章73条,包括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程序、监督

郑州环保局采购66台/套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采购环境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1XDDL)38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新一期政府采购环保清单

  为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出通知,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了调整。  通知指出,新一期(第十四期)环保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第十四期环保清单,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环保清单。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