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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半数高新区进入省级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前列

在日前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中,合肥高新区、合肥新站高新区、芜湖高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蚌埠高新区、滁州高新区、亳州高新区、慈湖高新区、池州高新区、淮南高新区10家高新区进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30强,占20家省级以上高新区的一半。高新区已成为引领安徽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新高地、辐射带动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安徽省始终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和建设工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能力、成果转移转化等7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措施,力促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高新区20家,其中国家高新区6家、省级高新区14家,实现了16个地市全覆盖。......阅读全文

安徽省新增3家省级高新区

  2019年1月8日,安徽省政府分别批复同意黄山经开区更名为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安经开区更名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经开区更名为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达19家。依据国家“十三五”创新发展规划提出的“每个地级市布局一个国家高新区”要求,安徽省实现了省

安徽省半数高新区进入省级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前列

  在日前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中,合肥高新区、合肥新站高新区、芜湖高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蚌埠高新区、滁州高新区、亳州高新区、慈湖高新区、池州高新区、淮南高新区10家高新区进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30强,占20家省级以上高新区的一半。高新区已成为

九家省级高新区获批国家高新区

  近日,国务院批复吉林通化医药高新区、江苏南通高新区、浙江衢州高新园区、福建漳州高新园区、湖北荆门高新园区、辽宁阜新高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高新区、宁夏石嘴山高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此国家高新区由原来的105家增加至114家。   20多年来,国家

安徽省省级质检中心落户芜湖

  由芜湖市质监局筹建的“安徽省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安徽省大米质量检测中心”,日前通过安徽省认证评审专家组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评审验收,这标志着芜湖市汽车零部件和大米的检验能力在省内最权威。   5月20日,安徽省认证评审考核验收组为芜湖市“安徽省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

安徽省将建五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记者近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过专家评审,已确定建设“安徽省智能交通”等五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据了解,此次确定的201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首批建设计划,包括安徽省智能交通重点实验室、安徽省语音信息安全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光电

安徽省启动食品相关产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查

   为进一步掌握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提高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排查和消除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安徽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在全省生产领域中进行,范围包括全省依法取证的餐具洗涤剂、食品用塑料

安徽省十起环境违法案件省级挂牌督办

  闻通气会上获悉,二季度,全省共检查企业11632家;涉及17市221家工业企业,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97家,违法率达43.9%。   截至6月底,全省共检查企业11632家;排查饮用水源地337个、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139个、入园企业6580家、重金属企业300家、化工企业584家

罗江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区专家评审论证会召开

  9月25日,四川省科技厅在德阳召开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专家评审论证会。科技厅副厅长景世刚、二级巡视员李粟璇,德阳市副市长李成金参加现场考察与评审论证。   考察评审组一行首先实地考察了德阳金山创新创业孵化园及迪弗电工、上川科技、四川玻纤等企业,详细了解园区创新创业孵化、

安徽省将新增69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大力实施“青年英才工程”,加快推进人才载体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经研究批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等69个单位将设立第十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各设站单位将落实安徽省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管

安徽省科技厅下放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权

  长期以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对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创新能力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明确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