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的通知

浙科发基〔2024〕45号

各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以下简称“大仪”)评价工作,经材料审查、会议评审和实地核查,对各单位大仪开放共享的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等情况开展评价。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基〔2022〕42号),现予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见附件),对评价结果为“优”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对评价结果为“差”的单位,限期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科技厅。

希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大仪开放共享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大仪购置使用的科学统筹,规范大仪运行和开放共享管理,提升大仪集约化管理水平,提高大仪使用率和效益。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docx

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结果
1浙江大学
2西湖大学
3浙江师范大学
4浙江中医药大学
5浙江理工大学
6浙江工业大学
7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8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9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10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11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12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
13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嘉兴大学
16温州医科大学
17绍兴文理学院
18宁波大学
19浙大城市学院
20杭州师范大学
21浙江农林大学
22浙江树人学院
23台州学院
24浙江工商大学
25湖州师范学院
26浙江传媒学院
27浙江万里学院
28丽水学院
29宁波工程学院
30浙江科技大学
31之江实验室
32良渚实验室
33甬江实验室
34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
35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36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7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38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9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
4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
41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
42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3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44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45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水利部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
46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47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48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49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
50中国水稻研究所
51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52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53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54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55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56宁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57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
58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
59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60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
61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
62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63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
6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65乌镇实验室
66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
67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68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
69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70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
71中科卫星应用德清研究院
72温州大学
73中国计量大学
74浙江海洋大学
75衢州学院
76杭州医学院
77浙江警察学院
78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79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80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81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82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83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
8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
85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
86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
87国科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
88杭州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89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90南湖实验室
91浙江省血液中心
92中国美术学院
93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
95宁波(北仑)中科海西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96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研究院
97浙江大学先进电气装备创新中心
98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
99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100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
101哈工大机器人湖州国际创新研究院
102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
103宁波杭州湾新材料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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