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08 08:15 原文链接: 禁烟令实施一月有余收效甚微遇烟草利益等难题

  由卫生部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个多月时间。《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条被公众和媒体称为“禁烟令”的法条在实施之前,曾被寄予厚望。但在刚刚过去的第二十四个“世界无烟日”前后,公众质疑“禁烟令”收效甚微、形同虚设之声强烈。为此,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发现“禁烟令”正在遭遇四大难题。

  难题一 执法主体不明确

  【镜头】 5月底,青岛中联创意广场,餐馆刘经理说,“顾客是来用餐休闲的,不允许顾客吸烟,不是明摆着把顾客往外推么,顾客还会再来吗?”

  提到“禁烟令”,多数餐厅经营者表示知道。但烟该怎样禁,如果对不听劝阻的吸烟顾客处罚,该由谁来罚?很多餐厅经营者表示在卫生部制定的“禁烟令”中根本找不到答案。

  按照常理,餐厅等企业的经营者应成为禁止吸烟规定的执行主体。但现实中,绝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并不愿为了一根烟去得罪一个甚至一桌顾客。这导致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在餐厅、酒吧等室内公共场所变成一纸空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做出上述分析。他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经营者充其量只能劝阻顾客吸烟。因为从法律视角分析,经营者并非执法主体,经营者不能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顾客或者消费者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

  有法律专家提出,《细则》是卫生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全面禁止室内吸烟,卫生部应该成为此项规则的执法主体。但现实中,在酒店、网吧里时常有人吸烟,卫生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并对吸烟者进行处罚的情况却是凤毛麟角。“我国有3亿多人吸烟,吸烟地点又很分散,执法主体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但造成执法分散,也造成执法混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说。

  对于究竟由谁来执法,立法应该如何设置并赋权给执法者?乔新生提出通过修改现行行政法规,赋予警察禁烟执法权。他认为,今后警察不仅要对公共场所的卖淫嫖娼赌博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还要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营业性场所默许或者纵容消费者吸烟的,警察可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应当明确,一旦发生经营者因劝阻消费者吸烟而引起法律纠纷的情况,警察可以及时介入,确保禁止吸烟的规定得到落实。

  难题二 处罚标准不清晰

  【镜头】在广东省汽车客运站购票大厅,空气中漂浮着汗味、行李味,还有烟味。购票厅吸烟督导员吴仁顿说:“每天遇到在大厅里吸烟的不少于20人,有的经过我们提醒自觉去了吸烟区。但是遇到不听劝导的乘客我们督导员也只能叹气。”

  医院和车站作为非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不存在利益因素造成的控烟不力,但为什么控烟措施在这些地方也难以执行?有关法律专家称,暂无明确法律法规对吸烟者进行处罚,是导致“禁烟令”施行力度衰微的主要原因。

  从法律位阶上看,《细则》是卫生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属行政法规,法律层级较低。而其中关于公共场所禁烟只有第十八条这一条规定。

  “《细则》并未对违反禁令如何追究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假设行政相对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但却难以依据《细则》的规定对其做出处罚。”中国人民大学田文利副教授说。

  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关于烟草控制的专门法律,而其他涉及控烟内容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中,通知性的临时性规定与提倡性的规定居多。田文利说:“为进一步开展烟草控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控烟法规,在禁烟方面尽快进行有效立法。”

  “为了减少吸烟人群,提高违法成本,适当的重罚十分必要。在美国,吸烟者的医疗保险保费会相应提高。我们可以类比对酒驾的处罚,一旦加大对违法的处罚力度,公共场所吸烟者与酒后驾车者类似都将自觉减少此类违法。”薛刚凌说。

  难题三 戒烟门诊冷清清

  【镜头】最近一个月,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设的“戒烟门诊”有时一天连一个病人都没有。而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个月也只接诊过两三个特意来戒烟的人。

  我国戒烟门诊的地位一直“尴尬”。以北京为例,经过15年的惨淡经营,从1996年的22家独立戒烟门诊到现在,或被并入呼吸科普通门诊,或干脆“关张”。目前。北京名义上有19家医院开设了独立的“戒烟门诊”,实际上许多已“名存实亡”。据统计,全国戒烟门诊估计有300—400家,但真正独立“苦撑”的不到两成。

