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通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上述机构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通知明确了享受政策的机构范围,涵盖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公共图书馆等十三类单位。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印发。此外,通知还对免税进口用品的开放共享、用于临床活动等情形作出具体规定。以下为原文: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阅读全文

【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3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67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

一文解读我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前言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运用税收经济杠杆进行调节的一项灵活措施。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促进 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等[1]。  环保产业为社会生产和

科普作品进口再享税收优惠

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为鼓励发展科普事业,部分科普单位从今年起的3年内将享受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税收优惠。这意味着,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中国旨在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

这些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

  李克强总理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  当天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  “我一再讲,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财富增长的来源。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

两部门: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

泰国税收提高-进口葡萄酒受打击

  曼谷邮报称,新税收是2017年商品税法的一部分,于2017年9月16日生效。  与以前的消费税不同,新税率同时考虑商品价值和数量。此外,新的消费税制度是以零售价格为基础的,而以前的制度是以出厂价格或CIF价格(成本+保险+运费)为基础的。  泰国已经对酒精饮料有一套惩罚性税款,对法国和美国的葡萄

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获减免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

成都市科技局与税务局合作联动-推动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滴灌

  (1)加强宣传辅导,扩大政策覆盖。聚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走访125户企业、召开30次线下座谈、开展政策培训超28场,通过与纳税人充分沟通交流,早、快、稳、准帮助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2)做好事前鉴定,方便企业使用。针对纳税人对研发费加计扣除“不会享”问题,市科技局与市税务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通知指出,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

​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财政部会同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系统梳理现行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税费政策,搜集整理税收征管规定和行业管理办法等,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第二届进口博览会,财政部发布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

税费新政出台,科学仪器行业踏上腾飞之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对科技创新进行顶层谋划和系统部署,提出了一系列事关科技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论断,为做好新时期科技创新税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财政部、科技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文件发布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

201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召开

  为了更好贯彻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的有关决定,推动落实《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文件精神,促使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于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201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

进口科研用实验仪器免税优惠延至2015年末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表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六部门发布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通知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关于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

  财关税[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适应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发展实际,满足非医药类院校、专业和非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的潜在需求,经国务院批准,

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日前,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该政策的3份目录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

事关这类仪器!-五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目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目录进行了修订,并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目录。  《通知》对以下三个目录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四部门通知调整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

已有29家示范平台获进口免税政策多为检测机构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示范平台(第四批及第二批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确定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绿色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南机电设计研究所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获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

财政部:重大专项进口将免征关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扶持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的研究开发,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近日,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吉林征集“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科研机构名录

关于征集“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科研机构名录(第四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税收优惠首次挂钩环保治理

  日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促进环境保护,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税收优惠与环保治理首次挂钩。“该

能源“软肋”依旧-携手“严管”税收

  ◇ 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迫使欧盟高度重视能源安全问题   ◇ 达成打击偷税漏税协议是此次欧盟领导人峰会的真正突破   欧盟领导人峰会于5月22日下午落下帷幕。本次欧盟领导人峰会重点讨论了欧盟能源政策和加强税收管理两大议题,并且确定了欧盟今后在能源与税收两大领域的大政方针。欧盟领导人希望通

浙江省科技厅联合杭州海关出台服务科技创新措施

  近日,浙江省科技厅、杭州海关联合发布《进一步落实稳外贸政策 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应对经贸摩擦带来的影响,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享受稳外贸政策,营造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措施》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海关递交AEO认证申请的,海关优先安排实地认证,通过认证

前三季度贵州省技术合同获增值税减免优惠增长51%

  2016年前三季度,贵州省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数达130项,成交额27870.98万元,获增值税减免优惠1477万元,同比增长51%。   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而实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贵州省科技厅将商业技术合同税收减免优惠

发改委:将对耗能超限收惩罚性电价-择机征环保税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同时将完善节能、节水、环保、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