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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

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群众期待良好生态环境的积极回应。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阅读全文

让损害生态环境者承担赔偿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为全面深入了解《方案》实施的意义、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问:为什

中组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

  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办法》

最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出台

  9月17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情况在北京举行发布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在发布会上说,生态环境事件屡屡发生,往往与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直接关系。根据已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高选民说,《办法》

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这其中既有地方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责任的问题,也有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  这次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既要推动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也要

山东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山东: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日前,《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明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细则》指出,对致使本地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情况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9日将督察中发现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市,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对移交问题认账领账、逐条对照、举一反三,决不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相关内容入典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近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日。这次草案征求意见稿多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包括六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合同编草案中增加了促进生态

四川敲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

  为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定期报送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信息,并及时将省管干部应负责任问题移送省纪委机关(监察厅)或者省委组织部。  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生态环境审计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领导干部

南通审计领导资源环境责任 给地方官建生态账本

南通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正在翻看审计报告。  “压力大,但不怕。审一下倒是个好事情,一旦报告出来,镇里的家底我也就清楚了。这个举措对促使党政‘一把手’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有利。”今年刚到海安雅周镇任镇长的凌勇坦言,上级来审计不仅是一种提醒,也是“紧箍咒”,以后决策更要绷紧依法依规这根弦,决不能图眼前利益去

山西省通报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责情况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8月1日将督察发现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骆惠宁要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