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信息公开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根据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和公众的需求,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单独设置专章明确了环保部门、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把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立法的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从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制度,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 为什么要公开环境信息?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环境纠纷和环境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原因就是群众与政府、企业之间存在着环境信息壁垒。由于政府、企业没有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群众无法获得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利益诉求得不到表达,利益维护得不到保障,由此引发了各种环境纠纷事件。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沟通,使各方在知情、参与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共识,以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合力。因此,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在于:第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保护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是环保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和环境监管手段的具体体现;第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阅读全文

环境保护部要求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2013年9月开始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的主要目

山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通知》确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审批与核查信息公开,违法排

以环境信息公开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根据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和公众的需求,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单独设置专章明确了环保部门、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把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立法的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从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制度,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  为什么要公开环境信息?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环境纠纷和环境矛盾

杭州开发区启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生活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公开企业的环境信息,不仅能保障社会各方面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权益,而且能引导公众共同参与到环境监督、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结合实际情况,开发区于日前启动了加强污染

环境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政府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环保部门承担什么样的“指导监督”职责?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环保部门首先应当监督、保证

土壤污染信息应向公众适度公开

  上月底,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近日,环保部以有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董正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环保专家表示,土壤污染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以保守“国家秘密”的名义,妨碍公众行使知情权。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

以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城市水源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环保议题备受关注。其中,城市水源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在北京,密云水库上游被曝有一个存在已三年的垃圾填埋坑,垃圾渗滤液直接威胁当地水源和密云水库;在江西,中石化管道漏油三四十吨,鄱阳湖畔6万人饮水直接受影响……                    

公开环境信息应成企业自觉

  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大势所趋。  5月11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宣布,即日起按日披露前一日烟气在线监测指标日均值、渗滤液出水指标日检测值及炉渣热灼减率日检测值。此举再次刷新国内垃圾发电行业信息公开的

山东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发布

  民间环保组织绿行齐鲁行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绿行齐鲁”)近日在山东济南发布了《2013~2014年度山东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这是民间组织首次对山东省17地市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首期山东省PITI报告评价城市覆盖全省17个地市。评价指标包括“日常超

拟用信息公开揭污染面纱用法力驱污染阴霾

  环保国策入法、污染信息公开……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规定多项制度。这些制度能否对污染亮出利剑?对此,公众充满期待。  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此次审议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专设“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

北京将更快公开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拟作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而且公开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提前为15个工作日。  近期发生的几起公共事件表明,严峻的环保形势加重了公众的敏感情绪,对于涉及环境安全等问题,社会的信息公开诉求与日俱增。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对

经济日报:期待环境信息更公开透明

  环境保护部14日正式对外公布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颇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环保部不仅详细公布了涉污地区和涉污企业名单信息,还明确提出将跟踪这些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环保部“知无不言

明晰各方监管任务-公开环境执法信息

  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共分4个部分十三条,共涉及了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国办《通知》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综合督查和队伍管理等多个方面。但记者发现,明晰任务和信息公开是贯穿以上各个方面的两条主线。  明晰各方任务  2015年《要点》对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人员提出了不同的

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诉讼案审结

  据《人民日报》报道 10日,我国第一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件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审结,被告修文县环境保护局被判公开原告所申请的相关企业环境信息。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说,2011年10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并于10

北京将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食品安全纳入主动公开

  昨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食品安全、环境核查审批等内容都纳入政府主动公开项目。  食品安全纳入主动公开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北京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连年递增,从2008年的3000多件上升

甘肃公开发布环境信息-对各地环境质量进行排名

  甘肃省环保厅近日在甘肃日报和省环保厅网站上,首次以排名方式公布了第一季度各市(州)空气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国控重点企业的监测达标率,并同时公布了国控重点企业监督监测超标状况。   据悉,甘肃省环保厅从今年起,在每季度初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公开发布上一季度环境监督监测信息。   从第一季度

难!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频遭滑铁卢

  民间环保组织绿石环境行动网络向江苏国控废气排放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并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超九成企业不回复。调查及结果显示,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概念不清,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虽然只是一次并不大的事件,但其中反映出来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问题,值得深思与重视。  难!环

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公布

  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近日共同在北京发布了2015年~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显示结果,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继续攀升,但新的环境立法所赋予的巨大扩展潜力尚待激发。  本期评价中,北京、杭州、青岛、宁波、温州、广

城市污染信息公开:掀不开的遮羞布

  你想知道内蒙古赤峰市去年污染企业集中整治的情况吗?答案是:你根本查不到。   此外,查不到的内容还包括该市的企业环境行为整体评价内容、经核实的信访和投诉公示内容、环评及验收结果公示内容以及排污收费相关公示内容。   赤峰市号称“中国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产业是其第一大支柱产业,目前规模以上

律师锲而不舍将再次申请公开土壤污染信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媒体透露,针对其之前提交的请求环保部公开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但董正伟表示,不会就此放弃,下一步将进一步提交申请。   今年的1月份除了雾霾天,北京的好天气不到一周时间

污染物信息公开立法应借鉴哪些经验?

  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突出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作为管理手段的重要地位。对于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公开污染物

环保部将推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身边有哪些污染源?污染源的具体情况如何?这是每个中国公众都想知道的事情。或许,环保部的新举措将能部分满足公众的愿望。   日前,环保部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

北青报: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亟须信息公开透明

  土壤重金属污染数据确实比较“敏感”,但是一味回避、无原则地“保密”,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监督惩处手段的坚强有力,才是有效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关键。   近日,来自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消息显示,为了清除“镉米”背后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我国正建立涵盖81个化学指标的地球

环保部拒公开土壤污染信息遭质疑

  近日,有律师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数据信息,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  2月24日,北京律师董正伟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令他失望的是,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事实上,原国家环

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发布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今天在北京市环保局召开2014~2015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结果发布会。  评价结果显示,120个评价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与去年相比明显有所扩展,平均得分由28.5分大幅提升至44分。  在120个评价城

湖北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确保自测信息发布率达80%以上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抓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环境监测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特别是要全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辖区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今年起,湖北省环保厅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情况正式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的一项约束性指标。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

环境信息公开三周年进二退一

  截至2011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已有三年。     这三年里,备受瞩目的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如何?政府和企业在信息公开上的表现是否令人满意?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今后的环境信息公开的问题,又将走向何方?    

环境互联网会议:运用大数据促进信息公开环境共治

  在当今社会舆论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中国环境报社、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和福建省环保厅共同主办,以“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厦门召开。  来自地方环保部

环境互联网会议:运用大数据促进信息公开环境共治

  在当今社会舆论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中国环境报社、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和福建省环保厅共同主办,以“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厦门召开。  来自地方环保部

南阳公开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案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近日在该县遮山镇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当庭判处电镀厂厂长乔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遮山镇村组干部、人大代表及数百名群众前来旁听,社会效果良好。  2016年8月,市民乔某与柳某(另案处理)未经批准,在遮山镇一偏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