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过期年糕获“退一赔十”
不少消费者对进口食品情有独钟,认为既“洋气”又安全,但你在选购这些产品时是否真的看懂了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消费者阎先生在在购买一款韩国进口年糕时发现,包装袋上的韩文明明标注的是到期日,而中文翻译却是生产日期。略懂韩文的阎先生发现问题后,将商家告上法庭,获“退一赔十”赔偿。 阎先生说,去年3月,他在超市购买了15袋韩国进口年糕,共花费308.5元。回家后,略懂韩文的阎先生想查看一下生产日期,便将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轻轻揭下,谁知一看吓一跳,韩文标注的“保质期载于封口处”被中文翻译成了“生产日期见包装上端封口处”,而该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早已过期几个月的食品,超市却还在销售。”阎先生称,如果自己不懂韩文,这些年糕不就下肚了吗?阎先生认为,超市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过期食品,应当退还购物款,并承担10倍赔偿。 对此,超市方辩称,作为零售商,对生产日期的基本审查义务......阅读全文
消费者买到过期年糕获“退一赔十”
不少消费者对进口食品情有独钟,认为既“洋气”又安全,但你在选购这些产品时是否真的看懂了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消费者阎先生在在购买一款韩国进口年糕时发现,包装袋上的韩文明明标注的是到期日,而中文翻译却是生产日期。略懂韩文的阎先生发现问题后,将商家告上法
沃尔玛卖过期海苔被诉-生产日期实为保质日期
超市销售的韩国海苔中文标签注明的生产日期实为保质期,职业打假人阎先生以超市卖过期食品构成欺诈为由,将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一赔十。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 包装上韩文翻译错误坑人 据阎先生说,2013年8月,他在沃尔玛建国路店购买了16包单价为19
阎辉:科研有无“格式”
每年诺贝尔奖公布前后,国内舆论总要热闹一阵。一方面今日中国经济实力大增,另一方面则是迄今仍未实现诺贝尔奖零的突破,后者甚至还不及一些经济实力不如中国的国家。 我们缺乏原创性科研成果的原因之一,也可归结为科研人员的思维从项目申请开始,就被种种“格式”框定。 目前,国内所有科研项目申请
北京:销售过期食品-屈臣氏被判十倍赔偿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宫某于屈臣氏第五分店的超市购买了1盒左旋肉碱蛋白饮料,消费金额共计35元,而该商品已经过了保质期。宫某认为,屈臣氏第五分店销售过期失效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其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屈臣氏公司退货退款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赔偿条件是:1、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2、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
《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一年-首次判处商家十倍赔偿
郭女士由于服用了从赵先生处购买的假冒蜂胶胶囊,眼睛产生不适。郭女士和一块服用过假胶囊的丈夫吴先生将赵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先生退还货款,并赔偿十倍损失。昨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郭女士和吴先生的诉讼请求。该案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判处商家十倍赔偿的首案。 据介绍,由于郭女士
食品标签与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的司法处断
编者按:近年来,针对食品问题的打假案件逐渐增多,很多是针对食品标签问题,但食品经检验质量却完全合格,对此应否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十倍惩罚性赔偿,经常引起争论。作者对此类情形作了梳理,认为对于标示缺失或标示不当,消费者因此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的,均可予以支持;但对于标示瑕疵,则不应支持惩罚性赔偿。
缅怀周光召先生:我心中永远的大先生
文|郭传杰(中国科学院原党组副书记)8月17日晚,伴着淅淅沥沥的秋雨,“光召走了!”这噩耗在熟悉光召先生的人群中迅速传播。非常静悄,就像怕惊扰了先生的安睡;又如惊雷,轰响在许许多多人的心头。周光召先生是中国的理论物理学家,但他的学术影响超越了国界;他是中国科学院院长,但他对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超越
