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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伊彤:明确仪器免税细则退税资金用于研发

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科学仪器产业一直处于落后和追赶状态,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建议,将国产仪器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落细落实,对进口仪器免税政策研究制定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对仪器企业实行退税政策并将返还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 伊彤介绍,调查结果显示,超过30种科学仪器的关键部件依赖进口,有些仪器的关键材料则100%依赖进口。伊彤认为,这不仅对国内仪器产业的影响十分巨大,也不利于树立中国制造新形象。 伊彤了解到,很多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和省部级检测机构的实验室里,几乎全是进口仪器,每年还在不断地补充更多进口仪器到实验室。很多用户在面对国产仪器的时候,存在不愿用、不敢用的心理。 伊彤认为,国产科学仪器在某些领域还面临不公平待遇。她说,2016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阅读全文

人大代表伊彤:明确仪器免税细则 退税资金用于研发

  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科学仪器产业一直处于落后和追赶状态,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建议,将国产仪器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落细落实,对进口仪器免税政策研究制定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对仪器企业实行退税政策并将返还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  伊彤介绍,

如何破解30种关键部件依赖进口现状:亟须政策扶一把

  两会期间,伊彤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我国科学仪器产业创新激励政策的建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在2018年8月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目的就是搞清楚科学仪器究竟有哪些关键部件依赖进口,结果不容乐观。”她给记者展示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使用的科学仪器中,近30种关键部件高度依赖进口,如

人大代表闫大鹏:支持采购国产仪器设备,完善相关政策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锐科激光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闫大鹏今年向大会提交的建议是:关于进一步支持采购国产设备及仪器。关于进一步支持采购国产设备及仪器的建议随着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扶持,许多国产设备以及企业逐渐步入正轨,早年间“非进口不要、非进口不用”的状况也不

仪器仪表行业不免税目录调整新情况

  《新的不免税目录》中机械设备有997种,与《原不免税目录》相比,新增加260种,多数属于提高了设备技术规格。各行业调整的主要情况如下:   仪器仪表行业《新目录》规定88种,比《原目录》增加55种,主要有:大型分散型工业过程控制设备(DCS),工业无损检测设备,测距仪、平衡试验机,温度测量仪表

农药原药出口退税调整 “退税倒挂”阻住制剂出口路

  去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481个农药原药出口退税率从9%提高至13%,制剂出口退税率则仍为5%。  《通知》实施半年后,业内普遍反映,部分原药和制剂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退税倒挂”制约了农药制剂企业出口。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表示,原药是农药生产

财政部发福利——这些研发机构采购仪器能免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公告”一文。文中强调,下一阶段将继续对不同时期设立的研发机构、研发中心采取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费政策。  以下附公告全文: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

09年我国部分仪器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8]177号   【发布日期】2008-12-29   【实施日期】2009-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进口科研用实验仪器免税优惠延至2015年末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表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财政部:提高出口退税率 仪器仪表至15%

  6月8日,财政部网站刊登通知称,将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部分农业深加工产品及部分机电药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以下是通知全文:   财税[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污染物排放未达标 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免税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