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字号产品穿马甲变“药”四招辨别非药品

一样的绿色外包装,一样的“金嗓子喉宝”字样,甚至发明人的头像都非常逼真……7月7日,网名为“火柴”的市民张先生通过本报超级QQ反映:“金嗓子喉宝”竟有“李鬼”。他通过本报给广大市民提醒: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市民购买时“一不小心”就会上当,既耽误病情又浪费钱。 四块六咋变三块钱? 张先生向记者讲述,7月1日下午,张先生路过青年公园附近的维康大药房,进去让店员开一盒“金嗓子喉宝”。店员从柜子里拿了一盒“药”,然后给张先生开了票,让他到交款台付三块钱的药钱。“当时我还纳闷了一下,以前这药都是四块六一盒,这次咋三块了?”张先生以为以前都买贵了,于是也没多细想,交了三块钱,拿了药就走了。 然而,回到家他吃“药”时,发觉味道明显不对,吃后病情不见好转,他仔细辨别后发现买的“新金嗓子喉宝”是“香港大豫”产的,并非广西柳州的“金嗓子喉片”。 当日,记者致电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称已发现......阅读全文

辨别药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方法

  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常显著标示,单字面积大于商品名的2倍;在横版标签上,通用名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为右1/3范围内);字体颜色使用黑色或者白色。  药品包装上的商品名一般与通用名分行书写,其单字面积小于通用名的1/2。  现在许多仿制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并不是药品商品名,而是注册商标

“食”字号产品穿马甲变“药”-四招辨别非药品

    一样的绿色外包装,一样的“金嗓子喉宝”字样,甚至发明人的头像都非常逼真……7月7日,网名为“火柴”的市民张先生通过本报超级QQ反映:“金嗓子喉宝”竟有“李鬼”。他通过本报给广大市民提醒: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市民购买时“一不小心”就会上当,既耽误病情又浪费钱。  四块六咋变三块

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为假药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药品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质量。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民众主要是通过两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

  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产业急剧升温。然而,部分企业迎合大众健康长寿的需求心理,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公众,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针对保健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月24日专门发文提醒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

药品安全监督加码-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实施

  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月14日举行。会议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将通过推行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四项措施,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据介绍,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即将颁布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实施计划和有关配套文件,改进检查方式和评判

食药监局:严格执行药品GSP--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关于长春市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34号),通报了吉林、陕西两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励药品创新

“以后药企做仿制药不容易了”     本报讯  “药品注册申请的材料,几乎全被国家药监局打回来了。”山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平说,从2005年至2006年之间,该公司一共报送了9个药品的申请材料,结果只批准了1个浓缩六味地黄丸的生产文号。而这些品种从研发到申报整个程序,平均每一个得花费7至8

秦皇岛调查发现近九成非药品存在冒充药品现象

  河北省秦皇岛市药监部门一项调查发现,全市近九成非药品存在冒充药品现象。据悉,从9月中旬起至年底,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将以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全面查处6大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据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局长鞠世闻介绍,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牟取高额利润,钻法律和政策

法说“非药品冒充药品”:明确产品属性-破解治理困境

“非药品冒充药品”在执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不法分子往往宣称食字号、健字号、消字号等非药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通过虚假宣传产品的功能主治和药用疗效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也给百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由于目前法律界定不明确,执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非法药品

查处非法药品“蜂蚁健骨素”、“特供叁号”和“糖瑞平・胰活胶囊”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未经注册,借虚假机构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具有治疗糖尿病等疾病药品特征的产品“蜂蚁健骨素”、“特供叁号”和“糖瑞平・胰活胶囊”进行查处。   “蜂蚁健

国家药品监管局、卫生部联合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指示和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

北京首批有“身份”药品下线-方便市民辨别真伪

  北京市药监局10月28日透露,由北京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试点企业生产的,全国首批携带“电子身份证”(即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10月25日在京正式生产下线。今后,市民将可通过这个身份证辨别基本药物的真伪。  药品电子监管码附在产品包装上,类似于其他商品上面的条形码。监管码如人的身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国纠办发〔2010〕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终止三个药品中药品种保护

  根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终止“心无忧片”、“和络舒肝胶囊”和“胃炎宁颗粒”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有关规定,决定提前终止上述三个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赴药品审评中心调研

  2014年4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副局长吴浈到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张勇、吴浈同志深入审评工作一线查看了审评资料接收、登记、分类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并到不同专业的审评岗位了解了审评工作的具体情况,与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并听取了中心

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一律暂停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昨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

关于果胶的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应用

  果胶是一种多糖物质,有助于控制血糖和血脂。目前,在国内药品和保健品中已有使用果胶的产品,但对果胶的用量尚不大。  与其他膳食纤维有所不同, 果胶的结构特性使其具有良好的水溶性,且黏度大,这种可溶性膳食纤维能从人体系统中去除食品添加剂和金属残留物。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运行保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

   2014年以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和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统筹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目前,保健食品电子行政审批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该系统主要用于保健食品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以电子档案数据为基础,对保健食品企业进行日

广东健全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机制

  广东是食品药品生产消费大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超过100万家,占全国总数1/10。2014年,全省食品医药工业总产值约为1.3万亿元,量大面广,“多、小、散、低”现象比较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人数只有1.2万人左右,人员配比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人员少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号)发布,该规章于2014年9月29日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共六章二十八条,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食品、保

保健食品药品等网络广告面临整治

  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八部门昨日召开“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整治方案,八部门将从4月10日-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特别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

南京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实施新举措

        新华社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 顾烨)南京对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又出新举措,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系统23日正式运行,可实现对市属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24小时全天时、全频道监测。        通过事先制作的广告模板,该系统能自动识别违法药品、保健食品

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无治疗作用

  国家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日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不要相信违法的广告。   颜江瑛表示,根据前段时间的调查以及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些形式,为了便于公司识别保健食品的坑蒙拐骗的陷阱,药监局总结了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的五个陷阱,便于媒体向公众宣传

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虚假食品药品广告行为,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广告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品药品广告的发布秩序。  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5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金鸡丸中毛两面针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等5项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2号)  补充检验方法》《金鸡颗粒中毛两面针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风湿二十五味丸中松香酸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和《参三七伤药胶囊(片)中松香酸与苏丹红IV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5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药品监

北京将建药品安全“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督

  北京市药监局称,4月1日将建立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黑名单”将公布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并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管。   北京市药监局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成立

  “保障药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包括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还包括法律法规制度和道德诚信建设、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参与,需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这样才能不断解决当前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尹力日前在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解除网上药品销售禁令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计划最早在本月允许网上销售的处方药,开放在线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市场,如阿里巴巴和京东。  对于新政策的猜测一直流传至今2014年年中。如果获得批准,该政策可能导致市场价值超过1万亿人民币(即1610亿美元)从医院到网上药店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

  根据四家制药企业终止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依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提前终止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益气复脉胶囊”、郑州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白口服液”

安徽:保健食品和药品是违法广告“重灾区”

  违法广告容易欺骗误导公众,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安徽省工商局日前通报对各类新闻媒体广告的监测情况显示,今年6月各类新闻媒体涉嫌违法广告415条,其中保健食品和药品是违法广告"重灾区".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安徽省工商局共监测各类广告13.5万余条,涉嫌违法415条,总违法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