商场卖假减肥药判赔十倍-经核实生产厂家不存在
购买五百余元的减肥药,却发现药品信息与监管部门网站的信息不符,陈先生一怒之下将商场告上房山法院,其提出的十倍赔偿请求近日得到法院的支持。 陈先生诉称,2010年10月,其在房山区某商场花费592元,购买了“极瘦”和“苹果醋”两种减肥食品。产品买回家后,陈先生感觉产品说明上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北京:花12.5元在超市买到过期豆干-消费者获赔1000元
李先生在通州区一家物美超市分店花12.5元买到一袋豆干,后发现过期,协商无果后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并主张1000元赔偿。新京报记者9月29日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令该超市退还豆干款,并赔偿原告1000元。 原告李先生称,2017年5月24日,他在该超市购买“五香豆干
怀念周光召先生
2005年,潘建伟与周光召(右)在“求是杰出科学家奖”颁奖典礼上。潘建伟供图周光召先生曾任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名誉校长,是科学界德高望重的老领导,但在我心中,光召先生更是令我们敬重的长辈。早在20世纪50年代,年轻的光召先生就提出了粒子自旋的螺旋态以及流代数理论,在国
阎辉:博士后制度走了样
最近,饶毅《减少中国科学界浮躁的一个必要步骤》一文,提到中国科技界招博士后的话题,引起本人共鸣。 在欧美国家,拿到科研经费的“老板”,不管是资深的终身教授,还是初出茅庐的助理教授,在招聘博士后的权利上没有差别。不存在只有正教授才有资格招博士后,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只能招技术员或硕士生的规
阎海教授:偶然发现癌症神奇作用
来自杜克大学癌症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癌症治疗研究过程中,居然偶然的发现了一种更便宜,更方便的生产尼龙的必要分子。这一研究成果公布在Nature Chemical Biology杂志上,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概念,即癌症肿瘤中的一些遗传和化学变化可能具有实际有益的用途。 文章的通讯作者是华裔科学
干果未标明质量等级-欧尚被判赔10倍
未标明干果质量等级信息,欧尚超市被法院一审判决对消费者周先生10倍赔偿,对此超市提出上诉。昨日,北京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2013年7月27日,周先生在北京欧尚超市购买兆泰新疆葡萄干20袋,金额合计351元;同日周先生在欧尚超市又购买阿娃提新疆和田金枣10袋,金额合计1590元。购买后周先
东莞:食品包装说明违法-商场十倍赔偿消费者
市民段先生购买405.3元食品后状告商场,获赔4050元 销售某品牌食品“半边梅”,包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又未能提供该商品的采购、进货查验等证据,东莞一家商场被认定故意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法院判令按十倍价款赔偿给消费者。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消费者权
老酒过保质期就不能食用了
许多人都会认为,老酒越陈越香,可是事实如何呢?近日,汾湖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消费者周先生买了两瓶劲酒,拎回家准备取一瓶饮用,一看发现这两瓶酒均已超过保质期,于是返店要求商家退货,并支付赔偿金。店主同意退货,但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拒绝。后来在汾湖消协分会调解下,周先生获得
食品安全法草案:遭遇不安全食品可获10倍赔偿
据新华社电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赔偿额度有望提高。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 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
天津:未标全食品信息-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近日,辽宁省黑山县的梁先生到静海县消协投诉,称其在天津物美静海店购买了价值111.47元的散装笑口巴旦木、开心果。其分装标签、标注内容打印有食品名称、包装日期、保质期、单价、净含量、价格;没有打印生产日期、生产者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及QS生产许可。梁先生要求退货并十倍赔偿。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
“阿胶糕”未标阿胶含量-消费者状告超市
从超市购买了“阿胶糕”,但商品上面没有标注阿胶的含量,消费者认为“阿胶糕”应标注阿胶含量,未予标注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且超市属于明知而继续销售,于是消费者将超市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超市“退一赔十”。 “阿胶糕”未标阿胶含量 2016年12月9日、12月10日,李先生在某大型超市先后购买了5盒“
