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发布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7日起施行。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发〔2018〕4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通过合同形式提供环境影响评价、调查、......阅读全文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发布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7日起施行。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促进第三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近期空气质量形势

  12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空气质量形势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有关情况。  近期江苏省空气质量形势  1 11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受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以及中下旬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影响,11月全省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明显,PM2.5平均浓度为41.2微克/立方米,同

2021年度江苏省级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指南

  据江苏省环保厅公告,2021 年度省级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指南已经发布;    一、支持重点  (一)成果转化与推广类  主要针对住宅楼居民家庭油烟的收集、治理、监控集成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难、资源化利用度不高、运行不正常等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对经济技术可行、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工程示范成果进行推

国家海洋局部署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部署开展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实施”的原则,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数据为基础,通过多元数据信息综合利用等手段,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为国家(海区)、省(中心站)、地级市(海洋站)、县4级海洋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

什么是社会化学物质?

中文名称社会化学物质英文名称sociochemicals定  义社会性昆虫分泌到体外的信息化学物质。应用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化学生态学(二级学科)

社会化学物质的概念

中文名称社会化学物质英文名称sociochemicals定  义社会性昆虫分泌到体外的信息化学物质。应用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化学生态学(二级学科)

江苏省检察机关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2000余吨垃圾倾倒至长江太仓段水域的6名犯罪嫌疑人近日已被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在守护青山绿水,保护生态家园的攻坚战中,江苏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2016年12月1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反映,长江水域太仓段大量垃圾漂浮江面,污染数十公里。经派出所初步调查,在1

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一份清单让责任明明白白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原则: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  ●工作责任体系: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将西藏确定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把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作为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之一。中央领导明确要求切实保护好西藏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   不久前,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对全区涉及矿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3年2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3年,将以探索一批创新机制、建设一个大比武基地、建立一个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一批试点成果、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等为目标,建立健全站厅合作机制,推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能力与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签约仪式上,省生态环境厅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走向社会化-江苏推行第三方运行

  江苏省环保厅近日推出了《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行社会化运行的范围、年度考核办法等。   如何抓好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监管?   近年来,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步入“快车道”。据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唐振亚介绍,截至目

江苏:门槛降低了,第三方机构怎么管?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领域的第三方服务市场准入门槛也逐步降低,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在助力污染防治的同时,也出现了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污染防治的成效。  对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广东河源规范监测社会化服务

  今年以来,广东省河源市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将部分环境监测公共服务逐步由“直接提供”转为“购买服务”,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服务供给,有效缓解环保部门的业务压力,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据了解,河源市制定了《河源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逐步

宁夏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体检”

  7月6日,宁夏环保厅通报了对我区26家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专项检查中,26家机构从业行为整体较规范,但也有部分机构实验室在日常管理、设备布局、维护、方法更新、原始记录等方面存在不足,仍需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  据了解,自治区环保厅近期根据国家相关意见和要求,组成检查

如何应对监测服务社会化挑战?

  今年年初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势在必行。环境监测机构如何应对社会化带来的挑战,成为环保系统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充分认识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化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问题的关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  当前,我国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

土壤检测人士必看:加油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规范加油站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内容,加强加油站场地风险防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加油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指出-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城市新名片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日前专程到徐州市调研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他强调,要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之路。   罗志军指出,要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同步提升,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

国家海洋局:2020年全面建成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意见。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科学布局,监测预警能力、信息化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监测数据信息互联共享、高效利用,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全面建成协调统一、信息共

江苏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备受关注的江苏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机构改革后,江苏省将一共设置60个省级党政机构,其中16个党委机构,44个政府机构。12月底,省级机构改革将基本完成。紫金山记者了解到,新组建部门已陆续在挂牌亮相。   设置60个省级党政机构   新组建的机构有16个   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江苏

河源制定环境监测社会化管理规定

  记者近日从河源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河源市为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将部分环境监测公共服务逐步由“直接提供”转为“购买服务”,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服务供给,有效缓解环保部门直属监测站的业务压力,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职能。  

湖北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环境监测服务。  《意见》明确,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基础上,将全省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向所有合格市场主体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及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环

保障食品安全须将特供机制社会化

  《食品安全法》实施5年后首度大修,成为近日民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9条,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填补监管的真空地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从《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看,能否保障中国人“舌尖上的安全”,还须

黑河流域水资源社会化管理任重道远

  黑河流域是中国西北干旱区内陆河流域之一,由于其景观类型完整、流域规模适中、社会—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成为内陆河研究的代表性流域,也是研究寒区、旱区水文与水资源等方面的热点地区。  水资源是贯穿黑河研究的主线和核心,是联系流域生态和经济系统的纽带,也是该区域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限制因子。因此

江苏搭建环境检测机构动态管理平台-确保数据准确

  江苏省环保厅目前正在着手搭建一个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动态管理平台,以此来规范市场运作,同时确保数据准确。  ■ 环境监测社会化先行先试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有33家,到2014年年底,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已超过95家,从业人员总数约2800多人。  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3月起,这些环保政策、标准正式实施

  3月即将施行的环保政策、标准  01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底,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第28号部令《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02 国家生

2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环监测[2018]45号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

中山市积极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

  中山市积极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中山市环保局日前公布了《中山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并对外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山市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范围、申报条件、日常职责等。根据《办法》,部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等非重点环境监测服务将逐步走向市场

广东加快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步伐

  近年来,随着排污门槛的逐步提高,环境监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政府监测机构显得有些分身乏术。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服务需求?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环保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全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

西安首个环境监测社会化监管平台建成

  昨日,在长安广场上竖了一块电子屏幕,上面显示着当前空气质量指数及污染物浓度以及实时噪声分贝等信息,吸引过往市民驻足观看。记者从环保长安分局了解到,这样环境监测平台已覆盖了全区, 也是我市首个环境监测社会化监管平台。  长安广场位于长安区繁华地段,周围人流、车流、住宅区聚集,每天来这里锻炼、跳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