  “戒烟门诊不景气的直接原因是门诊就医患者稀少,医院承受不了开设戒烟门诊的经济负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王立万介绍说,戒烟门诊的经费一般由医院统筹划分,国家对戒烟门诊建立和运转的资金几乎没有投入。对此,王立万建议戒烟治疗应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政府应从烟草税收中提取大部分资金用于控烟,从经费、工作场地等方面支持戒烟门诊发展。

  烟瘾作为一种高复发成瘾性疾病,通过求助戒烟门诊,采取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及辅助药物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治疗方法,可以缓解戒烟症状,大大降低复吸率。统计显示,如果吸烟者单靠毅力“干戒”,戒断成功率仅在3%左右。

  王立万介绍,很多时候患者来呼吸科看病后,是在医生的引导下才接受医疗戒烟的。他认为由于个人健康意识不足,使得很多人仍然不清楚吸烟以及被动吸烟的严重危害。今年1月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外专家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指出,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调查表明,3/4以上的中国人不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2/3以上的中国人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而目前,我国共计有7.4亿非吸烟者正在遭受二手烟危害。

  由于戒烟医疗费用不属于医保范围,病人需要完全自付,这也是戒烟门诊乏人问津的原因之一。“戒烟门诊主要包括检查与评估、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正规疗程一般为12周,整个过程费用一般在3000元左右。”王立万说。服用药物戒烟,一个疗程要花费两三千元,对普通市民来说,确实贵了些。对此,有专家建议,“戒烟治疗及用药”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而促进更多人合理治疗戒除烟瘾。

  难题四 烟草利益难撇清

  【镜头】日前,浙江在线记者走访了丽水汽车站、医院、机关单位等公共室内场所,发现不少吸烟者想吸就吸,新生的“禁烟令”陷入尴尬境地。

  未设置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处罚,也没有设置场所经营者未劝阻吸烟行为的处罚。“禁烟令”虽然使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成为违法行为,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却成了倡导性的法律规范。

  如何从根本上改变烟民想吸就吸、倡导性规定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除了立法在处罚上出重拳外,割除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逐渐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

  据介绍,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烟草是不少地方的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烟草行业可为地方政府带来可观的税收。有关法律专家表示,烟草行业本身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因而相关利益方在禁烟控烟落实中会采取选择性的不重视。如果不改革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即使颁布再严格的吸烟禁止令,预期效果也恐难达成。

  现阶段烟草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地位,但由吸烟导致的医疗费用及生产力损失正逐年增加且增幅持续扩大,烟草业带来的综合效益已呈负值。对此,田文利认为,如果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参与制订禁烟令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部门立法后的联合执法可以避免体制内的利益纠葛等负面因素。还有专家建议,应当从修改我国的烟草专卖法做起,彻底改革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从烟草的生产、销售各个领域实施全面监控措施,防止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而损害公众的身体健康。

  链接

  网友支招:烟如何禁

  网友“迪迪仔”:如果只有规定,没有处罚,那么“禁烟令”肯定效果不佳,我建议重罚违规烟民,并且连带处罚室内场所的经营者的监督不力。

  网友“老澡”:酒后驾车和公共场所吸烟同样是危害他人的行为,处罚方式却有天壤之别。我认为禁烟还得出狠招。醉驾入刑导致醉驾大幅下降,假如在公共场所吸烟也算触犯刑律,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可能就会减少。

  网友“李小跳”:禁烟不仅需要有处罚措施,还需要建立一支配套的执法队伍。目前“禁烟令”执法仅靠卫生行政部门,其力度显然难以得到保障。

  网友“奇异夸克怪蜀黍”:国际上有不少禁烟高招,比如法国政府投入重金培训专门的“烟警”,之后该国的吸烟率不断下降。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也培训烟警,效果肯定不一样。

  网友“Happy”:禁烟也可号召市民“随手拍”,把违规吸烟的烟民拍下来,执法部门予以曝光,才能对烟民起到震慑作用。另外,为激励市民举报,可以适当给举报市民奖励。

  烟草中的有害物质

  烟草燃烧的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已知的化学物质,它们是造成吸烟者成瘾和健康损害的罪魁祸首。主要有害成分包括: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胺类、酚类、烷烃、醇类、多环芳烃、氮氧化合物、重金属元素镍、镉及有机农药等。

