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的全部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关于食事疗法用配送食品等营养指针》(2009年4月1日发表的食安发0401001号厚生劳动省医药品食品安全部长通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标准修改后实施日期为2019年9月9日。......阅读全文

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2019年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等》的部分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关于食事

日本发布《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修改单

  9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296号通知,修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的全部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病人用食品中综合营养品的许可标准,追加了区分糖尿病用组合食品与肾脏病用组合食品的新规定,修改了粘度调整用食品的许可实验方法,对通知项目、记载顺序进行了整理。   另外,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修改单

  9月1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317号通知,对《关于食品标示标准》进行修改。基于2018年度《有关食物过敏相关的食品标示的调查研究事业报告书》的内容,将杏仁新设为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日本推荐标示的致敏物质由20种变为21种。

日本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

  2020年1月1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关于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单,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修改,设定了既存添加剂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

日本拟修改特别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标准

  7月31日,日本内阁府消费厅发布《特别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标准》修改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病人用食品的许可标准   (1)基于日本人的饮食摄取标准、现行产品使用实绩等情况,修改综合营养食品的营养成分标准及标准范围。   (2)追加糖尿病人用组合食品的许可标准   (3)追加肾脏病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10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7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由于《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第4条规定了强制标示对象,删除《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重复规定的标示对象。   2. 删除立法规定,修改引用规定:a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

  11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6-146号告示,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扩大生产日期的标识对象,浸出茶经过发酵的情况允许标示保质期。   因浸出茶最终产品的水分含量低,流通过程中质量变化较小,且经过发酵的情况时间越久味道越醇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

  6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5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中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术语,将法律中惯用的汉字词改为易于理解的法律术语。   2.新设定委托生产贴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关标示

日本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法规修改单

  2020年3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的相关法规修改单。  包括以下4个相关法规的修改:  (1)厚生劳动省令第50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8条第1项,规定了对含有指定成分等食品申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2)厚生劳动省告示第119号修改内容为:基于《食品卫生法》第

日本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改单

  2020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生食发0331第1号通知,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部分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追加Psicose epimerase到《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指定添加剂列表)中。  2.新设或修改氯化苦、dichlobent

日本修改食品标示相关部分内容

  12月24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通知(消食表第655号)补充和完善了食品标示相关部分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食品标示基准》(2015年内阁府令第10号)第7条“营养成分或热量的合理摄取”相关内容中, 如酱、酱油等纳的低减量超过25%时有可能影响其保存性,因此这类食品特别允许标记实际低减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48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定总则及共同标示标准中的规定;  修改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中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等的相关标示规定;  修改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中天然状态食品的相关规定;  

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单

  2020年1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相关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1.添加剂相关:  (1)新增二碳酸二甲酯为指定添加剂;  (2)设定了二碳酸二甲酯作为添加剂的规格标准,设定了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并修改了日本宝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8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05第1号通知,修改吡唑萘菌胺等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主要内容:   修改吡唑萘菌胺、醚菊酯、唑螨酯、羟基茴香二丁酯、氟甲喹、MANDESTROBIN以及[单双(三甲铵二氯甲烷)]-烷基甲苯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本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9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920第2号通知,修改稻瘟灵等10种农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修改稻瘟灵、inpyrfluxam、沙拉沙星、氰虫酰胺、cyclopyrimorate、乙基多杀菌素、泰乐菌素、啶氧菌酯、PYFLUBUMIDE、甲氧虫酰肼10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

  8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05第1号通知,修改吡唑萘菌胺等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主要内容:  修改吡唑萘菌胺、醚菊酯、唑螨酯、羟基茴香二丁酯、氟甲喹、MANDESTROBIN以及[单双(三甲铵二氯甲烷)]-烷基甲苯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

韩国发布《转基因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7月1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46号公告,拟修改《转基因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随着《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畜产品相关引用条文。  2. 修改畜产品及加工助剂的相关术语定义。  3. 由于限制Non-GMO(非转基因)

MFDS发布《牛肉、猪肉标示方法和部位划分标准》部分修改单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4号告示,修改《牛肉、猪肉标示方法和部位划分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随着《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公布及其实施规则的制定,需对其下级规定涉及的委任法律的名称及条款进行修改,将当前告示中《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变更为《食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9月2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8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新设定生产粉末产品时去除铁屑的生产加工标准,要求在生产粉末、面儿、颗粒产品时,粉碎后要利用磁力去除铁屑。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

韩国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

  5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19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家用便利食品的快速增长,消费者对提供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信息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营养标示食品的范围也在扩大,但因食品生产加工使用的原料栽培地、收获期等差异,即使是同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9月24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82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健康功能食品摄取注意事项。  2. 新设定含EPA和DHA油脂产品的酸败管理标准和试验方法。  3. 在氨基葡萄糖的重金属规格中增加总砷。  4. 修改低聚果糖的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及追加豁免物质

  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530第2号通知,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部分农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及《基于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物质》名单。   1.修改硅氟唑、吡螨胺、氟菌唑、甲氧苯唳菌、吡氟禾草灵、联氟砜、氰氟虫腙7种农兽药在食品

日本发布农兽药残留限量修改单及追加豁免物质

  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530第2号通知,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部分农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及《基于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物质》名单。   1.修改硅氟唑、吡螨胺、氟菌唑、甲氧苯唳菌、吡氟禾草灵、联氟砜、氰氟虫腙7种农兽药在食品

韩国发布《转基因食品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集意见稿

  关于韩国《转基因食品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案)行政预告(2016.4.21~6.20),多数人持反对意见,对此,6月24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就该告示案追加了以下修改内容,意见征集时间延长至7月20日。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扩大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对象及字号。   1)标

日本发布关于输日河豚管理的部分修改

  9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监发0901第1号通知,基于与中国政府的协商结果,对中国产河豚(仅限活河豚)的管理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与5月15日发布的药生食监发0515第2号通知相比)新增输日中国产河豚(仅限活河豚)卫生证明书样式。

韩国发布关于食品流通期限设定标准部分修改单

  7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6号告示,修改《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期限设定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的保质期设定相关内容的修改,修改《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期限设定标准》中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8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

  8月31日,韩国发布了第2023-56号告示,修订《食品法典》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新设定替代食品的标准及规格。   2. 新设定糙米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可生产处于未加热状态的产品。   4. 新设定油菜籽油中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