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pedia LOGO WIKI资讯

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进入司法程序一年零四个月后,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 7月20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华环保联合会与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公司”)大气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振华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驳回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其他诉讼请求。 据介绍,该案件是新环保法面世后全国首起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系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详见本报2015年3月27日刊发的《“有牙齿”的环保法迎来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 “尽管判决结果和我们之前的设想还有差距,但总体而言我们是比较满意的。”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电话采访时,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副部长魏哲表示。 在魏哲看来,该案将有利于促进企业绿色生产和绿色转型,并使......阅读全文

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探路寻径

  2198.36万元巨额赔偿,全国首例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贴着这些标签的中华环保联合会与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公司)大气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日前引发了广泛关注。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振华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

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

  在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有了更清晰、更权威的解释。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共35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二

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

  ■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1、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资格   原告资格的确立是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中最关键的问题。   1970年《清洁空气法》最先纳入公民诉讼条款时,法律条文中仅规定“任何人有权代表自己对任何人(包括美国政府及其政府机构)提起民事诉讼”,对原告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关联并未

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进入司法程序一年零四个月后,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  7月20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华环保联合会与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公司”)大气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振华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

环境公益诉讼不受地域限制

  近年来,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出现严重退化,但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屡屡被挡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  昨天,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云南首例环保公益诉讼开庭

  备受关注的云南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今天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打破了昆明中院环保审判庭成立两年来无环保公益诉讼案可审的局面。   作为原告的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在庭审中提出,自2009年9月开始,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即陆

公益诉讼食品检验设备介绍

   公益诉讼食品检验设备(FT-G2400)【Food inspection equipment for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残、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

环境公益诉讼不是庸医治罗锅

  曾听过一则庸医治罗锅的笑话。庸医医治罗锅时,拿两块木板夹住罗锅硬踩,结果罗锅踩直了,人也治死了。家属不干,医生还振振有词:我只说包治罗锅,没说死不死啊。  由这则笑话联想到环境保护,有些人看到APEC会议期间空气环境不错,就说,雾霾不是能治好吗,就是不想治。这其实是犯了庸医治罗锅的毛病。为办好重

环保公益诉讼如何走出重重困境

  “云南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作为我国草根环保公益诉讼第一案,日前再生变局。   2011年8月,曲靖铬渣污染事件被媒体公开披露,指出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大量堆放铬渣,并有5000吨铬渣被直接倒入水库,致使六价铬超标2000倍。   同年9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

陕西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举办

  面对环境污染,除了公民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外,还可以通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法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据了解,此项活动也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