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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国科发资〔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重点专项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阅读全文

重点流域水资源治理重点专项项目开始正式申报

  关于“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

北京市科委组织申报201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要求,为做好“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

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重点专项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中国科学技术中心发布了《关于填报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的通知》,相关单位可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填报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

物态调控重点专项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度重点专项评审立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报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反馈,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及邮件。现就填报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申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总体工作安排,已完成本专项2016年度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将直接进入正式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由于通过形式审查的13个申报指南

科技部开展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依规确定了可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

5个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结束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等5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请项目

重点研发计划五重点专项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完成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等五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完成的公告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已完成“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中医药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国科发资〔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