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事件“群众在场”当成新常态

环保部日前公开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作为新环保法配套的最新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无公开,不环保。”这几年的实践早就证明,重大环境事件中,公共参与的深度与力度,决定着事件是否会朝向“敏感”方向奔走。环保部2012年统计数字显示,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厦门、大连、宁波、昆明、九江等多个地区先后发生过重大项目民众抗议事件。一个共识越发清晰:这些环境型群众事件的共性,在于信息公开不到位,有些项目从立项到环评,公众参与度很低。 2015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强调“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糖、是杀手锏”。这话对应到新法实施中去,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设立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譬如新环保法第五章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这一章同时对环境公益诉讼等进行了规定。环......阅读全文

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自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通过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内容做出具体规定的政府性文件。  为深入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亮点及对推动公众参与工作发挥的作用,本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意见》内容进行

北京将更快公开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拟作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而且公开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提前为15个工作日。  近期发生的几起公共事件表明,严峻的环保形势加重了公众的敏感情绪,对于涉及环境安全等问题,社会的信息公开诉求与日俱增。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对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将邀公众参与调查

  近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公开的意见稿显示,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中,将邀请公众参与,同时,制定了环境特约监察员和环境保护监督员制度,并要求环保部门为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提供便利。  将确定公众参与环保的原则  环

环保部称改善环境离不开公众参与

  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环保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七部委联合主办的“2014-201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7月8日晚间在京揭晓。   10位来自环保NGO、学术理论界、文化艺术界、传媒界的优秀环保人物,以坚守绿色理想的精神、感人

评环境污染事件:用环保知情权推进环保治理

   环保公益组织长沙曙光环保公益中心历时500多天,深入湘江流域10地市,重点调查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等重金属污染工矿区,采集包括土壤样、稻谷样在内的164个样本,汇总出一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调查数据。日前,曙光环保公益中心对外披露了该项调查结果,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含量超标715.73倍,郴州

环保部初步认定新余镉超标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针对近期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环境保护部日前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并要求新余市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公开事件处置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2016年4月3日,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暴雨期间,集中将厂区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镉、铊、砷的废液偷排入袁河,导致袁河及仙

先河环保昨否认参与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日前,先河环保公司主要负责人因轰动全国的“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被约谈后,关于上市公司是否卷入该案件的讨论就不绝于耳。近日来,二级市场上,机构们纷纷大单甩卖,将先河环保股价砸出新低;深交所的关注函也接踵而至,询问公司是否参与其中。不过,昨日午间,先河环保发布一份否认公告,态度斩钉截铁。  机

让市场组织参与环保-一起进行环境治理

  安徽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保险引入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中,创新意义十分明显。保险的初衷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引入环境责任险不仅使企业环境污染赔偿有了资金保障,更好地维护了受害者权益;也能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避免企业因为环境事件而巨亏或破产,并缓解因环境事件导致的社会矛盾。   环境污染责任险

推进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

  怎样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执法信息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要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

环保部:四措施防环境问题引发群体事件

  如何防止环境问题   引发群体性事件?   “要从四个方面来采取措施:第一,加强依法环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第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信息全部公开。第三,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力度,在让更多的人都知道上下功夫。第四,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  

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13起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通报内容包括此前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污水直排入沙漠事件以及河北沧州“红豆水”等事件的处理进展。据悉,此次信息公开是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对于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

让参与环保更便利

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除了要具备相应的生态意识、掌握相关的方法和知识,还需要有更多更便利的渠道 如果你是一名城市居民,植树节时想去种棵树,但没有单位或者学校组织,你知道该去哪儿种或者能去哪儿种吗?夏天在影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发现空调温度太低、浪费能源,你知道应该跟什么机构或者什么人反映,才能

国家环保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发布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国家环保部制定并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

新环保法体现全民参与环保理念

新环保法体现全民参与环保理念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上述规定是刚刚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历

环保部:上市环保核查须公开

  昨日,环保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扩大环境信息公示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环保信息公开   上市环保核查须公开   《通知》要求,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环保部要求公开

环保法拟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环境信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6日上午听取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详解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环保部近日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该《办法》是自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办法》,“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这一内容备受各方关注。

环保部:2015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30起

  环境保护部13日通报了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全国2015年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  据了解,2015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较2014年减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其中,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2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3起和一般事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频频曝光-节能环保底线在哪?

  多年来,一些地方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企业之所以能弄虚作假,表明现在运行的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网络存在漏洞。近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将在三年内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监测点位的建设和事权上收,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不给造假篡改提供机会。 

新环保法配套办法解读:环境信息公开不再可有可无

  为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指导和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19日发布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日前就《办法》的出台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张玲:设立环保法庭强化监管

         “有这样一些企业,他们愿意交纳上千万元的罚款,却不愿承担排污系统的开支;他们赚取高额的利润,但也透支着我们环境的健康和安全。”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张玲提出,在全国大力推行环保法庭,减少环境侵权行为“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  环境案件日益增多  张玲说,从

环保部长:严肃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近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党组扩大会议,周生贤表示,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好细颗粒物 (PM2.5)、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突出环境问题。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好《环境保护法》,抓紧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   周

中国环保公众参与向纵深发展

根据2007年召开的第六次中国信访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2006年中国信访总量较上年下降15.5%,但环境信访和群体事件近几年来却以年均30%的速度上升,成为中国信访的“五个重点”之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公众环境意识、权利意识的大幅提升构成了强烈的反差。公众参与正在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事实,并展现出越来

山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通知》确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审批与核查信息公开,违法排

兵团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将对兵团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企业,生产或经营本次产品的厂家或经销商具备本次投标的资格。   1、文件编号: BTCG-ZB2011-057   2、招标内容:   第一包 国产仪器

环保组织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成信息公开绊脚石

  环保部门是否应该公布垃圾焚烧厂日常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对此,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环保局的回答是,不应该公开。其理由是,依据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是否应当公开监测报告需要上级环保部门批准。  江苏省启东市环保局的做法与南通市海安县环保局不谋而合。  但这两个环保局的做法

环保部:上市公司须在1天内披露突发环境事件

  中国环境保护部14日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上市公司,须在事件发生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今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但直到9天之后才对外公布信息。这一不及时披露污染事件的行为,受到

上半年环保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四十五起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共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5起,其中重大、较大事件各1起,一般事件43起;事件总数同比减少18起,重大事件同比减少1起。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处于高发期,从统计数据看,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总量总体呈缓慢下降态势,安全生产事故仍是引起突发环

环保部5月将举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项目”培训

根据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项目进展情况,环保部还将在5月份举办两期集中培训,确保项目实施绩效。 此前,4月22-26日,环保部在国家发改委顺义培训中心举行了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项目第一期培训。培训邀请中国质谱协会、美国INFICON公司有关质谱专家授课,培训主要内容为可移动式气相色谱/质谱联

今年110月-环保部共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45起

  今年1~10月,环境保护部共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45起  尾矿库污染事件何以频发?  企业管理粗放,未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严重。今年l~10月,环境保护部共接报并参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45起。2006年以来,仅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