三元果之养酸奶被指喝出异物厂家尚未回应为何物
市民支先生自称喝出异物 本报讯看起来黑乎乎,摸起来像层纸,味道挺难闻。市民支先生近日在三元“果之养”酸奶中喝出了异物,尽管厂家前来协调,但至今也没闹清,这异物是个啥。 昨天下午,记者在支先生家见到了这盒已开封的酸奶,7月4日生产,保质期18天。支先生用筷子挑起酸奶中的异物,“原来
夸大宣传苦丁茶保健功效超市被判赔偿消费者两万元
认为超市销售苦丁茶存在欺诈,刘先生诉北京某超市要求双倍赔偿。记者昨天获悉,经市二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超市同意赔偿刘先生货款及损失共计2.1万元,同时刘先生需返还所购茶叶。 去年1月4日,刘先生在被告超市购买了8盒金碧春小叶苦丁茶极品,价款共计12528元。刘先生诉至一审法院称,超
保健食品添药品可10倍索赔消费者需谨慎
日前,东城区法院对涉保健品买卖合同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对消费维权进行建议与提示。 未获批号上市销售 申先生在北京某超市购买了3盒某品牌蜂胶软胶囊,共计花费570元。服用该产品后,申先生感到头痛乏力,便怀疑买到了假药,于是仔细查看产品,这才发现产
新食品安全法下月实施-食品不合格赔偿保底千元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诸多热点问题被消费者寄予厚望,消费者最关心什么?食品安全维权还有哪些难点?昨天,北京消协依托消费者网发布最新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问题。对于维权难,消费者认为当前食品消费维权主要难在取证、检测和
消费者购买食品变质-按《食品安全法》获十倍赔偿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商业服务行业必不可少的环节。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为零售企业可能触及到的消费者权利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规避零售企业“违权”风险,本栏目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合作,持续推出“消费维权课堂”,以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支持与服务。 投诉情况简介 2009年7月31
阎锡蕴分享“小酶好,大幸福”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07年,我们在国际上首次报道了‘纳米酶’。如今,纳米酶作为新名词被收录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纳米酶研究已经遍布全球26个国家的220多个实验室。” 3月8日在民族文化宫举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女干部职工风采展示活动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阎锡蕴讲述了自己在纳米酶研究之路上的故
阎辉:学术自由应从取消领导签字开始
我国科研体制中一个痼疾是人才部门所有制,由此造成束缚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只“唯上”“唯书”的氛围,强化科研人员与单位领导人身依附关系,及部门领导虽然毫无贡献却“自动”在下属科研人员论文上署名等一系列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阎培渝教授:海砂盖楼须慎重
“海砂作为建筑材料,不是不能使用,关键是必须做好海砂淡化。”针对近日媒体曝光的深圳楼盘违规使用海砂事件,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材研究所所长阎培渝教授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砂从来源上可分为海砂、河砂和山砂。目前,国家严禁使用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作为建筑材料。因为海砂
惊!未开封双汇玉米肠竟生蛆虫
购物小票和生蛆的热狗肠■摄/记者崔靖 日前,石市市民周先生在北国超市益友店购买了一袋10根玉米热狗肠,回家后便冷藏在冰箱里。不料,当他吃到第八根时竟发现肠体上有白色的虫子。“感觉像蛆,恶心得我们好几天没有食欲。”周先生说。 对此,周先生要求北国超市益友店、产品经销商书面道歉。目前
超市没有“绿色食品”证书男子起诉超市欺诈消费者
袋装鸡蛋内出现绿色食品图形的广告标签,超市却拿不出相关“绿色食品”证书,是否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2016年12月24日,董先生到三明一超市购买了1包价格为10元的袋装家鸡蛋,袋内有绿色食品图形的广告标签,注明“绿色蛋、高营养、无公害”字眼。董先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