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禁忌
1.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者。 2.患过敏性疾病及既往对抗生素和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 3.哺乳期、妊娠期妇女。......阅读全文
简述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禁忌
1.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者。 2.患过敏性疾病及既往对抗生素和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 3.哺乳期、妊娠期妇女。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应用禁忌
(1)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者。(2)患过敏性疾病、既往对抗生素或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3)哺乳期、妊娠期妇女。
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简介
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Ⅰ型肾病综合征出血热。 本品系用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简称Ⅰ型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人氢氧化铝佐剂后制成。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功能特点
该品系用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橘红色微浑浊液体,含硫柳汞防腐剂。
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功能特点
中文名称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英文名称type II h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 vaccine inactivated定 义一种预防II型肾综合征的疫苗。即用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后采集病毒液,用甲醛溶液灭活病毒并加
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注意事项
1.注射前应充分摇匀。 2.疫苗异常浑浊、变色、有异物及摇不散的块状物者,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得使用。 3.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 4.严禁冻结。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用法用量
(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2)基础免疫为3针,于第0天、第7天、第28天各注射1次,基础免疫后1年应加强免疫1次,每1次1.0ml。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接种对象
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对象为10~60岁的高危人群。
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概念与用途
中文名称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英文名称type II h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 vaccine inactivated定 义一种预防II型肾综合征的疫苗。即用I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后采集病毒液,用甲醛溶液灭活病毒并加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作用与用途
接种该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作用与用途
接种该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概念和作用
该品系用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橘红色微浑浊液体,含硫柳汞防腐剂。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应用注意事项
(1)注射前应充分摇匀。(2)疫苗异常浑浊、变色、有异物及摇不散的块状物者,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得使用。(3)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4)严禁冻结。
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剂量和不良反应
一、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3针,于第0天、第7天、第28天各注射1次。基础免疫后1年应加强免疫1次,每次1.0ml。 二、不良反应 注射后一般无反应,个别有发热、头晕、皮疹者应注意观察,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因疫苗含有氢氧化铝佐剂,少数人在注射后
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应用不良反应
一般无不良反应,个别有发热、头晕、皮疹者应注意观察,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因疫苗含有氢氧化铝佐剂,少数人在注射后局部可出现硬结、轻度肿胀和疼痛,一般在1~3天内自行消退。
简述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接种反应及禁忌症
⑴接种反应:注射后无反应或反应轻微,反应率低,少数人发热,或有皮疹。体温均
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I型疫苗的介绍
本疫苗系用I型(野鼠型)出血热Z10毒株,感染沙鼠肾原代细胞,收获病毒,经β-丙内酯灭活制成疫苗,内含氧氧化铝为佐剂。 本疫苗用于预防出血热(I型)感染。 接种对象:出血热高危地区10~70岁人群都是接种对象。一般疫区的林业工人、水利工地民工、野外宿营工作人员和部队官兵等也应接种。由于经济开发
简述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注意事项
⑴疫苗内含佐剂,注射前应充分摇匀。 ⑵疫苗变黄色或紫色不可应用,可能为污染所致。 ⑶有摇不散的异物,或安瓿有裂纹者不可使用。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的使用禁忌
对疫苗中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甲醛、硫酸卡那霉素、牛血清等)过敏者。患过敏性疾病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关于甲肝灭活疫苗的禁忌介绍
(1)患有肝炎或其它严重疾病者。 (2)发热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 (3)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
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简介
本病是由病毒引起以鼠类为主要传染源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是以发热、出血倾向及肾脏损害为主要临床特征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本病主要分布于欧亚大陆,但HFRS病毒的传播几乎遍及世界各大洲。在我国已有半个世纪的流行史,全国除青海、台湾省外均有疫情发生。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本病年发病数逾已10万,已成为除病
简述灭活疫苗的优缺点
优点:使用安全;易于保存;无污染危险;对母源抗体的中和作用不敏感;容易制成联苗或多价苗。 缺点:接种剂量大;免疫期短;免疫途径单一;主要激发体液免疫;没能产生较好的粘膜免疫。
简述肾综合征出血热的临床表现
出血热潜伏期一般为2~3周。典型临床经过分为五期:发热期、低血压休克期、少尿期、多尿期及恢复期。 1.发热期 主要表现为感染性病毒血症和全身毛细血管损害引起的症状。 起病急,有发热(38℃~40℃)、三痛(头痛、腰痛、眼眶痛)以及恶心、呕吐、胸闷、腹痛、腹泻、全身关节痛等症状,皮肤黏膜三红
关于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简介
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征出血热,是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危害极大。世界上人类病毒性出血热共有13种,根据该病肾脏有无损害,分为有肾损及无肾损两大类。在我国主要为肾综合征出血热(HFRS)。在病原体未解决前,在我国称流行性出血热(EHF);在朝鲜称朝鲜
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相关介绍
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征出血热,是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危害极大。世界上人类病毒性出血热共有13种,根据该病肾脏有无损害,分为有肾损及无肾损两大类。在我国主要为肾综合征出血热(HFRS)。在病原体未解决前,在我国称流行性出血热(EHF);在朝鲜称朝鲜
简述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的抵抗力
HFRS病毒抵抗力强。对酸(pH3)和丙酮、氯仿、乙醚等脂溶剂敏感。一般消毒剂如来苏尔、新洁尔灭等也能灭活病毒。病毒对热的抵抗力较弱,56~60℃30分钟可灭活病毒。紫外线照射(50cm、30分钟)也可灭活病毒。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应用禁忌
下列情况应严禁使用本疫苗 :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如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品时出现过敏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本品。
简述甲肝灭活疫苗的注意事项
(1)注射前充分摇匀。 (2)容器有裂纹、疫苗变质或有摇不散的块状物不得使用。 (3)有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关于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介绍
Ⅰ、Ⅱ型疫苗均有不同程度的交叉保护。原则上野鼠型疫区及野鼠型为主的混合型疫区应首选I型疫苗,家鼠型及以家鼠型为主的疫区应首选Ⅱ型疫苗。疫苗接种后均有不同效果。Ⅱ型疫苗接种后血清抗体阳转率达90%以上。流行病学效果与I型疫苗相近。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的禁忌
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 (1) 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包括辅料、甲醛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 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 (3) 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