  (1)尼古丁

  尼古丁可以作用于吸烟者的大脑,使人们对烟草产生依赖性。尼古丁对人大脑的直接作用是使吸烟者感觉灵敏、兴奋和放松。尼古丁还可以引起血管收缩,使血压升高;使血管内膜受损,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诱发心绞痛和心肌梗死;引起心跳加快。但是,尼古丁的这些作用只有在吸烟时才会出现,而在以其他形式使用尼古丁(如尼古丁替代疗法)时不会出现,这是因为吸烟时尼古丁能够非常迅速地进入人体并发生作用。

  (2)焦油

  焦油是烟草燃烧后产生的黑色物质,它在烟雾中以细小颗粒的形式存在。焦油是引起肺癌和喉癌的主要原因,也会加重哮喘及其他肺部疾病的症状。而且,焦油还是使吸烟者手指和牙齿发黄的原因。

  (3)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每支卷烟可以产生约20—30毫升一氧化碳。它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260倍。吸烟者在冬季封闭的房间中吸一支烟,全家人血液中的碳合血红蛋白会升高6倍。一氧化碳还会使胆固醇贮量增多,加速动脉粥样硬化。

  (4)放射性物质

  吸烟分解、放出的射线,是重要的致癌因素。

  (5)其他有害物质

  烟草中还含有氰化钾、甲醛、丙烯醛、砷、汞、镉、镍、氨、砒霜、杀虫剂等致命成分。

相关文章

研究揭示单原子合金催化二氧化碳电还原制一氧化碳机理

近日,我所理论催化创新特区研究组(05T8组)肖建平研究员团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曾杰教授团队、电子科技大学夏川教授团队合作在二氧化碳(CO2)转化制一氧化碳(CO)研究中取得新进展,研发出单原子合金催......

大连化物所:二氧化碳电解技术取得新进展

记者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获悉,该所包信和院士、汪国雄研究员、高敦峰研究员团队在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电解制备燃料和化学品研究中取得新进展,可实现钢厂尾气或者化工尾气的高......

兰州三岁儿童中毒身亡——谈谈一氧化碳中毒的处置及预防

01概述一氧化碳中毒在冬天非常常见,特别是寒冷的北方,每年由于一氧化碳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因此,今天科普一下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紧急处置及预防措施。02概念一氧化碳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一......

接触三手烟电子烟,24小时让皮肤遭殃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近日发表于《大气》杂志的一项研究发现,接触到三手烟或电子烟中的尼古丁达到一定浓度,可能会损害皮肤。三手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吸烟,指的是吸烟留下的残留物。人体呼出的烟会产生三手烟......

复旦郑耿锋、徐昕教授Nature发新文,新型电催化剂面世

北京时间2022年3月28日晚23时,复旦大学的郑耿锋教授、徐昕教授合作团队在NatureCatalysis上发表了一篇题为“SelectiveCO-to-acetateelectroreductio......

“杀人”煤气如何变为化工原材料?且看复旦大学新研究

北京时间2022年3月28日晚23时,复旦大学的郑耿锋教授、徐昕教授合作团队在NatureCatalysis上发表了一篇题为“SelectiveCO-to-acetateelectroreductio......

大连化物所等团队开发光催化生物质制备一氧化碳新方法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物能源化学品研究组研究员王峰团队与大连理工大学特聘研究员王敏团队合作,发展了一种光催化生物质氧化重整制备一氧化碳的新方法,实现多种生物质多元醇和糖类在常温常压条件下......

大连化物所等提出生物质制备一氧化碳新方法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物能源化学品研究组研究员王峰团队与大连理工大学特聘研究员王敏团队合作,发展了一种光催化生物质氧化重整制备一氧化碳的新方法,实现多种生物质多元醇和糖类在常温常压条件下......

大连化物所提出生物质制备一氧化碳新方法

近日,我所生物能源化学品研究组(DNL0603)王峰研究员团队与大连理工大学王敏特聘研究员团队合作,发展了一种光催化生物质氧化重整制备一氧化碳的新方法,实现了多种生物质多元醇和糖类在常温常压条件下高速......

距地128亿光年星系中发现水

根据位于智利沙漠的阿塔卡马大型毫米波/亚毫米波阵列(ALMA)最新观测结果,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天文学家在距离地球近128.8亿光年、早期宇宙中质量最大的星系SPT0311-58中发现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