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发布2020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评价通知
国科办基〔2020〕60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情况,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阅读全文
科技部、财政部发布2020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评价通知
国科办基〔2020〕60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0
科技部: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63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
50家优秀!科技部-财政部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2025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通知。26个部门344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5.3万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71个。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共享!两部门开展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 评价考核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
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国科办基〔2022〕1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2年
9个较差!科技部公布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据科技部官网消息,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0年6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
科技部、财政部开展2025年中央级高校、科研单位等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此次评价考核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考核
15家优秀!湖南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公布
2020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近日发布,中南大学等15家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下一步湖南省科技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和动态管理,将其作为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人才(团队)等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是湖南第二次开展科研设施
6家不合格-河南公示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
关于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研设
6家不合格,河南公示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
关于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
江西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共享
在尽量避免和杜绝不必要的大型科研仪器重复购置的基础上,为提高现有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率和使用效率,江西省科技厅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强化网络服务平台和在线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完善科研仪器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及绩效考评奖励,进一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近年来,江西省主要大型
科研仪器共享如何实现双赢
我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特别是尖端的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率不是很高,存在科研仪器资源闲置和浪费的现象。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科技资源相比过去有了更多共享利用的可能性。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以下
三千台科研仪器全省共享
目前,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入网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达3642台(套),设备原值23.6亿元,这些大型仪器设备均已向社会开放,供全省创新创业者预约使用。这是近日记者在哈尔滨召开的《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解读暨2015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培训会上获悉的。
单车易共享-而科研仪器却为何共享难?
近年来,财政科技投入日渐增高,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但高校院所中,却有部分仪器设备利用率并不高。一名高校教授向记者吐槽,其所在学院光刻机就有四五台。如果拉通共享,一台足够。 另一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企业实力有限,难以负担采购先进仪器设备费用,创新能力受限。 2014年以来,“仪器
科技部海关联合公布免税进口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近日,科技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布了关于印发《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了开放共享程序和监督管理等。科技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45号 各省、自治区、
海宁搭建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源库-共享科研仪器数量占共享库的87%
如何在几百颗直径不到2微米的银粉中精准无误地寻找到一颗同样大小的玻璃粉?这需要一台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近日,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总监韦继锋在浙江大学海宁生物电子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俊杰的帮助下,通过租用该中心的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精准找到了散落在银粉中的玻璃粉,顺利完成企业新产品表面
科技部回应: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避免重复购置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已成为全球科技界的普遍趋势和重要课题。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知识共享和社会发展。 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这两方面占比最大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科办基〔2022〕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12家单位为差-浙江省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科发基〔2024〕45号各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
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开始!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图片湘科发〔2025〕16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促进创新主体广泛参与: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新举措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历来是全国两会的热词。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浩提出《关于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建议推进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其发挥最大效用。 近日他的建议得到了科学技术部的答复。答复指出,科技部、财政部等部
两部门开展2023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基〔2023〕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
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河南仪器共享平台 2023-07-14 09:27 发表于河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
科技部、财政部发布重磅考核结果,50个优秀,6个较差!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7
两部门联合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102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
中央级高校等重大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将评价考核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基〔2022〕98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气象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记者2月17日从中国气象局获悉,中国气象局有关科研院所已完成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企业和公众可根据需求登录平台查询使用气象设备数据。 国务院在2015年初印发意见,要求在三年的时间里,通过启动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符合条件
财政部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
从财政部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
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通知
湖南省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此次考核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精神,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考核对象包括中央在湘高校(不含国防科技大学)、科研院所,省内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财政部科技部: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
财政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作出规范,明确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并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办法》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特点,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结题验收再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全方位地提出了资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