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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不受地域限制

近年来,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出现严重退化,但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屡屡被挡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 昨天,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可跨行政区域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此外,老百姓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可以搭上公益诉讼的便车,进行索赔。同时公布的还有最高法与民政部、环保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也在起草之中,不日将出台。 看点1 诉讼资格 社会组织可提环境公益诉讼 在新环保法对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资格作出规定的基础上,《解释》进行了一系列细化。《解释》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阅读全文

环保部:支持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我国首部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主要负责人今天表示,《办法》将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高环保公共事务参与水平。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对“信

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

  ■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1、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资格   原告资格的确立是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中最关键的问题。   1970年《清洁空气法》最先纳入公民诉讼条款时,法律条文中仅规定“任何人有权代表自己对任何人(包括美国政府及其政府机构)提起民事诉讼”,对原告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关联并未

环境公益诉讼不受地域限制

  近年来,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出现严重退化,但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屡屡被挡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  昨天,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环境诉讼审判长:环境公益诉讼判决要经得起检验

  罗光黔,作为签署国内首例环保公益诉讼判决书的审判长及环保法庭的庭长,绝对不是误打误撞、恰好碰上的“第一例”。为了打造中国第一份环境公益诉讼民事判决,罗光黔和他的环保法庭的法官同事们,在案件的证据保全、先予执行、资助鉴定费等方面,都做出了让业内瞩目的大胆创新。

环境公益诉讼办案量大幅上升

   最高检日前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18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78448件、提起诉讼2560件。其中,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847件,占54.56%,是试点期间的7.5倍。  随着2017年7月《民事诉讼法》

环境公益诉讼防治跨界污染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司法机关探索“先予执行”、“引入专家证人”等手段,有效发挥了环境治理中的司法作用  39.05吨废汞触媒,在运输过程中被货运人倾倒在河南省洛宁县,造成严重的环境危害隐患。在这起非法倾倒废弃物的环境公益诉讼中,司法机关探索“先予执行”、“引入专家证人”等手段,有效发挥了环境治理中

陕西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举办

  面对环境污染,除了公民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外,还可以通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法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据了解,此项活动也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沙龙

环境公益诉讼不是庸医治罗锅

  曾听过一则庸医治罗锅的笑话。庸医医治罗锅时,拿两块木板夹住罗锅硬踩,结果罗锅踩直了,人也治死了。家属不干,医生还振振有词:我只说包治罗锅,没说死不死啊。  由这则笑话联想到环境保护,有些人看到APEC会议期间空气环境不错,就说,雾霾不是能治好吗,就是不想治。这其实是犯了庸医治罗锅的毛病。为办好重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队伍壮大 民间环保组织渐被认可

 “大获全胜!”1月10日,我国第一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在贵州宣判后,原告代理人马勇通过电话向《法制日报》记者报喜,言语中尽是兴奋。   这起案件,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去年进行的3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之一。2011年,蓬莱溢油、云南铬渣污染水库等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接连发生,以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

福建审结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

  “不就是养几头猪吗,怎么就摊上事了?”福建省泉州市永春东平镇村民李某一脸的疑惑。让他更感到疑惑的是,到法院告他的不是他的邻居,也不是其他村民,而是永春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近日,这起福建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以李某自行停止环境污染了结。   李某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