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吨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牟利五名“黑心商贩”获刑

10余吨工业用盐加工成食用盐销售牟利,其中相当数量的有害盐流向市场。昨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食品安全案作出宣判:5名被告人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处以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份,被告人周小进在上海市松江区租赁加工点,雇佣他人将 “长舟”、“永祥”等品牌的高级精制工业盐,分装成小袋的食用盐,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李江为其提供江苏“淮”牌海藻碘食用盐外包装纸箱1000余个,并介绍被告人葛崇康帮周小进在南京销售上述对人体有害的盐。至2014年8月案发时止,周小进共计加工分装销售10余吨工业盐,其中光销售给葛崇康就多达160余箱。葛崇康低价购进这些有害盐后,再以食用盐的价格在南京批发兼零售,后商贩、被告人朱正永从其处购进15箱,并很快销售一空。2014年8月30日,当朱正永再次从葛崇康购进123箱前述有害盐销售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还查明,20......阅读全文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陕西两名被告人获刑

  为谋取利益无视国家法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经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7月27日,洛南县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据了解,这是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食盐案。  201

10多吨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牟利-五名“黑心商贩”获刑

  10余吨工业用盐加工成食用盐销售牟利,其中相当数量的有害盐流向市场。昨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食品安全案作出宣判:5名被告人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处以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份,被告人周小进在上海市松江区租赁加工点,

山东淄博临淄:违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无良业主被判刑

   近日,被告人崔某某因加工、销售含铝泡打粉成分的发面加工花卷,被临淄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被告人崔某某在明知国家禁止使用泡打粉发面加工面食的情况下,使用泡打粉发面加工花卷,并在临淄区闻韶市场销售。后在临淄区食品

福建六旬老妇制售“毒豆芽”-害人害已受罚

  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甘月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甘月萍为了使其生产的豆芽品相更好,更好销售,从2010年起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增白剂”、“无根素”、“消叶灵”“增粗剂”等化学物质,使其生产的豆芽更粗壮、不长根、不长叶。被

德州平原男子用工业盐腌制咸鸭蛋被判刑

  德州晚报讯 9月27日,记者从平原县人民法院获悉,董某(男)在腌制咸鸭蛋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工业盐,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董某为节省生产成本低价购进工业盐225袋(每袋50公斤

四典型案例警示,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

豆芽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涉事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16日,宁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宁国市法院审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文清率部分人大代表到场旁听,宁国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风影陪同旁听。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

食品中添加工业盐-他们均成为被告人

   他们在卤肉和胡辣汤里用工业盐双双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基本案情   案例一:   张某在焦作市山阳区某村租住的房屋内加工生产卤肉并对外销售。   2015年2月下旬,被告人张某在一名陌生女子处以80元的价格购买了约70公斤的工业盐,然后用该盐加工卤肉并对外销售。   2015年5

怀化侦破一特大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

   狗肉贩子从网上购买用毒镖,分给他人或自己使用射杀家狗,将射死的家狗冷冻囤积在冻库,待到狗肉价格上涨后将大量死狗销往湖南、广西、重庆及全国各地。4月27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湖南省公安厅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怀化市公安局和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手行动,历经数月,转战湖南、四川

南昌:为拉回头客加“猛料”-烧烤店老板加罂粟壳被判刑

  南昌新闻网讯 南昌一烧烤店为了吸引回头客,竟在调料中加入罂粟壳。11月24日,记者从南昌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据介绍,2015年下半年开始,被

陕西特大地沟油案宣判

  日前,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特大制售“地沟油”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广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孙宝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5个月,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广生等人于2006年6月成立陕西谷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李

福建建宁法院:用工业松香脱毛-无良商家领刑罚

  案情:2015年12月8日上午,被告人邱某使用松香给2只鸭子脱毛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扣押了一锅黑色胶体物和一块未使用的黄色固体物(重约5.5斤)。经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鉴定,上述物品为松香类物质,不能用于食品加工,具有一定的毒性,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湖南双牌:米粉中加罂粟壳-饭馆老板自食毒果

  湖南法院网讯 为了获取经济利润,饭馆老板唐某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他人干货店购进罂粟壳,熬制米汤时放入销售。近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6年3月至案发,被告人唐某在双牌县泷泊镇

安徽安庆:4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星报讯 “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不过,因为该药可能会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六年前被全面叫停。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安庆男子李某利用“西布曲明”这种违禁药自制减肥胶囊,并发展了多个代理商,通过网络以及微信等方式,将对人体有危害的药品售向多个省份。   3月6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

