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个单位——2021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仪器共享考核结果公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1年5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阅读全文
346个单位——2021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仪器共享考核结果公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
最新!2021年重大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考核结果公布
12月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但与此同时,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
最新发布,年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结果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3年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此次评价考核共涉及67家管理单位,其中,12家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19家单位为“良好”。 公告原文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国科办基〔2022〕1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2年
两部门联合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102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细则公布
1月16日,修订后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科技部官网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了解到,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每两年对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运行以及开放共享总体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湖南开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
湖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通知
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有关规定,现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
图解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如何开放共享
1. 《意见》是怎么出台的? 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为我国科学前沿探索、战略性高新技术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近9万台(套),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大型科学仪
50家优秀!科技部-财政部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2025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通知。26个部门344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5.3万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71个。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
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开始!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图片湘科发〔2025〕16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15家优秀!湖南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公布
2020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近日发布,中南大学等15家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下一步湖南省科技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和动态管理,将其作为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人才(团队)等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是湖南第二次开展科研设施
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相关规定,现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入对象(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
52家优秀!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共享考核结果公布
251 华中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通知
湖南省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5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此次考核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精神,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考核对象包括中央在湘高校(不含国防科技大学)、科研院所,省内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通知发布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和《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召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2015年5月29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在北京召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化学所、中国科学院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清华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走出深闺”
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推动不少拥有大量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研究机构“开门迎客”,也会加快研究机构开展开放共享实践
河南科研设施和大型仪器-今年起向社会开放共享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进步伐又将迎来强劲“东风”。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两年内,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共享。 两年内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在全国的排名上升了5位,位次上升
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河南仪器共享平台 2023-07-14 09:27 发表于河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
科技部: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63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
国务院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数量、价值快速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但重复购置、部
哈工大连续两年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位列中央级高校第一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2025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此次共有26个部门344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哈尔滨工业大学获评“优秀”,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位列中央级高校第一,连续四年获评“优秀”。哈工大紧扣2025年“全面启动新
科技部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宣讲活动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2016年3月17日—18日,平台中心在浙江杭州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的宣贯和调研。 来自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参建单位的100多名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初建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要求,科技部组织启动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已初步建成。 国家网
3497万,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结果公布
沪科〔2025〕5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展共享服务,根据《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经审定,对中国科学
12家单位为差-浙江省发布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科发基〔2024〕45号各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
中央级高校等重大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将评价考核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基〔2022〕98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四川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召开
为加快推进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充分释放科技创新资源潜能,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9月20日,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在成都顺利召开,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品华发表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
北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政策解读会召开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北京地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提高财政投入绩效和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促进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变为创新优势和服务优势,北京市科委于12月22日在北京联合大学组织召开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