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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个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本市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订餐服务必须网上“亮身份”、散装熟食不能上网卖、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等新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等,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信息、主体业态、经营项目。 对于当下流行的“私房营养餐”等,征求意见稿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阅读全文

北京构建起食品安全监控网络

  从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本市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19个政府部门与各区县一起构建了一张食品安全监控网络,这张网“横到边、纵到底”,本市所有的食品产销企业都是网上的节点。这张网以前所未有的高科技手段,在第29届奥运会到来之前,争分夺秒地部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运动员饮食全部能追到源头

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 北京明确规范食品交易备案管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消息,近日,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规定,明确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对于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首个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本市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订餐服务必须网上“亮身份”、散装熟食不能上网卖、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等新要求。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各区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暂行)》已经市局2016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

网络食品纳入食品安全险试点

  记者2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于近日下发,这也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

上海形成食品安全网络监督全覆盖网络

  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一日电 记者今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几年努力,上海目前已经形成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网络,监管威慑力大大增强及应急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的效率大大提高。有关人士称,上海的食品安全总体处于平稳、有序、可控状态,但也面临新考验。   据知,上海食品及药物监管部门目前正启动世

北京构建预警网络 提高患者临床用药安全

  5月11日,北京市药监局召开的全市药物警戒工作交流会透露,正在10大三甲医院中组建完善的“药物警戒工作站”可迅速追溯可疑病例,通过医生和药剂师的调查判断“事故”原因,并向出现不适反应患者用药时所在的医院,第一时间发出用药安全警示。  药物警戒站开通预警平台  据悉,如果不适反应在

东莞拟建网络食品监管机构

  网购食品如果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找谁呢?记者昨日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只要商家拿的是东莞市发放的网络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都可以像在普通的实体店购物一样,向“12331”、“12345”举报电话投诉。此外,东莞还将和网络电商平台合作,成立一支专门监管网络食品经销商的管理队伍。   市民张女士

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21世纪是电商的时代。2015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经达到了3.88万亿元。如今,足不出户就能够在网店里买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无论是正餐还是零食,保证不会辜负网友们的期望。但是,表面上看着光鲜亮丽、十分正规的网店,真的能够给大家合格卫生的食品吗?  为了对广大

代表支招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

  网络购物已成为当前我国重要的消费方式。在诸多网售商品中,食品的安全状况因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而备受关注。虽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依法可审查其许可证,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