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 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 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检验 第五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强人民群众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阅读全文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科学、严格的监
民以食为天。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令世人震惊,也让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更受关注。人们在为“三鹿奶粉事件”痛心的同时不禁要问:用什么才能保证我们最基本的需求———吃得安全?食品安全立法能否防止“三鹿奶粉事件”重演?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23日指出,针对“三鹿奶粉事件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执行。作为《食品安全法》法律规定的细化和实施细则,《条例》对于强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意义显而易见。而在《条例》正式出台之前,4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就《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近万条。
中新网4月23日电 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共分九章五十七条,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理责任、监管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事故处置等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并对食品安全法中有关制度做出细化。全文如下:
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了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今年,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在年内出台。 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方面,今年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有: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
据合肥晚报消息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食品的,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公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或将纳入登记、备案管理……12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开幕,听取并审议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按照建立统
昨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做修改情况说明时称: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剧毒、高毒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农业部提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还不行,有些病虫害防治还缺
2017年8月14日,国家食药总局向WTO组织正式通报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全文98条,和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有相当大的差异,条款内容进行了大幅删减,通报版的《草案》具体有哪些特别之处? 1、关于食品安全标准 1.1 《草案》
2013年8月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02010号公告,预告"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草案,预告终止日为9月9日。 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类别及规模的食品业者,应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的规定;同条第四项规定,第二项食品安全
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增加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内容:一是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给予举报人奖励。二是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
中国拟立法强化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受损的救济。昨日首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作了草案说明,曹康泰坦言当前食品安全存在五大问题,主要涉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日开幕。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是第四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提出,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法草案多处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作了关于食品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
在中国食品行业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上,群众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专家、学者热议的重点。7日,在“食品安全与行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来自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罗云波教授详细透露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
今年1月23日,北京海淀区“超市发白颐路店”,海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正快速检测大肉是否含瘦肉精 网上购买食品出了问题怎么办,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并无明文规定。根据昨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承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上海拟鼓励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险。昨天,《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一审,新的规定草案还明确,河豚鱼、罂粟壳将被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另外,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
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内容中,“食品安全标准”的出现频率不下50次,其中,整个第三章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专章规定。修订草案第二十六条更是明确提出: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 对此,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兆彬指出,标准是一个体系,类别很多,很难用一种强制性安全标准所代替、所覆盖。
12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始第二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作了多处重要修改。 草案二审稿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强化了刑法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 草案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人员的渎职犯罪单独做出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
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在原条例基础上,新增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散装食品管理、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等内容,以更严苛的法治手段保护食品安全。 散装食品分布较广,在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随处可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22日)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如何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草案二审稿中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现行法律以及在6月份提交审议的草案一审稿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还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22日)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如何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草案二审稿中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现行法律以及在6月份提交审议的草案一审稿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还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政府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内部电子追溯体系。《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昨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审议,法规名称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有关种养殖、畜禽屠宰等监管职责统一交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形成食品安全监管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政府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内部电子追溯体系。《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昨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审议,法规名称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有关种养殖、畜禽屠宰等监管职责统一交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形成食品安全监管“
网购食品如抽检不合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将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婴幼儿配方食品需建内部电子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被约谈后仍不整改须公开道歉……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经过较大修改,时隔一年多,再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草案修改一稿”。据悉,该法的名称或将修
网购食品如抽检不合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将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婴幼儿配方食品需建内部电子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被约谈后仍不整改须公开道歉……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时隔一年多,经过较大修改,再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草案修改一稿”。据悉,该法的名称或将修改
提要: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可谓是亡羊补牢。而要让百姓对食品安全完全放心,除了这道法律上的“护身符”外,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 历经几次修订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届时,中国将终于有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
草案一审时曾进行过删减“区域退市”条款同样删后重加◎明确食品摊贩监管由城管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问题长久以来都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大事之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进行二次审议,在初次审议中被删
日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专家表示,此次修订草案呈现诸多亮点,比如增设网购食品监管,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政府失职将被问责等。 亮点1 失职官员将引咎辞职
看点一 增设对失职官员引咎辞职情形 草案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追责。 例如,草案对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食品药
看点一 增设对失职官员引咎辞职情形 草案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追责。 例如,草案对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