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搞了一个‘1+6’的改革方案,也是组合拳,包括党政领导终身追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马上会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方案等。” 近日,在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2015中达环境法论坛”上,一位环保部官员作如上表述。 该环保部官员称,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当生态环境受到损害时,地方政府将对环境损害提起诉讼。但是,政府部门提起的诉讼和此前的公益诉讼存在差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旦方案出台实施,将是今年以来,继环保组织、检察机关后,第三个在环境损害赔偿中具有起诉权的部门。 损害评估地方表现消极 2014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471起,虽然较2013年减少241起,但是,从近十年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上看,数量巨大的现实并没有彻底改变。 上述环保部官员说:“突发环境事件进入了高发、频发期,近年数......阅读全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不久前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当前,我国环境损害评估现状如何?国际上有哪些相关经验可以借鉴?本期特邀专家撰写此文,以期对读者有所借鉴。
图为5月26日,河南省“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场。 “直接经济损失”、“区域生态功能丧失程度”,作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重要依据,目前评估缺乏统一的量化依据,给突发环境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工作带来困难,也是造成环境案件“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的重要原因所在。 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印发的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及在此框架下的第一个专项技术导则——《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为了让广大读者对这两个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中国环境报日前特别邀请了起草这两个标准的专家们,就其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进行详细解读。 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干燥、龟裂,滥砍滥伐、环境污染……一道道干渴挣扎的裂缝,如同触目惊心的伤口,撕裂的声音仿佛正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间不断传来。环境之殇亦为人之殇,撕扯的疼痛最终让我们感同身受。修法在即,期待法能疗伤,法能止痛。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简称《草案》)目前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司法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制定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具体规定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的程序、评分标准、专业能力要求、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等,对于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
编者按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及在此框架下的第一个专项技术导则——《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为了让广大读者对这两个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中国环境报日前特别邀请了起草这两个标准的专家们,就其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进行详细解读。 为规范生态环境
目前,蓬莱19-3油井漏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国家海洋局正在组织对此次溢油事故所导致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监测评价,并将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向康菲公司就海洋生态损害进行索赔。 “但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内容较为原则、笼统,蓬莱19-3油井漏油的民事赔偿尚
司发通〔201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5〕117号)、《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同时,也引发了日益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污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得不到赔偿,公众的环境权益和生态系统得不到保护。 制定颁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近日,为保护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及其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公众健康,规范涉及土壤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为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我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以下简称《指南》)。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制定背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构建
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三、贵州省人民政府、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
——专访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 随着环境保护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因环境损害纠纷引发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攀升。在环境损害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作用逐渐显现。 “在环境发展、环境保护、环境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起立法、执法与司法一体化运行的合
2004年6月,天津市海洋局诉“塔斯曼海”轮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开庭。视觉中国供图 原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高振会经常面对这样的“犯罪现场”:大片枯黄的稻田被浇灌了工厂排放的污水,可方圆五公里内的几家工厂谁才是肇事元凶?海上泄露的石油动辄漫延数十公里,捧着一兜死亡的虾蟹,渔民们也不知
“提出环境痕量污染物的概念,有助于在环境管理体系中拓展新的领域。该领域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系统监控环境介质中痕量污染物存在的能力,而不是目前科学家手中有限的数据。” “环境痕量污染物在环境内分泌干扰素方面,可能包含了目前广泛用于医疗、饲养、农业与化妆品等在用商品中的有效化学成分。环境痕量污染物所具有的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在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当天,获得立案。”近日,在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展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当天,由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福建省南平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以下简称《指南》),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环境规划院负责人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指南》发布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答: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
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和大连海上原油泄漏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上杭小镇和大连港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但这两起环境污染事件所引发的思考却远未平息。 污染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对造成事故、污染环境的企业,除了环保和海洋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外,是不是可以由相关机构代表国家提起民事
图为修复前的河道。 绍兴市环保局供图 图为修复后的河道。 绍兴市环保局供图 编者按 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可以概括为三句话: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生态损失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责任人不明确、责任人失去赔偿能力或赔偿权利人缺失等原因,致使一些受损的环境无法得到及时修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
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多位全国政协常委在分组讨论时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全国政协常委杨维刚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加重。一般而言,有3种模式来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第一种模式主要是以民法、刑法的适用为主,这种应对机制以司法权的行使为主导,通过民事赔偿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救济受害人、惩罚污染者。但是传统的民法和刑法手段往往偏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海岸带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将对海岸带环境、资源、生态及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因此,亟需开展海岸带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体系研究与实践工作。近年来,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海岸带土壤和沉积物环境风险与生态修复研究组在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项目的资助下,率先开展了我国海岸带突发环境事
面对溢油类型属国内首例的涉外民事诉讼,国家海洋局25日召开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以下简称“溢油事故”)处置情况视频通报会议。海洋局副局长王飞表示,目前正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律师,同时准备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报告,开展进一步的证据收集工作。 王飞说,将在此基础上,根据《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
●《环境保护法》通过稿确立了一个新的基本原则,即损害者担责原则。以前强调的仅仅是污染者担责而忽视了生态破坏者的责任,此次修订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责任加以合并,用损害者担责原则予以概括,更为准确、到位。 ●在此次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设置了专门条款规范流域水污染和区域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 (2012年11月17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之际,第三届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国际研讨会即行召开,恰当其时,很有意义。我谨代表环境保护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借此机会,我主要就立足环境保护推
环保部今天公开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意见认为,《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存在四大问题。 环保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补充10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14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相关规定。同时,建议增加按日计罚、公益诉讼等制度。
2019年12月16日,不到半月就将进入2020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举行,并且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内的多项草案和议案。 这样意味着,修订后的固废法有望在预期的“2019年”正式出台。 那么来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重要论述,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蓝天、碧水、青山、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努力争当生态文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昭示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 一、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面对我国资源约
2019年6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介绍,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