张家界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一罐看似普通的蜂蜜饮料,成本仅0.35元,但售价8元,翻了20倍;一颗外观像巧克力球、成本仅几元钱的糖果,根据“猛、威猛、生猛”等所谓不同的“效果”,卖到了60元~200元……  3月27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张家界慈利县警方侦破的这起公安部督办的“5·26”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浙江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罚最高的被判无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浙江已经判决999人,刑罚最高的被判无期。     浙江高院刑二庭副庭长周德金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568件。其中2013年共受理35

河南菜农种植大葱农药超标190倍-被判刑1年

  一菜农在种植大葱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在大葱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其所种植大葱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 190倍。4月14日,记者从镇平县法院了解到,该案已经审结,被告人姜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5000元。法院同时判令:在姜某缓刑期内,禁止其从事大葱

危害食品安全涉多罪名择重罚

  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近3年来,该院辖区内审理的此类案件共计675件,其中2015年共38件。市二中院表示,法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当被告人行为同时符合几种罪名时,依法选择重罪定罪。  易发食品问题涉三种罪名  据市二中院介

江西樟树:夫妻制假酒-顾客中毒成植物人

  近日,樟树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销售假药酒,致人重伤的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某、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此外,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

在卤鹅中加罂粟壳-男子获刑并要求在媒体向公众道歉

10月16日上午,安徽定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并通过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6年4月,吴某在定远县南门菜市场购买了半斤罂粟壳,并在经营

“大葱毒死羊”案两名种植户获刑

  此前备受关注的“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沈阳‘毒大葱’死亡”事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去年8月,本报报道了山东寿光几名养羊户家中百余只羊,食用大葱预冷库扔掉的葱叶后死亡一事。随后,寿光当地通报称,这批从辽宁沈阳运来的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并对“毒大葱”种植户立案进行调查。  昨日,北京青年

南京屠宰销售“瘦肉精”生猪案开审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6日对南京屠宰销售“瘦肉精”生猪案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等因素,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2011年3月14日至15日,建邺区兴旺屠宰场的张运能、李业富、何明、王克金、郑德明、王国庆等6人,从河南省浚县、孟州市等地各自购进110头至145头不等的生猪

东莞数以吨计“毒腊肠”流向市场14人获刑

14名被告人在听取判决。通讯员供图   数以吨计的“毒腊肠”流向市场,被告人刑期最高九年九个月最少十个月   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广受关注的“中堂毒腊肠”案1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生产环节、销售及屠宰环节的10名生产经营者及向黑作坊通风报信的4名“保护伞”分获九年九个月至十

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被告:不知地沟油

  有多名被告人表示,在业界,勾兑是正常现象。只要是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把大厂油和小厂油混合、高质量油和低质量油混合,以调整油品总体的酸价等指标,这是“行业惯例”。在仓库,“好油”和“坏油”是分罐存储的,按照发货需要再进行勾兑。   8月下旬,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柳某等20人生产、

食品误加亚硝酸钠致人中毒-米粉店店主获刑

  2014年6月以来,被告人赵某某在本县太和镇经营一米粉店,并加工制作熟卤制品销售。 2014年9月19日,其在米粉店加工、制作熟卤制品、肥肠汤、肥肠、腌制鸡爪时,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在制作肥肠汤时误将亚硝酸钠当作味精使用并放于肥肠汤内。   当日上午8时许,前后有六名顾

宝鸡男子为皮冻卖相好-往里加工业明胶被判刑

  宝鸡市一商贩为了自己制作的皮冻有个好卖相,竟然添加工业明胶等非食品原料。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万元。这也是金台法院办理的首例食品犯罪获刑的案件。  案件回放:  石某某在金台区经营一家凉菜批发店。今年 1月,他在自己居住的

1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3名嫌犯被检方批捕

  记者2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致三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广东省河源市“1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了最新进展: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设立制作假

淄博博山公开宣判一起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6月1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并处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了解,王某某夫妇共同经营博山某食品厂,自2006年以来开始生产冻粉,在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工业氢氧化钠(俗称火碱)浸泡生产原料海草,之

宝鸡金台法院审理一起“地沟油”案件-7被告当庭认罪

  4月18日上午,朱某等七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敲响法槌,这起广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地沟油”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40余名检察官观摩了此次庭审,20余名市民代表旁听了全案的庭审。  记者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夫妻开店麻辣烫中加罂粟获刑

  王某(女)和陈某夫妇系外来务工人员,2011年初,二人租了一家门面做起了麻辣烫生意,一开始生意做的还算红火,后来随着周边陆续又开起了几家麻辣烫店,生意大不如前,夫妻二人就在麻辣烫原料上动起了歪脑筋。  正好电视新闻上面说有的麻辣烫店还有蔬菜店在食品里添加罂粟,让人吃了又想吃,夫妻二人商量之后就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