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行动期间整治虚假广告、查处违法案件等方面情况。 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总局针对案件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严打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惩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生产经营企业,及时移送、公开曝光,保持了高压震慑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总局对全国1466家电视台、964家广播电台和1094家报刊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3万条次,发布医疗器械公告129期,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16次,对18个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行政告诫,吊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发现并查处违法互联网站265个,责成省局核查155个,提请工信部关闭17个,提请中央外宣办屏蔽涉外违法网站93个。发布2期《严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信息网站曝光名单》,对30个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 在查办重大医疗器械案件中,总局对非法制售植入类、贴敷类、热磁光......阅读全文
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3月29日,CFDA发布了《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3月8日,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十八)》,山西奇飞源商贸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开罚单。 本期信息显示,山西奇飞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姜方)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将其中10起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给予了曝光。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维妥立牌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软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情况进行了汇总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发布企业行政告诫会,对省内5家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企业进行行政告诫。 上述产品的违法广告情节表现为,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含有不科学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障;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应范围;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医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发布了2010年第3期违法广告汇总,并对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前列清茶”、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保健食品“新滋美胶囊”(国食健字G20070117)等11种违法情节严
制售“毒”馒头、售卖过期药品、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日前,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媒体公布2015年查处的十大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典型案例,件件引人警醒。 案例一:涵江区凌某某包子店制售铝超标馒头案 2014年11月25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涵江分局对辖区餐饮店进行随机抽查并送检,其中一份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汇总通报了2014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据了解,在本期违法广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7460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9696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82
今年6月7日,CFDA在官网发布第112号文——《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旨在业自查整改之后,对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异地交叉检查方式,以便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8月19日,CFDA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
好消息 我国主动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约占六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网络媒体报道的各类食品安全信息,由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主动发布的约占60%。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处长李云峰介绍,目前我国食品安
73个药品广告批文撤销 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9个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被曝光 晨报讯 国家药监局昨天发布了去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共有9种违法广告被曝光,7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被撤销。 国家药监局通报,去年6月至12月,各地通
编者按: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06年8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07年8月,国务院决定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开展包括药品在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树立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食品药品
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本次修改共涉及8处,详情如下: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卫生部令第88号) 《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
为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本市所有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含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
4月27日上午,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暨投诉举报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2018年甘肃将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利用互联网无证销售和撮合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487起 据通
违规保健品广告暗藏玄机 玄机一:直销模式下的“高利润链条”。保健品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这主要还是因为保健品行业有高额利润。”一位从事药品买卖多年的广东药房老板郭先生对记者如是说。郭先生在7年前便从湖南老家来到广州行医。“当医生是让很多人都很羡慕的职业。”郭先生也毫不掩饰地说,“但在
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情况,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今年第3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并总结分析了十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主要违法情况。 据了解,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曝光了“结石通茶”等4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据介绍,这4种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曝光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具体违法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9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请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我国血液制品、疫苗安全监管情况及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发布会相关情况
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情况:无论是在看电视或者正在读报纸,一些所谓的灵丹妙药广告总会肆虐无辜的眼球--这些广告要么宣传能彻底治疗高血压,心脏病,要么宣称能治愈风湿类风湿;亦或正在浏览网页,时而不时的就会弹出一些医疗小广告,或根治脚气,或专业治疗性病等等。 这些使用“绝对化”语言的广告,明眼人一
利用专家、消费者形象作证,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甘露酥油丸”等6种保健食品、药品在湖南被暂停销售。7月17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长沙召开湖南省会媒体药品广告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公布2013年上半年湖南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整治结果。 2013年上半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长沙市食品
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该省2016年度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并公布了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临漳县妇幼保健院因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而被罚款1765.4万引人注意。 据通报,2016年8月1日,临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临漳县妇幼保健院执法检查。经
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药品、保健品等7品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1年第1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中予以曝光的有:湖南乐邦制药有限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2014年第九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公告显示,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健民消朦片”、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痛宁胶囊”等企业的药品广告违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违法广告在线监测系统”提供的数据,2014年10月21
6月21日,国家药监总局挂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17年7月22日。 此前,3月29日,国家药监总局也曾挂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地方药监部门征求反馈意见。 赛柏蓝器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今日在介绍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时表示,新条例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外,追加限制行业准入处罚。检验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一律撤销机构资格、10年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发布。全文如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
挂牌成立近半年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出炉。据中央机构编制网今日(9月10日)公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药监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9个业务司局,32名正副司长,新设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药监局组建,并于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