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2 15:31 原文链接: 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群众权益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31件,落实环境保护部领导重要批示57件,调度处置45起突发环境事件,受理群众电话及网上举报696件,办结622件,按期办结率100%……

  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以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按照“出事抓应对、日常抓管理”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当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然处于高发期,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共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5起,其中重大、较大事件各1起,一般事件43起。事件总数同比减少18起,重大事件同比减少1起。

  从事件起因看,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占42%,同比下降16%;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占13%,同比下降9%;企业排污引发的占7%;自然灾害引发的占18%;其他因素引发的占20%。

  从近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总量总体呈缓慢下降的态势,安全生产事故仍是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因素。

  在每一起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环境保护部始终坚持“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展开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

  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二硫化碳泄漏事故、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PX装置发生爆炸燃烧事故、安徽省东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环境问题、新河县城区供水管网末端水污染事件等5起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派出5个前方工作组共15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累计达300多天。

  目前,在应对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环境保护部已经完全做到在接报后1小时内调度信息,随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上半年,共向国办、中办报送34期突发环境事件值班信息、两期季报和一期2014年度总结评估报告,供决策参考。

  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中,加强信息公开,有助于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出明确部署。

  根据要求,环境保护部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目前,上海、安徽、重庆等地都开始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此外,环境保护部定期对全国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两次通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季度信息报告情况,主动公开2014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3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案例,累计公开624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对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二硫化碳泄漏事故、新河县城区供水管网末端水污染事件、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3起事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守、指导协调、现场处置和事件调查,重点防范和处置涉及石油管道等突发环境事件,统筹做好今冬明春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切实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加强日常应急管理 主动防控环境风险

  过去,我国的环境应急管理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现在,环境应急管理正在变被动为主动,从事后处置为主向全过程管理转变。

  为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制定印发实施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国务院应急办修订印发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规章制度连同去年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使我国初步形成了突发环境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完成了环境应急管理从理论探索到制度设计的实践。

  为推动上述制度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应急管理岗位培训,共培训151名省级、副省级城市环保部门的应急管理业务骨干,培养了20多名环境应急培训师。

  在预案管理方面,上半年,环境保护部总结了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石化园区内好的企业预案管理方法及模式,将在全国推广。同时,要求每省推荐1~2个企业预案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提出问题清单、评估要点等技术方法,以指导地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试点工作。

  此外,在对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重大、敏感性事件的调查处理中,依法依规处理了一批责任人。

  针对今年上半年陕北地区连续发生十多起输油管道漏油事件,环境保护部向陕西省政府发布了预警信息,要求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半年,环境保护部总结分析了近五年来国内39起、国外11起典型突发环境事件,编辑出版了《突发环境事件典型选编(第二辑)》,汇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学习读本》,通过分析研判典型案例做到以案说法,增强各级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与水平。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督促各地加快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上半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分析了328个地级以上城市预案编修情况,督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243个城市及时编修预案。截至目前,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82%,较去年年底提高30%。

  有关统计显示,京津冀13个地级以上城市2014年~2015年采暖期城市预警发布率(发布预警启动响应的天数与重污染天气总天数的比例)达到66%,同比提高28%。预警准确率(发布预警的天数减去预警级别偏低天数与发布预警天数的比例)达到88%,同比提高25%。

  在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方面,上半年,环境保护部配合安监总局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在对四川、河南、重庆等省(市)30家尾矿库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共查出环境安全隐患100多处。

  此外,2015年3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2015年5月,印发了《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构建了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技术体系,为指导尾矿库企业防范环境风险、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奠定了基础。

  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编制全国“十三五”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应急管理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提出政府应急预案评估指南、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问题清单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受理各类环保举报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上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受理和举报件办理工作,受理群众电话及网上举报696件,办结622件,按期办结率达100%。真正按照“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工作要求,妥善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环境保护部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上半年,通过《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公开了832件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同时,每月公布举报数量较多的10个省份名单,迫使排名落后省份加大工作力度。据了解,所有公开的举报案件信息均由省级环保部门核实并确认,明确列出经查属实的举报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和经查不属实的举报情况。

  环境保护部还积极拓宽群众举报途径。今年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年内将在全国全面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

  为落实此项工作,3月~4月,环境保护部在哈尔滨等4个城市开展了试点。5月中旬,组织32个省级和300余地级市的440余名微信举报工作人员开展培训。5月底,派出14个督察组对全国各省级、106个地市级环保部门微信举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8月初,浙江省金华市“12369环保举报”和“金华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这意味着,市民如果看到污染事件,只要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将污染事件图文并茂上传,分分钟就能成为“环境监督员”了。

  在大多数地区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后,环境保护部着力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制定微信举报舆论危机应对方案。

  目前,环境保护部“12369”微信举报平台的关注人数达6万多人,正在办理举报1092件,已办结举报1730件。

  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工作,加大举报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办理情况,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和检查力度。同时指导各地办理、答复好微信举报案件,指导地方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建立微信举报案件移送机制。

  相关链接

  突发环境事件总量呈下降态势

  2011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每年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总量总体呈缓慢下降的态势,其中,2011年为212起,2012年为202起,2013年为197起,2014年为98起,2015年上半年为45起。

  涉油气管线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增长。2010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共调度23起涉油气管线突发环境事件,仅2015年大连市就接连发生5起石油输油管线爆裂事件,陕西省陕北地区的榆林和延安两市连续发生十多起油气管道泄漏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有毒有害气体突发环境事件呈上升趋势。2012年、2013年有毒有害气体突发环境事件均为4起,2014年有毒有害气体突发环境事件暴增到20起,其中重大事件1起(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97名师生吸入受污染空气致身体不适事件),较大事件两起。2015年上半年,有毒有害气体突发环境事件就高达10起,其中较大事件1起。

  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呈现平稳态势,但风险依然存在。2009年~2011年,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高发,其中2009年发生23起,2010年发生19起,2011年发生17起,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中,重金属污染导致健康损害占总数的46%。2011年出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后,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显著减少,2012年发生4起,2013年发生两起,2014年发生两起,今年上半年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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