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启动
2013年1月28日,环境规划院洪亚雄院长主持召开院长专题会议,落实周建副部长关于“规划院要集中力量谋划好‘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编制”指示,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吴舜泽副院长、陆军副院长、邓志耕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洪院长指出,这次会议是今年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会。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这三年间,“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每年各有侧重,在2013年开展"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问题研究,搞清存在哪些环境问题;2014年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各领域和各要素任务前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2015年编制规划,形成规划文本。规划院近期将会召开若干次务虚会和专题研讨会,从规划定位、规划体系、规划目标、重点问题等进行一系列讨论,形成规划编制与研究的框架结构设计。 会议对环境保护部分重点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进行了讨论。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内容是否纳入“十三五”规划,要从基础......阅读全文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发布环保标准300余项
环保部近日下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完成600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形成支撑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
环保部明确“十三五”六大重点工作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2016年的环保工作目标是,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力争下降3%、空气质量天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 分析认为,全国环保工作会议明确了大气
环保部:“十三五”环境监测八项重点工作
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今天在无锡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 对于2014年环境监测工作,吴晓青表示,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方面,全国监测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环保标准修订 投入将达2.11亿
为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转型的支撑作用,环保部日前下发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投入2.11亿元用于环境保护标准修订。 在具体指标方面,“十二五”期间将共完成600项各类环保标准制修订任务,对
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成立
旨在切实推进环境监测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决策质量的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日前在重庆正式成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成立大会上说,作为环保部常设的高层次环境监测技术审议咨询机构,监测委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对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建言献策,对环境监测的重大决策进行研究论证。 吴晓青表示
环境保护部发布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据报道,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5月30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上海市副市长蒋卓庆:要加强环保前瞻性研究
上海市副市长蒋卓庆日前赴上海市环保局就环保工作进行调研座谈。蒋卓庆强调,上海的环保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工作推进中的前瞻性研究,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蒋卓庆对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3点建议:第一,分析“总量”。抓住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中
环保部:臭氧成为空气主要污染物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6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6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9.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1.5%,中度污染为6.3%,重度及以上污染为2.3%。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其次为PM2.5。
我国今年底前将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23日介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规定,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在环保部23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邹首民说,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标准是1995年发布的,由于标准发布的时间比较长,存在着一些问题。3年前,环保部启
七成多垃圾焚烧企业完成"装、树、联"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关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装、树、联”工作进展情况。截至8月23日,全国246家已建成垃圾焚烧企业中,除去已关停、即将关停和半年内技改的10家企业,有176家完成“装、树、联”工作,完成率74.58%。 其中,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贵州、宁夏等省(区、市)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