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8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复审,涉及食品、化工等领域

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下达修订计划或已提出修订项目的除外。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4〕30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 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阅读全文

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全面展开

   2016年4月28日,为落实国务院推荐性标准改革任务,全面部署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计划项目复审工作,国家标准委组织召开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欣丽指出,要高度重视推荐性标准复审工作,充分认识复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示

关于对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示的通知认办科函[2011]182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布

  认科函〔2015〕8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有关检验检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的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  本次公示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

工信部行标复审-五项食品标准废止

  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消息,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涉及食品的《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等41 项标准继续有效,《火腿午餐肉罐头》等37项标准将予以修订,《裹衣花生》等5 项标准自2010

标准-|-28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复审,涉及食品、化工等领域

101. GB 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公安部102. GB 4914—2008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自然资源部103. GB 18420.1—2009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自然资源部104. 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继续有效|市监局和标准委复审《甘草》等3673项国家标准

  关于《甘草》等3673项国家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甘草》等3673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复审,确认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12-28关于《甘草》等3673项国家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的公告

中国石油测井计量站行业最高标准复审成功

  10月18日,中国石油测井计量站“密度/岩性密度标准装置”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为4年。  测井计量站“密度/岩性密度标准装置”2006年被集团公司授予行业最高标准后,按照《计量法》赋予的职责,分别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多家单位密度二级

卫生部复审标龄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部于2010年1─3月对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进行复审。经复审,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81项(附件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卫生标准9项(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部  二O一O年四月

国标委将开展2009年度国家标准复审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对现行国家标准的维护,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同时推动并建立复审工作机制,使复审工作常态化。现就20

甘肃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环保地方标准复审会议

  根据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标领组办发[2016]9号)要求, 甘肃省环保厅继11月4日组织对全省两项环保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后,11月8日再次针对《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DB 62/T 2

关于《甘草》等3673项国家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的公告

原文地址:http://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E4C562E4344BCFB27419358AC0416669   2023年第1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告 2023年第19号  附件文件下载:2023年第

国家标准委召开推荐性标准优化和复审研究-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委于3月30日在京召开推荐性标准优化和复审研究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推荐性标准优化复审试点工作经验,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是今年标准化改革中的一项重点任务,要通过对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重要通知!现行有效认证认可行业标准集中复审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认证认可行业标准集中复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以下简称认标)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 (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有关规定,我中心按照要求对 2017 年之前发布现行有效的

国家认监委公布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信息中心、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

国标委召开推荐性标准优化和复审研究-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委于3月30日在京召开推荐性标准优化和复审研究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推荐性标准优化复审试点工作经验,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是今年标准化改革中的一项重点任务,要通过对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2015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公布

  认办科函〔2015〕24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15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经专业委审议,现将《2015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

环保部强化地方标准管理-复审、清理后废止20项,新增38项

  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工作计划,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近日组织各地环保厅(局)开展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复审、清理工作。通过复审、清理,原备案有效标准废止20项,新增备案38项,依法登记备案的地方环保标准增至182项(含现行有效标准148项、已废止标准34项)。此外,另有一批地方标

中钢吉炭重组恢复审核

  中钢吉炭3月1日公告,接中国证监会通知,恢复审核公司并购重组申请。在证监会最新披露的并购重组审核进度表中,中钢吉炭的审核状态也由上期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变为“消除影响,恢复审核”。   据公司重组方案,中钢吉炭拟将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关于《草皮生产技术规程》等647项国家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的公告

附件文件下载:2024年第20号关于《草皮生产技术规程》等647项国家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草皮生产技术规程》等647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复审,确认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8-23本服务由中国国

对2990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开征求意见

  为做好行业标准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和淘汰落后标准,提高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对行业标准复审的要求和程序,我们组织开展了标龄5年以上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评审,现已确定了化工、轻工、纺织、电子等4个行业,共299

大庆炼化环保监测实验室通过国家复审

  日前,大庆炼化环保监测实验室再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复审,环保监测能力达到权威级水平。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多边互认协议成员,统一负责对认

聚光科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聚光科技(300203)1月4日晚间公告,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公司通过了本次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公司

昆明灵长类研究中心通过AAALAC复审完全认证

  11月24日,从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Associ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Laboratory Animal Care)正式获悉,中国科学院昆明灵长类研究中心(KPRC)通过国际实验动物组织的复审完全认

通辽市种子质量检验中心通过复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评组,于2015年12月14-15日对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在文件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评审。   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是2010年10月通过农业部考核合格设立的,授权从事农作物种子扦样,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等项目的常规检验。承担

龙蟠石化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CNAS复审

  7月1日,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传来喜讯:龙蟠石化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了CNAS专家组的本审核周期的第三次监督评审,这已经是该检测中心连续第

商务部对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复审

商务部发布2008年度第5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2008年6月23日,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邻苯二酚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申请,请求重新计算美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并相

荆门石化质管中心实验室通过CNAS复审

  近日,荆门石化质量管理中心收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得到再次确认,认可资格继续有效。   荆门石化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室认可资格于2014年7月30日初次获得认可,有效期为三年,其间于2015年6月经过一次认可监督审核。2017年3月直至

商务部公告邻苯二酚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于2006年5月22日发布该年度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英文名称:Catechol)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1年5月21日,应国内邻苯二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

临沂市农业质检中心通过省级资质复审

  5月22-23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家评审组通过了临沂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对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等179个项目逐一进行审查,并对实验人员的检测能力和理论水平进行了现场考核。本次复查评审是对检测中心2005年通过计量认证验收以来的一

商务部公布苯酚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裁定

  2009年8月28日,应国内氯丁橡胶产业的申请,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氯丁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中复审。2010年8月24日,商务部发布当年度第49号公告,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将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氯丁橡胶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9%-43.9%。   200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