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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药监局开展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省食药监局决定2017年4月至10月底,在全省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保健食品主要整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行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会议方式非法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经营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内容。化妆品主要整治:化妆品生产企业不按配方投料生产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未在上市前进行网上备案的;宾馆、酒店和美容美发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或有自制化妆品行为的;经营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但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实施。行动中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阅读全文

湖南省食药监局开展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省食药监局决定2017年4月至10月底,在全省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保健食品主要整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行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湖南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新宁县舜帝茶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检查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湖南省食药监召开休闲食品抽检不合格企业约谈会

  2015年4月29~30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沙市召开湘式挤压糕点等休闲食品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湖南省局近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涉及的不合格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含焙烤食品和豆类及豆制品等),以及外省转来的调味面制品专项监测问题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山西食药监全面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化管理

  2014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系统软件,健全模块功能,扩大应用范围,在全省全面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积极构建过程全覆盖、风险可防控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化监管体系。   目前,山西省局在日常监管中全部应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系统进行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生

烟台食药监管部门多形式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宣传

  为进一步督导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消费者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认知水平,促进社会共治,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化宣传进社区、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须知》等活动,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   在 “保化宣传进社区”活动中,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重将工作做深

江苏省食药监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管,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水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机构改革期间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指南》,强化对新办、改建、扩建保健食品生

食药监局征求儿童化妆品申报指南意见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月15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文件,对《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12年2月29

食药监局征求化妆品禁用组分修订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属于禁用组分,由于化妆品生产的需要,基于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参照国外相关资料,经组织专家论证,拟对禁用组分“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作如下修订:   一、禁止使用的胆碱盐类及它们的酯类:氯化胆碱、菲诺贝特胆碱(c

新一届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专家库建立

  为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工作,根据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荐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专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新一届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专家库,自2011年7月1日起运行。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库共有696名专家

国食药监管局印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保证注册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印发了《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