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城市水源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环保议题备受关注。其中,城市水源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在北京,密云水库上游被曝有一个存在已三年的垃圾填埋坑,垃圾渗滤液直接威胁当地水源和密云水库;在江西,中石化管道漏油三四十吨,鄱阳湖畔6万人饮水直接受影响…… 城市水源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与利益,容不得任何马虎。概括而言,水源危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不合理的工业布局直接污染水源,相关职能部门在整治排污乱象时却监管不力;其二,生产和生活行为威胁到生态环境,比如网箱养鱼造成水体污染、水质富营养化,......阅读全文
以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城市水源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环保议题备受关注。其中,城市水源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在北京,密云水库上游被曝有一个存在已三年的垃圾填埋坑,垃圾渗滤液直接威胁当地水源和密云水库;在江西,中石化管道漏油三四十吨,鄱阳湖畔6万人饮水直接受影响……
北京将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食品安全纳入主动公开
昨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食品安全、环境核查审批等内容都纳入政府主动公开项目。 食品安全纳入主动公开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北京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连年递增,从2008年的3000多件上升
山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通知》确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审批与核查信息公开,违法排
以环境信息公开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根据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和公众的需求,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单独设置专章明确了环保部门、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把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立法的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从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制度,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 为什么要公开环境信息?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环境纠纷和环境矛盾
环境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政府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环保部门承担什么样的“指导监督”职责?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环保部门首先应当监督、保证
公开环境信息应成企业自觉
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大势所趋。 5月11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宣布,即日起按日披露前一日烟气在线监测指标日均值、渗滤液出水指标日检测值及炉渣热灼减率日检测值。此举再次刷新国内垃圾发电行业信息公开的
明晰各方监管任务-公开环境执法信息
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共分4个部分十三条,共涉及了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国办《通知》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综合督查和队伍管理等多个方面。但记者发现,明晰任务和信息公开是贯穿以上各个方面的两条主线。 明晰各方任务 2015年《要点》对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人员提出了不同的
经济日报:期待环境信息更公开透明
环境保护部14日正式对外公布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颇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环保部不仅详细公布了涉污地区和涉污企业名单信息,还明确提出将跟踪这些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环保部“知无不言
北京将更快公开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拟作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而且公开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提前为15个工作日。 近期发生的几起公共事件表明,严峻的环保形势加重了公众的敏感情绪,对于涉及环境安全等问题,社会的信息公开诉求与日俱增。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21日对
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诉讼案审结
据《人民日报》报道 10日,我国第一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件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审结,被告修文县环境保护局被判公开原告所申请的相关企业环境信息。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说,2011年10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并于10
《核安全法》草案明确核安全信息应公开
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该草案专辟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章,明确对依法公开的核安全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草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核设施所在地省级政府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公开核安全相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
水源地保护区仍有泊位-信息公开尚不完善
本报见习记者熊丹玮南昌报道 10月25日~29日,环境保护部第五督查组在江西督查环境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期间,针对江西省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等9项重点工作,督查组调阅江西省环保厅,南昌市、九江市环保局及相关环保部门近400份资料,深入南昌、九江两市13家企
甘肃公开发布环境信息-对各地环境质量进行排名
甘肃省环保厅近日在甘肃日报和省环保厅网站上,首次以排名方式公布了第一季度各市(州)空气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国控重点企业的监测达标率,并同时公布了国控重点企业监督监测超标状况。 据悉,甘肃省环保厅从今年起,在每季度初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公开发布上一季度环境监督监测信息。 从第一季度
难!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频遭滑铁卢
民间环保组织绿石环境行动网络向江苏国控废气排放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并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超九成企业不回复。调查及结果显示,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概念不清,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虽然只是一次并不大的事件,但其中反映出来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问题,值得深思与重视。 难!环
环境保护部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把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有关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发生,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08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的
湖北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确保自测信息发布率达80%以上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抓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环境监测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特别是要全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辖区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今年起,湖北省环保厅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情况正式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的一项约束性指标。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
环境信息公开三周年进二退一
截至2011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已有三年。 这三年里,备受瞩目的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如何?政府和企业在信息公开上的表现是否令人满意?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今后的环境信息公开的问题,又将走向何方?
禽流感论文引发公共安全与信息公开之争
禽流感病毒 3月底,由23位美国国家生物安全科学咨询委员会(NSABB)成员组成的顾问小组在花费两天时间进行重新审定后决定,建议美国政府允许两篇饱受争议的研究论文经修改后全文发表在《自然》和《科学》杂志上。 “修改后论文的完整性没有受到影响,保留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我们研究小组非常
环境互联网会议:运用大数据促进信息公开环境共治
在当今社会舆论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中国环境报社、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和福建省环保厅共同主办,以“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厦门召开。 来自地方环保部
环境互联网会议:运用大数据促进信息公开环境共治
在当今社会舆论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中国环境报社、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和福建省环保厅共同主办,以“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厦门召开。 来自地方环保部
公布环评信息和不达标企业名单-湖北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等九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湖北省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湖北省要求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空气、水的综合信息发布平台。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17个市州空气环境质量、重点城
国务院: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国务院日前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方面,《纲要》指出,要推进国家环境监测、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协同和信
中国113城市环境信息公开排名:北京不及格
12月28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今日发布了最新的“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年度,中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总体上继续扩大,部分城市有明显提升,但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还不均衡,部分城市低位徘徊,少数城市不进反退
环境保护部要求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2013年9月开始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的主要目
水源头是安全饮水关键
俗话说,人可三日无餐,不可一日无水。 “安全饮水,水源头是关键。”9月10日,在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寻水·瓶装水水源地安全调查”项目首站调研介绍会上,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甄国强强调,从源头上对全国瓶装饮用水质量做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出具权威数据,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要守好清水源头,让
83.6%受访者认为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充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对食品安全信息的获知,极大依赖于监管部门发布。然而,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挤牙膏"现象,却让许多消费者无所适从。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3604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3.6%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水质监测、水质评价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不包括海水淡化、废水回用和直饮水)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管理。
环保法拟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环境信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6日上午听取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北京一家律所发布《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实务指南》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太难了。”一些机构或者个人这样抱怨。往往要么是信息公开申请书递交给行政机关以后,没了下文;要么是行政机关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或者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是“过程性信息”为由,不予公开…… 申请信息公开真的那么难吗?针对公众申请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治雾霾-排污信息当公开
沿着信息公开、社会监督道路走下去,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严格执法,从而推动减排工作 雾霾再度来袭。 中央气象台表示,10月23日—25日京津冀地区、东北平原中南部、黄淮北部等地有中到重度霾,空气质量和能见度都将变差。 去年9月中旬,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也陆续落实了相关措施