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总站:将数据弄虚作假单位列入黑名单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判定技术规则》。该《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真实和准确,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防止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规则》指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判定依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等9项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明确了9类可视为存在数据弄虚造假的行为,包括擅自停运、变更、移动、增减监测点位或改变点位属性等。对于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将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已签订合同的运维单位绩效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列入黑名单,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站运行管理项目招标时,不予以考虑。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判定技术规则 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真实和准确,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防止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制定......阅读全文

环境保护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1、建滔(河

临沂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山东省临沂市日前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及运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摸底、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的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规范运营公司运行管理,严打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临沂市共排查重点排污企业575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227台(套),其中废气

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  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印发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环保部网站获悉,近日,环保部印发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负责环境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机构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运行维护合同对监测数据承担责任。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印发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篡改监测数据的14种情形,主要包括: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人

江西一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转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西欧兰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加大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据了解,不久前,江西省环保厅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相关检查中,发现江西欧兰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一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转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西欧兰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加大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据了解,不久前,江西省环保厅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相关检查中,发现江西欧兰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部通报西安监测数据造假案-杜绝环境监测弄虚作假

   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以下简称西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1年3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为了充分发挥西安案件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意义,环境保护部于7月10日印发《关于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

生态环境部通报5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5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具体如下:  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  2018年4月19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清育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3月23日,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中控调阅员邱某进入该厂监控站房查阅数据,擅自将

环保部拟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

   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他同时告诫,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触碰,环保监测人员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  与以往的环保监测工作会不同,此次会议特别增加了廉政工作的内容,与会者将着重讨论环

哈市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近日,哈市环保部门发布国家环保部下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从今年起,按此新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办法》还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

震慑弄虚作假行为-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为配合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刘舒生介绍说,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关

环境监测总站:将数据弄虚作假单位列入黑名单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判定技术规则》。该《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真实和准确,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防止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规则》指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判定依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

生态环境部等两部门联合严打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认监委将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等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联合打击。两部门将在全国抽取100家左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10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将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起联合打假。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

50万元!举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奖励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对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十类违法行为列入举报范围,最高一次性奖励50万元。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湖南重拳整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方案》正式实施,湖南省展开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整治行动中一旦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将把该机构有关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此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

沪环保部门“出重拳”-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记者今天(11月14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环保部门近日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两家单位依法进行重罚。其中,上海市环保部门首次依法对第三方监测机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据悉,上海正在开发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计划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内容全部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中。  据

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生态环境部:绝不姑息,严肃惩处

有媒体问及: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如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刘志全表示,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生命线,客观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环境管理决策,评价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至关重要。生态环境部重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从法规上,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制定,从立法层面强化法规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违法

环境监测中监测数据审核

监测数据审核监测数据原始记录执行三级审核制度,采样―分析原始记录―报告;第一级审核为采样人员之间及分析人员之间的互校;现场采样人员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并进行互审;第二级为分析人员将分析数据交校对者校核或室负责人的审核,第三级为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环保部:PM2.5监测数据不得掐头去尾弄虚作假

  记者郄建荣按照环保部公布的时间要求,今年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发布PM2.5的监测信息。目前距离年底不足两月。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该部副部长吴晓青要求各地,确保发布的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绝不允许对监测数据进行修改,或掐头去尾、弄虚作假。同时,发布的数据

中国水泥厂篡改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自食苦果

  为对污染企业实时监督,环保部门建立起了统一远程监测系统,但位于南京的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却在给环保部门传输的数据上做手脚,不仅受到重罚,相关负责人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一处罚对水泥企业等大气污染排放大户起到了重大警示作用。  环保投入跟不上新要求  企业在在线监测上动了歪脑筋  2014年7月底

环境空气监测车介绍

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环境监测是环境工程设计、环境科学研究、企业管理、和机构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手段。“监测”一词可以理解为“监视”、“监控”、“测定”等。因此,环境监测就是通过对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环保行业的监测仪器变

天津监测数据:最新环境监测情况

  从天津环保部门获悉,9月7日8时至14时,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5个固定点,警戒区周边500—1000米区域内4个流动采样点,共采集样品14个。监测结果显示,氰化氢、硫化氢、氨等污染物均未检出。  9月6日,环保部门继续对爆炸事故周边3公里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海水开

这地发布4起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2023年,江西省保持持续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2月2日,江西省发布4起打击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领航检测”伪造监测数据

河北明年起将公布6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作为京津冀地区重点区域,河北省7个设区市从6月1日起,开始向公众公布PM2.5监测数据。针对公众对这一问题可能产生的误读,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1日起公布的PM2.5小时浓度值,尚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当地环境质量。2013年开始,将向公众发布包括细颗粒物在内的6项

315“打假”环境监测数据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开播,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为国人多年的习惯。多个行业的“打假”,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黑幕与陷阱,维护了公平正义,改变了不知多少人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是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者,其权益同样需要维护。在环保领域,打假也同

安徽发布《关于环境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6日起施行,其中原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第五十二条,并增加了“情节严重的,禁止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调查)、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有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环境监测(调查)、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么《意见》有何亮点?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专家为你解读。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员工爬上大烟囱检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什么?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2113统是5261我公司适应市场需求自主研制开发4102的高新技术产品,本1653系统产品主要监测空气TSP、PM10、PM2.5、SO2、NO2、NO、NOX、O3、CO、H2S、NH3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的有毒气体。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自由选配,也可单台设备进行配置。环境空

杭州两家在线监测企业弄虚作假-私自编造数据遭查处

  浙江省杭州市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近日联合开展“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并对两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线运维企业进行了查处。  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和用于数据采集、传输的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环保部门监控记录企业排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